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近代日本发动的对华战争无一不是侵略性质的非正义战争,但由于中国的衰弱,日本在每次战胜后都向中国索取巨额战争赔偿。 中国向日本所作的第一笔具有战费补偿性质的赔款是1874年的琉球事件赔款,共50万两(库平),折银元65万元。(由于中日条约间规定赔偿的单位有库平两和海关两之分,实际支付又多以英镑结算,为了计算单位的统一,我们一律将其折算为银元,以规定的含纯银量为标准,1海关两折1.558元,1库平两折1.3157551元,1英镑折10银元,下同。 )(注:此计算标准参照了王年咏《近代中国的战争赔款总值》,《历史研究》1994年第5期。 )中国对日本所作的第二笔赔款是甲午战后赔款。计军费2亿两,折26315万元;威海卫驻军费150万两,折197万元;赎辽费3000万两,折3947万元。此外中国为支付对日赔款共举借了3 笔巨额外债,共计4782万镑,在这三笔外债中清政府共付与日本3808万英镑,占三笔外债的79.63%,这三笔外债的实付利息为35185万两(库平),其中的79.63%是因对日赔款借款所生, 对中国而言仍应将其算入对日赔款实际支付总额中,计为28017万两,折银元36863万元,这样,军费、威海卫驻军费、赎辽费、利息损失费4项合计共折67323万元,此数尚不包括中国的镑亏损失(注:拙文《近代中国向日支付战争赔款总值考》中所列甲午赔款中国支付日本的英镑数只是中国四期赔款的支付数,除此外中国还用英镑支付了赎辽费,单独支付了两次利息,这些均应计入总值,故该文所得总值有误。《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5期。)。中国对日本的第三次战争赔款是庚子赔款,日本从中国的赔款总额中得赔款本额和预计利息合计7594万两(海关),折11831万元。 中国对日庚款一直支付到1937年9月,所剩余额本利合计267万英镑,折2677万元。赔款总数减去未付部分就是中国的实际支付数,中国对日本部分庚额共支付总额为9154万元。总计近代中国对日本的历次战争赔款为76542万元。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沉重负担, 极大地阻碍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而当日本向中国强行索取的时候,它丝毫没有想过中日两国是有着二千多年文化交流史的友好邻邦,日本的古代文明完全是建立在学习中国文明基础之上的,它也根本不去想巨额的勒索会给中国人民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性后果,它只考虑巨额的索取对自己的益处,这就是近代日本在战争赔偿问题上的待我之道。日本正是通过向中国索取巨额的战争赔偿才增加了其综合国力,有了进一步扩军备战的能力。结果日本先是在1904年发动对俄战争,打败俄国,一战期间又打败德国,1931年又一次发动了侵华战争,使中华民族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战争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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