注释: ①刘凤翥、金永田:《辽代韩匡嗣与其家人三墓志铭考释》,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9期,2000年。 ②刘凤翥、金永田:《辽代韩匡嗣与其家人三墓志铭考释》。 ③金永田:《韩德威和耶律元佐墓志铭考释》,《文物》1998年第7期。 ④刘凤翥、唐彩兰、高娃:《辽代萧乌卢本等三人的墓志铭考释》,《文史》2004年第2辑。 ⑤金永田:《韩德威和耶律元佐墓志铭考释》。 ⑥邓广铭(署名邝又铭):《〈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大首领部族军”两事目考源辨误》,《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二七,雍熙三年正月戊寅,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2004年,第605页。 ⑧卢迎红、周峰:《契丹小字〈耶律迪烈墓志铭〉考释》,《民族语文》2000年第1期。关于此句释文,笔者对于、二词有不同看法,原作者释为“横帐”,未释一词。实际上、应为同一人的字和名,即字(撒懒),名(鲁不古)。同时,一词为汉语“五押”的意译,这也直接证明了“五押”为汉语词汇,而非契丹语固有词汇。 ⑨参阅杨浣《辽代“五押”考释》,《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3期。 ⑩麻荅即《辽史》中的耶律解里(拔里得),参见邓广铭《〈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大首领部族军”两事目考源辨误》。 (11)天放:《辽代“西南面五押招讨司”辨》,《东北地方史研究》1991年第4期。 (12)李锡厚:《头下与辽金“二税户”》,《文史》第38辑,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2月。 (13)参见邓广铭《〈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大首领部族军”两事目考源辨误》。 (14)白寿彝总主编、陈振主编:《中国通史》第七卷“韩知古”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88页。 (15)刘国生、王玉亭:《辽“五院”与“五押”问题分析》,《赤峰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16)见《辽史·圣宗纪》,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108、140、160页。 (17)杨浣:《辽代“五押”考释》。 (18)参见袁刚《唐代的五花判事和六押制度》,《安徽史学》1996年第4期。 (19)盖之庸:《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4页。 (20)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06页。 (21)刘国生、王玉亭:《辽“五院”与“五押”问题分析》。 (22)唐朝“押蕃落使”全称应为“押诸蕃部落使”,如《旧唐书》卷一二二《路嗣恭传》载其“知朔方节度营田押诸蕃部等使”(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第3500页);《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载开元二十年(732)“朔方节度增领押诸蕃部落使及闲厩宫苑监牧使”(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第1763页)。 (23)《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第381页。 (24)《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第450页。 (25)《旧唐书》卷一八上《武宗纪》(上),第595页。 (26)《旧唐书》卷一九下《僖宗纪》,第695页。 (27)《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第351页。 (28)《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第487页。 (29)《旧五代史》卷一四九《职官志》,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第2000页。 (30)《长编》卷六四,景德三年九月癸卯,第1425页。 (31)辽朝在西北路设有西北路管押详稳,据陈得芝先生考证,西北路管押详稳即西北路管押阻卜九部都详稳的简称(见《辽代的西北路招讨司》,《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2期,1978年3月)。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佐证“五押”为管押五蕃落之义。 (32)《辽史》卷一《太祖纪上》,第11页;又见《辽史》卷三四《兵卫志·序》,第396页。 (33)此处的小蕃应当是指党项以外的羌人,参见韩荫晟《“小蕃”释义--读史杂谈》,《宁夏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 (34)参阅王颋《辽的西南面经营及其与西夏的关系》,《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6期,198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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