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顾前文提到的李唐帝系,还有必要作些说明。一,除了弟继兄位者与武则天、李晔两人,太宗以下,即帝位前都是皇太子,但未必都是嫡子,未必都是长子。睿宗再度践祚,“时将建储贰,以成器嫡长,而玄宗有讨平韦氏之功,意久不定”。李成器本是被立为皇太子的人,此时主动让出储副之位,所以死后得到“让皇帝”之谥。这位“让皇帝”说过:“储副者,天下之公器,时平则先嫡长,国难则归有功。”(注:《旧唐书·睿宗诸子传》“让皇帝宪”传。)这种说法,可以看作我国历史上关于传承制度的理论的补充。李隆基与成器同父异母,承成器之让,先当太子,后当皇帝,其母自然升为睿宗皇后了。二,老皇帝生前主动让位给太子的,李唐有四起,李渊让位于李世民,李旦让位于李隆基,李隆基禅位李亨,李诵禅位李纯,是所谓内禅。三,中宗李显之子少帝李重茂让位于叔父相王李旦,诏曰:“兄弟相及,存诸典礼。……择今日,请叔父相王即皇帝位。”(注:《旧唐书·睿宗本纪》。)此诏或为他人代作,惟李唐帝系确有兄弟相及者三世。《贞观政要》卷七记贞观十三年魏徵之语,谓“殷人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已降,立嫡必长”。刘梦得诗《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挽歌三首》之一云:“事亲崇汉礼,传圣法殷家。”(注:《全唐诗》卷三五七(属第六函第二册)。)殷商兄终弟及之制是存在过的。《旧唐书·顺宗本纪》记贞元二十一年八月诏诰,有“遵父子传归之制”,“有天下传归于子,前王之制也”之语。完全可以说:李唐帝系之兄终弟及,只是父子传归之制的补充,李唐帝制与殷商末年以降西周至明清传统制度一致。四,除了武则天、少帝与哀帝,李唐皇帝是一祖十八宗,一祖固可,十八宗实与先秦古礼不符(注:陈戍国《秦汉礼制研究》第四章第三节。)。五,李唐皇室基本没有大宗无子、旁支入嗣的问题(让皇帝以嫡长之身让位于有功者,只是例外情况)。但如李謜本顺宗之子,德宗之孙,“德宗爱之,命为子”(注:《旧唐书》卷一百五十文敬太子謜传。《新唐书》卷八十二谓德宗“取顺宗子謜为第六子”。),不知根据哪一朝的宗法;如此高下在心,实不足为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