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简略的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原动力,是历史进程的最终决定力量。不承认这一点,就从根本上离开了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又必须承认,历史发展的动力,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发展,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生产力的发展不能自行变革历史,它只有借助于阶级斗争、社会革命,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促使社会制度的变革。不承认这一点,认为生产力发展可以自行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势必陷入社会改良主义的泥坑。 简言之,阶级斗争、社会革命,是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只有反映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阶级斗争、社会革命,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直接动力”或“大杠杆”。离开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任何形式的阶级斗争,不管它的形式多么革命,情况何等激烈,口号多么响亮,都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是一个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了的客观真理。所以,我们认为,尽管两者都是动力,但作用和意义是不同的。我们既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又不可把两者混同,而应该把它们看成是内在的联系着的有机整体。采取“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承认一个,否认另一个,都不符合历史本身运动的辩证过程。而同时承认两个都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又不区别两者在历史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主张轮流坐庄,其结果,是不能不陷入二元史观的。所以,历史发展动力问题的讨论,决不是一般的概念之争,而是关系到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问题,又同时具有着直接的革命实践意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3页。 ②《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 ⑤《列宁全集》第1卷389页。 ⑥《列宁全集》第1卷389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5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⑨《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7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74页。 (14)《列宁选集》第1卷第729页。 (15)参阅《光明日报》1979年12月6日杨生民同志的文章。 (16)《列宁选集》第2卷第6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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