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的发展不仅使安特卫普成为尼德兰地区的商业中心,也是西欧的重要商业中心。越来越多的外国商人长期住在安特卫普经商。英格兰冒险商人将他们的布匹换成德意志南部产的铜、银和金属制品等。葡萄牙、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商人出售地中海沿岸的调味品、纺织品、珍贵的石器和多种手工制品。[17]汉萨商人销售谷物和海上贸易所需的商品,并与它国商人交换商品然后带回波罗的海。[18]从安特卫普15世纪以来的商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安特卫普集市向交易所的转变体现了周期性的集市已不能满足商业发展的需求,固定的、综合性的商品交易所才能为商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阿姆斯特丹集市向国际商品交易所的转变 虽然尼德兰的北部,即荷兰、泽兰、乌特勒支、格罗宁根等地的商业发展在中世纪中期以前还不如南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商业不具备活力。即使在安特卫普的黄金期,其他城市也在发展同欧洲各国的贸易。乌特勒支、茹特芬、阿纳姆、德文特、兹沃勒、文罗、格罗宁根和阿姆斯特丹等城市同汉萨同盟保持着商业往来;米德堡还和法国发展酒贸易;多尔莱希特则发展和德意志地区的海上运输业。[19]与这些城市相比,阿姆斯特丹的地位日趋重要,可以说继安特卫普之后的商业中心就是阿姆斯特丹。 14世纪末,阿姆斯特丹集市的主要作用是为安特卫普提供海上运输,即各国商人在这里汇集,再共同出资承担海产品、谷物、盐等商品的海上运输。因此,阿姆斯特丹集市在规模和影响上都不如安特卫普。但是,随着与波罗的海国家贸易的发展,阿姆斯特丹的地位日趋重要。14世纪初,勃艮第公爵和和荷兰的主要商业伙伴签订条约,以此来保障和波罗的海国家有贸易往来的商人的利益。签约的国家有丹麦、挪威、瑞典,城市有施威尔施维格、霍尔斯坦、万森和其他汉萨同盟城市等。14世纪中期,这些国家和城市的商人开始在阿姆斯特丹居住。1358年,汉堡啤酒商人在阿姆斯特丹享受到和在多尔赫希特同样的待遇。起初,汉堡商人和船主在阿姆斯特丹能享受特殊的司法权利,不久,阿姆斯特丹议会制定了“维斯比海商法”以调节商人、船主和船员的争端,还允许外来商人在地方法庭解决其商业纠纷。[20]阿姆斯特丹仿照安特卫普的做法,为德意志商人提供了住所和交易场所,方便这些商人能和当地的商人交换信息,获得关税变化的情况,以及贮存货物并完成交易。 从15世纪开始,荷兰商人(主要是阿姆斯特丹商人)经过松德海峡进入波罗的海销售盐、鲱鱼、布匹,并带回谷物、木材和焦油等商品。[21]但是,荷兰人进入波罗的海从事贸易引起了汉萨商人的不满,并引起了一些冲突。1441年,《哥本哈根和约》的签订标志着吕贝克和荷兰的争端的结束,也使荷兰商人能继续扩展与波罗的海国家的贸易。克里帕芬和但泽两城市允许荷兰商人以它们为基地拓展和波罗的海东部的贸易。[22]1450-1500年,荷兰与汉萨同盟的争端结束促使大批常驻波罗的海国家的汉萨商人来到阿姆斯特丹,其住所在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街道上陆续建立起来。这些住所还配备有服务人员,提供酿酒等服务,并可作为外来商人的代理人。1495年,汉堡的啤酒商人在这里建造住所的时候,市政当局为这些商人提供了开会的场所和饮食等,并提供了一些经济援助。[23]到15世纪末,为外来商人建造住所和交易场所的措施开始形成惯例,这些设施成为阿姆斯特丹国际商品交易所的雏形。 15世纪末,阿姆斯特丹开始成为尼德兰的一个重要商业中心。由于荷兰省的人口开始大幅增长,人口密集的城市成为粮食的主要需求者。地方粮食市场已经无法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需求,粮价连续数年高涨。1491年,阿姆斯特丹高涨的粮价大大刺激了与波罗的海的谷物贸易。1501年,阿姆斯特丹被西班牙王室授予了自由贸易权。