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干之一的丁字,在《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下称《花东》)的许多卜辞中,有若干令人费解的用例。花园庄东地卜辞发现于1991年,1999年刊出部分资料,2003年《花东》一书公布全部资料,其中有关“丁”字的大量用例,尤其为学术界所关注。除一些明确的纪时天干用例之外,还有相当多的卜辞中的丁字在学界被视作人名。 《花东》卜辞是区别于“王卜辞”的“非王卜辞”,其占卜主体是子。关于“子”的身份,学人或认为是贵族之长,或认为是武丁的兄弟,或认为是武丁时权倾朝野的权贵。《花东》475版卜辞有“子曰余其丁令子曰……”的记载,如以其中的“丁”为人名,并以“丁令子”连读,则“丁”的身份要高于子,由此则很自然地产生了这个“丁”可能是武丁的推测。 殷人以天干字指称已故的先人,在汉代既已有“生日”与“死日”的不同看法(注:《史记·殷本纪》:“振卒,子微立。”《索隐》曰:“皇甫谧云:‘微字上甲,其母以甲日生故也。’商家生子以日为名,盖自微始。谯周以为死称庙主曰‘甲’也。”)。殷卜辞中以天干字指代已经故去的祖、父、兄与妣、母的记载比比皆是。虽有学者曾提出以天干指代先人由卜筮择定(注:李学勤:《论殷代的亲族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1期。),或产生于十大族团的婚姻关系(注:张光直:《殷礼中的二分现象》,《中国青铜时代》页235,三联出版社,1999年。),但殷人以日为名的缘起至今未能达成共识。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只有日名的功用,即以日为名是殷人对已故先人在宗庙祭礼中的称呼,就是所谓“庙号”。 见于《花东》卜辞的部分“丁”字的用例(如上举《花东》475之“丁令子”)是人名,不仅动摇了日名即“庙号”的普遍认识,而且汉代以日名即“死日”的说法也不再有立足之地。以日为名乃甲骨学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花东》卜辞中疑为人名的“丁”字用例,有必要予以详加讨论。本文拟就《花东》一书有关“丁”字的若干卜辞详加引述,对其在各类用例中的真确意义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与研究。 二 《花东》卜辞中,丁字的意义容易产生游移的用例很多,如: 以上所录诸辞的丁令、等,如孤立地看,把丁字视作人名,似乎也是可以解释得通的。但是,一个极为明显的事实是,《花东》子卜辞在遣词成句时,往往采用极其简省的形式,以至造成某些词语的意义难以裁定的情况。如仅以天干字纪日远远多于干支相配纪日就是典型代表。例如: 乙出。 《花东》221之(1) 丙□。 《花东》221之(2) 丁、庚其出。《花东》221之(3) 弗[丁]庚其出。 《花东》221之(4) 戊。《花东》221之(6) 己。《花东》221之(7) 乙亥夕卜:丁不雨。《花东》400之(1) 乙亥夕卜:其雨。子占曰、占曰今日雪。其于丙雨。其多日。用 《花东》400之(2) 丁卜:雨。不于庚。《花东》400之(3) 此两版卜辞均以天干字纪日,由于多条之间可以相互比照,其在辞中的意思是显见的。但有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如: 壬卜:于乙休丁。《花东》409之(29) 己亥卜:甲其丁往。《花东》371之(1) 上录两辞,如以“休丁”、“丁”为卜辞中心内容,则丁为宾语,是人名。但只要与同类辞加以比勘,则《花东》371可以断读为“甲其,丁往”。409可以断读为“于乙休,丁”。此辞乃是卜问“休”之举的日辰,辞末的丁与前面的乙是相对的,是“于丁休”的简省的形式。所以丁仍然是用作天干字。 如上所录,《花东》409在天干字省去介词于的情况下,往往会在词意的判断上产生游移。但只要认真加以归纳比照,其真确意义便可以显现出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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