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维新与地主阶级自救(2)
三 甲午中日战争后,民族危机大大加深,变法救亡的呼声响遍全国,资产阶级维新运动蓬勃开展。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迫使地主阶级做出相应的变革举措以自救。主观上来说,光绪帝不愿做亡国之君,不愿弃祖宗之民,弃祖宗之地,因而极想振作;客观上,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态势,宫廷内部的激烈斗争,都构成促使光绪支持变法维新的杠杆。实际上,早在公车上书之前,光绪帝已图谋变法维新了。而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也企图利用光绪帝重开天地,再造日月,救亡图存,并达到资产阶级分享国家权力的目的。这样,从1897年起,地主阶级自救和资产阶级维新运动发生了强烈“共振”。不承认这种“共振”现象,则很难解释1898年中国大地上为什么能掀起那么一场维新变法的大风潮。戊戌变法时期,真正够得上资产阶级维新派资格者屈指可数,扩大而言在全国也不会超过几十人。且资产阶级维新派并未形成很有组织的力量。强学会、保国会等组织,固然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但都是列名即可参加,来去自由,基本上还是学习西方新知识、讲求富强之术的学会,远未达到近代资产阶级政党雏形的水平。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清王朝中央和地方上的达官贵人吁请变法者不乏其人,其中一些头面人物还列名或赞助强学会、保国会等组织,对维新运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戊戌时期湖南省发生的情况,更说明当时资产阶级维新与地主阶级自救发生了多么强烈的共鸣。当然,二者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其变革的内容与最终目标有原则区别。这使两者在发生“共振”时又潜伏着分裂的严重危机。这一潜在危机,通过清王朝最高统治集团面临权力再分配而爆发。那拉氏与光绪帝的权力之争使变法流产。 戊戌时期,地主阶级自救运动的领袖人物自然是光绪帝,但那拉氏在其中的作用,亦不能低估。可以说,正是那拉氏的默许(如果不说支持的话),戊戌变法才能发生;也正是因为那拉氏的镇压,戊戌变法才以失败告终。对于后者,人们没有异义;对于前者,则有进一步解读的必要。 解读历史,听一听当时当事重要人物的看法是非常重要的。戊戌时期重要人物之一王照云:“戊戌之变,外人或误会为慈禧反对变法,其实慈禧但知权利,绝无政见,纯为家务之争。故以余个人之见,若奉之以主张变法之名,使得公然出头,则皇上之志可由屈而得伸,久而顽固大臣皆无能为也。”“此策曾于余之第一奏摺显揭之,亦屡向南海劝以此旨。而南海为张荫桓所蔽,坚执扶此抑彼之策,以那拉氏为万不可造就之物。”(注:王照:《方家园杂咏纪事》第三首诗纪事。) 这里,王照与康有为变法思想不尽相同已属显见,王照的书生之见与幻想亦显然。全面评判王照这段话的是非,已超出本文主旨的范围,亦为篇幅所不允许。但在此,我们得出一点结论,似不算勉强:在王照看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那拉氏至少是不反对变法的。王照是呼吸着当时政治空气的一位有识之士,他的这个看法,是有根据的,有道理的。 或问,那拉氏为什么又镇压戊戌变法?因为她是封建顽固派,顽固派必然要反对一切变革,这种流行多年的看法,是片面的。即以对待农民运动的态度来说,那拉氏何尝不是极端仇视,但当那拉氏为维护其一己及小集团私利时,她可以来个180度的大转变, 称义和拳民为“中国赤子”并加以利用。可见变与不变,毕竟是一个手段,维护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才是目的。从戊戌变法的史实来看,那拉氏与光绪帝有保守与进步之别。但双方矛盾的激化与大爆发,主要在于那拉氏看到光绪要罢黜老谬昏庸的旧大臣而拔擢通达有为的新人,且随着维新运动的开展光绪帝的威望不断上升,而这样的结果则当然是那拉氏所不愿看到的。说到底,帝后两党始终是围绕用谁的人而展开斗争的。这也是戊戌政变发生的最直接的原因。看不到这一点,就很难全面理解,为什么1898年那拉氏镇压了戊戌变法,而时间仅过两年多,她又扯起了“新政变法”的大旗,而就变法的具体内容而言,新政时期远远超过了百日维新时期,尽管这与国内外形势变化有关。 考察戊戌维新时期另一个重要人物袁世凯态度的变化,也给人以启示。1895年8月,袁世凯呈递的条陈中云:“窃谓天下大事, 递变而不穷者也。变局之来,惟变法以应,则事变乃削弭于形。”“日本幅员仅敌我两省之地,我则十数倍之,彼之所以胜者,由于讲求西法,实力推行,我之所以败者,由于拘导旧规,罔思改辙。”(注:《遵奉面谕谨拟条陈呈》,本资料由张华腾先生提供,原件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1897年德国侵入胶州湾事件后,中国面临瓜分危机。