可以说,这开启了阿姆斯特丹与波罗的海贸易的繁荣时代。阿姆斯特丹从波罗的海国家进口的谷物从1480年的不到2万吨上升至1540年的5万吨以上。从16世纪中叶以后,谷物贸易在所有荷兰对外贸易中的比例一直是最高的,因此,谷物贸易被荷兰商人称为“一切贸易的根源”,是“母亲贸易”。其他商品,如啤酒、鲱鱼、木材、盐、纺织品等商品的贸易额也大幅增加。同时,由于但泽和其他波罗的海港口的商人在这里进行谷物贸易,阿姆斯特丹的谷物再出口量也大幅上涨。本地商人借助于作为外国商人的代理人获得了大量财富。如出生于东弗里斯兰的商人波姆配留斯·奥库曾作为南德意志商人雅各布和安东福格尔以及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二世的代理人,这为他带来了巨额财富。[24] 16世纪40年代,阿姆斯特丹超过安特卫普成为整个尼德兰地区的谷物贸易中心,其谷物交易所正式成为欧洲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商品交易所。阿姆斯特丹的谷物价格决定了欧洲的谷物价格,尤其是,但泽、汉堡、不来梅、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等城市谷物价格与阿姆斯特丹的谷物价格保持相当程度的一致,且持续了较长时间。另外,各地商人都来阿姆斯特丹从事谷物贸易。从德意志地区和安特卫普来的商人在这里买回谷物。这些商人通常会在这里住几个星期,有些人甚至购买市民资格并定居下来。波罗的海国家的商人也会在这里定居。但泽的商人康奈里斯?勒弗茨在1550年到达阿姆斯特丹。他从波兰进口小麦、黑麦和木材长达20年。德意志人和安特卫普商人所从事的谷物贸易占到阿姆斯特丹整个谷物贸易额的一半。[25] 1584年,尼德兰反抗哈布斯堡王朝的独立战争导致了安特卫普被西班牙军队占领,大批外国商人离开安特卫普。安特卫普逐渐失去了国际贸易的领导地位。阿姆斯特丹的影响日渐增大,它与波罗的海国家进行大量的谷物、木材、盐、鱼类、葡萄酒和纺织品等贸易,其商人不久就在波罗的海确立了地位。[26]此外,与殖民地贸易的繁荣使阿姆斯特丹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其国际贸易涉及的地区包括波罗的海、地中海、亚洲、非洲和美洲。 阿姆斯特丹国际贸易的繁荣得益于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制度。早在1577年,还在独立战争中的荷兰就为葡萄牙商人的安全提供保障。独立后的荷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外国商人。1582年,荷兰共和国政府规定,地方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尽量满足英格兰商人的要求。同年,属于英国伦敦冒险商人公司(TheCompanyofMerchantAdventurersofLondon)的法庭在米德尔堡建立。[27]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尽量使各国商人享受的经商权利处于同等水平,不偏袒某一国商人。这种公平的做法还表现在没收破产公司的商品和处理保险事务的争端等方面。同时,阿姆斯特丹法院还允许外国商人可以向荷兰和西兰的高等法院申诉来处理贸易争端。[28]在宗教方面,荷兰共和国政府也为外国人提供了方便。英格兰商人有特定的天主教教堂从事宗教活动,葡萄牙的犹太人和信仰路德教的德国商人也受到了较为宽容的对待。这些措施不久后就显示出效果。以葡萄牙商人为例,起初葡萄牙商人还习惯依托亲属和朋友开展在阿姆斯特丹的贸易,或者以阿姆斯特丹为基地,与包括安特卫普在内的其他低地城市经商的亲属和朋友建立商业合作关系,但过了不久,这些葡萄牙商人便开始扩大经商范围,开展与其他国家商人的贸易。[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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