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结语 在缺乏官府主导的融资渠道和社会保障的传统社会,借贷、融资、合会、典当等形式多样的民间金融活动的兴盛,与社会资金存量以及经济活动对资本的需求量密切相关,明清徽州民间资产生息现象的普遍发生具有深厚的社会背景。 明代中期以后,商品货币经济空前发展。商品经济的活跃,加速了货币流通,扩大了金融领域,金钱已成为各种社会活动的必要资本。特别是赋役的纳银化,更加大了人们对白银的刚性需求。明中叶以后,随着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和白银不断入超,也为国内的货币流通提供了大量的白银资本。就徽州而言,明清时期,徽商兴盛达数百年之久。由于徽商经营的成功,徽州社会对商业资本需求旺盛,与此同时,徽商利润的一部分势必回流本土,使得流入徽州的财富大为增加,社会闲散资金相对充裕。这促使该区域民间资金流转不息,货币关系十分活跃。民间“贷本取息”、“融资逐利”、“醵钱立会”以保值增值的金融意识更为增强,民间资产生息因时而盛,长久不衰。 而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变迁也加剧了,正如万历《歙志·风土》所言,“寻至正德末、嘉靖初……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揵,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迨至嘉靖末、隆庆间,则尤异矣”。这里显现的,无疑是一幅重商轻农、金融活跃、竞争激烈、贫富分化的社会动荡变迁的格局。面对这种激烈竞争的社会形势,社会各个阶层都不能不有所反应。一方面,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明清徽州基层社会的宗族组织化趋势日益突显,置产与互助观念深入人心。诸如殷实之家于分户之际因礼仪互助而普遍留存众存产业。不少宗族以公祀、族会为主体而积贮置产,借以谋求或维持其“大家规模”、“大家气象”,以实现“支下均沾其恩”(76)。地方文献中屡屡可见徽州商人“捐资亢宗,以光竹帛”之义行。另一方面,为应对新的社会变迁形势,原有的宗族组织已经不够了。或按不同行业分工,或因某种活动需要,各种会社组织纷纷兴起发展。它们已开始冲破血缘关系甚至地缘关系的束缚,而出现了新的运行机制,并成为明清民间资产生息金融活动之一重要主体。因而,由明至清,徽州社会因家户合作、宗族统合、融资立会、社会捐输而形成的互助基金和经济实体广泛存在。为确保互助资产的长效运营,生息经营应运而生。明清徽州民间资产生息金融活动体现出途径多样、主体多元、机制灵活、互利互助等特征,与传统高利贷有所不同。这是值得关注的。 注释: ①据相关研究,中国古代利用抵当所等专营机构从事货币存储始于北宋,至明代中叶以后,正式意义上的民间存款生息得到普遍发展(刘秋根:《试论宋代官营高利贷资本》,《河北学刊》1989年第2期;《明清高利贷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鉴于所关注资料的特定性,本文主要讨论明清时期徽州基层社会中带有互助合作性质的“民间资产生息”现象。刘淼、陈瑞、汪庆元等在相关个案研究中,对徽州民间资金发典生息现象均有涉及(刘淼:《从徽州明清建筑看徽商利润的转移》,《江淮论坛》1982年第6期;汪庆元:《〈汪氏典业阄书〉研究--清代徽商典当业的一个实例》,《安徽史学》2003年第5期;陈瑞:《制度设计与多维互动:清道光年间徽州振兴科考的一次尝试》,《安徽史学》2005年第5期)。 ②《周礼注疏》卷三《天官冢宰·小宰》,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654页。 ③绩溪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绩溪县志》第18章《金融》,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517~518页。 ④《汪氏阄书序》,张海鹏等主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黄山书社1985年版,第374~378页。 ⑤《祁门康氏文书》,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藏。 ⑥詹元相:《畏斋日记》,《清史资料》第4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5~266页。 ⑦洪迈:《容斋五笔》卷六《俗语放钱》,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⑨《祁门二十二都红紫金氏文书》,刘伯山主编:《伯山文书》第1辑,第10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4、455页。 ⑩《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十谢祥泰等立会书》,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藏。 (11)参见胡中生《钱会与近代社会》(《史学月刊》2006年第9期)和《徽州民间的会书与钱会》(《寻根》2008年第6期)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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