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朔方先生在《史汉论稿》中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观点:司马迁父子名为太史令,实际上却不是史官。徐先生的证据有四:一、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及王先谦补注,太史掌天时星历瑞应灾异等事,是以星历为主的天官;二、汉代没有真正的史官,那时统治者还没有想到由朝廷编写历史的意义和作用;三、《史记·太史公自序》载壶遂批评司马迁作史是不务正业,可见《史记》是私史;四、如果《史记》是官史,那就不存在发愤著书的问题。 徐先生这一观点不但新颖而且具有价值,因为当代治《史记》者多从晚出的修史的史官这一意义上去理解太史一职,太史掌天官的一面几乎被人们忽视了。《史记》究竟是官史还是私史,这在过去人们看来已不存在问题。但是徐先生否定了太史为史官,则似乎矫枉过正。 弄清太史的职责与地位,对于研究司马氏父子生平、思想和职业思维方式,对于澄清《史记》是官史还是私史,对《史记》渊源所自的文化传统的定位,对理解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整体构思,都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太史进行考证。鉴于史官系统内部分工复杂,而史料缺佚,所以本文考证太史实包涵整个史官系统。 一 史之本义为史官。《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史为记事之官,学者均无异辞。但对“中,正也”,后人却有不同看法。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从古文字形体考证“中”象手执简形,而非许慎所谓中正之义。江永《周礼疑义举要》释“中”为“簿书”,但欠说明。章炳麟《章氏丛书·文始》卷七从形、义、音三方面考释“中”为记事简册,是为不移之论。王国维《观堂集林·释史》认为“中”是盛策之器,滕“史”之义为持书策之人。王氏独抒己见,而结论与上述几种意见殊途同归。从文字学角度看,史官与简策图书从开始就结下不解之缘。史官是最早的文化人即“知识分子”,他们负有读书、藏书、写书、献书之责,这从字源上已经得到证实。古文献亦有例证。《帝王世纪》云:“黄帝使苍颉取象鸟迹,始作文字之篆,史官之作,盖自此始,记其言行,册而藏之。”《吕氏春秋》载:“夏太史令终古见夏桀惑乱,载其图法而泣,乃出奔商。商太史高势见纣之迷乱,载其图法而出之周。晋太史屠乘见晋之乱,以其图法归周。”史官执简策这一基本职能,自上古以迄西汉,始终没有改变,这从下文史官职责的考索中也可证明。 二 当原始人类进入文化创造阶段的时候,就跨入了人类文化的第一个形态--宗教文化形态。史官作为中国最早的文化人,明显地带有宗教文化的特征。一方面,史官要履行天官的宗教职能;另一方面,他们又在这宗教氛围中从事属于人类自身的文化学术创造。这使史官职责兼司天人两个方面的事务,史官地位也伴随着宗教色彩的减退而呈下降趋势。 关于殷商时代史官的职责及其地位,据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考证,卜辞中的史官官名有尹、多尹、又尹、某尹;卜某、多卜;工、多工、我工;史、北史、卿史、御史、朕御史、北御史;吏、大吏、我吏、上吏、东吏、西吏,其职责为掌管祭祀、龟卜、记载和收藏等。卜辞云:“利令,其惟大史寮令”(《前》5、39、8)这意味着,殷商时代存在着一个叫做大史寮的史官官僚群,其长官为大史寮令,这一史官建制延续到西周。西周史官职责仍不外天人两个方面,而执简策则为其基本特征。在天官方面,史官司祭祀,《尚书·金縢》:“史乃册祝。”《周礼·春官》:“大祭祀,(大史)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司天时历法,《周礼·春官》:大史“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闰月,诏王居门,终月。”在人事方面,史官司国家法典,《周礼·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志,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司礼仪,《周礼·春官》:“大会同朝觐,(大史)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司献书,《国语·周语上》:“史献书。”“瞽史教诲。”韦昭注:“史,太史也,掌阴阳、天时、礼法之书,以相教诲者。”司藏书,《周礼·春官》:“(外史)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御史掌赞书”,“女史掌书内令”。《史记·老子列传》:“周守藏室之史也。”司记载,《周礼·春官》:“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外令”。《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司丧葬,《周礼·春官》:“大丧,(大史)执法以莅劝防。遣之日,读诔。”“卿大夫之丧,(小史)赐谥,读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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