袁世凯于事件发生后一个多月向翁同龠呈递了一件说贴,其中云:“窃维自古之天下不能无非常之变,遇非常之变徒諰焉蹙额疾首,诿为时数之适然,而日听其陵夷衰微,不肯破胶固拘墟之成见,急起变法以应之,恐卒至于束手待毙,而不可救也。”十几天后,袁世凯又向翁同龠递一说帜,提出具体变法的建议。其中有云:“日本变法,雄称东亚,缅越守旧,渐渐澌灭。”“中国目今情势,舍自强不足以图存,舍变法不足以自强,一国变可保一国,一省变可保一省。”(注:此两件说贴见孔祥吉著《晚清佚闻丛考》,巴蜀书社1998年7月版,第165-166 页、168-170页。据孔先生书中云,两说贴未署递上日期,翁同龠收到的日期分别为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七日(1897年12月30日)、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1898年1月15日)。 孔先生将刚刚出版的大作赠送戊戌维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北京)与会者,本人幸得该书,并将两说贴的有关内容补入本文。识此谨向孔先生表示谢意。)这都说明,袁世凯是积极主张变法维新的,这也是其列名强学会的原因之一。戊戌政变前,谭嗣同夜访“说袁勤王”。谭走后,袁“反复筹思,如痴如病”,想的自然不是该不该变法,而是权衡投靠光绪和那拉氏哪一边于己有利。卑鄙的个人利益,驱使袁世凯出卖了维新派。 戊戌政变的发生,固然是对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的一个反动,也未尝不和当时地主阶级的利益相悖。它令人痛心地使中国再一次丧失了振兴的机会,也未尝不是使清王朝再次丧失了一次振作的机会。仔细考究百日维新时期光绪帝下诏变法的具体内容,不难发现,仅仅限于那些方面的改革,并不构成对当时统治阶级的威胁,相反,如果改革成功,会使地主阶级国家的统治机能获得某种程度的改善与调节,清王朝的寿命也会因此而得以延长。当然,戊戌维新如果取得成功,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开拓道路,客观上将加速清王朝君主专制制度的覆灭。但这毕竟是我们今天的认识,无论光绪为首的帝党,还是那拉氏为首的后党,在当时无论如何也不能看得这么远、这么深刻。 四 这里,对20世纪初地主阶级自救运动做一回顾,对我们认识戊戌维新运动的发生与性质或许有帮助。 辛丑条约签订后,地主阶级自救运动继续进行。清政府推行所谓新政,是地主阶级自救运动的主要形式。 1901年1月29日,流亡西安的那拉氏在内外情势所迫之下, 以光绪之名抛出“新政”上谕,云:“世有万祀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月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上谕说什么,“法积则弊,法弊则更”,“法令不改,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更议更张”;“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去中国之短”(注:《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四册,第135-136页(总4601-4602页)。)。那拉氏此举,是为了表示响应帝国主义“和议应速定,变法应速行”的要求,求得帝国主义列强的开恩和支持。从这个角度看,它决定了清政府新政变法只能沿着进一步半殖民地化的道路滑行。但从另一方面看,清王朝的统治已处于“敝絮塞漏舟,腐木支广厦”的境地,迫使其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改革措施来摆脱覆灭的厄运。所以我们说,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的推行,既有取悦帝国主义、拉拢资产阶级立宪派、孤立打击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一面,也有地主阶级自救自强的一面。但此时的地主阶级特别是最高统治集团,更加腐朽、更加无能,他们用以“自救”、“再生”的能力已极为有限了。“皇族内阁”出现后,资产阶级立宪派对清王朝彻底绝望而向革命派靠拢,一部分有实力的汉族地主官僚与清王朝产生了极大的离心力,革命派则进一步坚定了推翻清王朝的决心。可以说,“皇族内阁”的出笼,是清王朝走上末路穷途的标志,也预示着进行了70年的近代中国地主阶级自救运动行将结束。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戊戌变法运动,是资产阶级维新运动与地主阶级自救运动发生“共振”而引发的;如果就这场运动的性质下一结论,我们是否可以说,它既是资产阶级改革,也是地主阶级自救。从这一认识出发,认真仔细探讨这场运动的特征及经验教训,会引发出一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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