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级斗争历史作用的探讨(2)
二 如何看待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时期,生产和平发展时期阶级斗争的作用,是当前争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有的同志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只有当腐朽的阶级力量,反动的政治集团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时,阶级斗争才称得上是动力,而在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时期,则仅仅是靠生产促进社会的前进。这样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中,阶级斗争和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是交互作用波浪式前进的,这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既不能幻想出一部天天闹革命的人类历史,一个只有革命没有生产的历史时代,也不能幻想出一个只有生产没有阶级斗争的历史间隙。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风暴之后出现的相对平静,不是阶级斗争的消失,而是阶级斗争转入了日常的、和平的、以及局部尖锐对抗的形式。就在中国封建时代“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太平盛世”,关于农民反抗的记载也是史不绝书的。汉朝立国未稳,丞相肖何就“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史记·肖相国世家》)引起老百姓向高祖刘邦遮道上书控告,这虽说是肖何避嫌自污,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文帝时还发生了庐江一带农民的暴动,当时的政论家贾谊、晁错鉴于农民的贫困破产,向当权者所发出的紧急警告,正是在“升平”之中看到了危机的状况。贞观年间,有人向唐太宗上疏说“即日遥役,似不下隋朝,怀洛以东,残人不堪其命”。(《贞观政要·议征伐、论畋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四川雅、邛、眉等处暴发起义,几年以后,浙江睦州妇女陈硕贞聚众起事,攻城打县,声势很大。后来,陈子昂上书给武则天,指出“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人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凶险之徒,聚为劫贼”。(《陈子昂集·上蜀川安危事》)至于那些不见于史书记载的农民的怨恨,怒骂,逃亡,对直接压迫者的控诉和仇杀等等反抗形式,就更是普遍的现象了。诚然,阶级矛盾的相对缓和,即阶级关系、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是生产发展、社会繁荣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不应该忘记,这种条件的取得,是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改造了腐朽的生产关系或反动政治集团的直接后果,而这种和平和繁荣的持续,仍然取决于敌对阶级之间彼此力量消长的进程和斗争的格局。剥削阶级存在的前提是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地主阶级对待农民的原则是榨干他们身上的每一滴膏血,直至剥夺尽他们维持生产和生存的起码条件。一个没落王朝的对抗结束了,一个新的王朝对农民的进攻也就逐渐展开,司马迁在叙述了汉初七十年的发展以后说:“当是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史记·平淮书》)因此,劳动者生产条件的维护,生存权利的保卫,不能依靠剥削阶级的恩赐,而是要通过自身的斗争来取得。正是通过战时的和日常的,流血的和不流血的阶级斗争,才可能使得阶级双方在力量的彼此消长中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即统治阶级在一定时期内稍加收敛自己的欲望,使剥削的程度在一般“正常”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被统治阶级的日常斗争,这种相对平衡的阶级关系,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就会很快趋于瓦解,生产也就无法正常进行。当然,由于统治阶级的加紧进攻,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压榨和剥削,这种平衡总归有一天要被打破。旧的平衡打破的过程,也就是被统治阶级聚积力量推翻腐朽的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建立新的阶级力量的平衡的过程。 在阶级社会里,人们的生产活动以及整个社会活动是在阶级对抗中行进的。但是,阶级关系和生产关系破裂的时期,战争和革命的岁月,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在战争和革命的岁月,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卷入决斗,多数地区的生产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日常的、和平的、局部的阶级斗争总是大量的和长期的。社会矛盾的发展,总要经过长期的逐渐积累,才最后采取突发的形式予以解决。社会的进程如果真象“四人帮”所鼓吹的那样,是一个无休止地阶级关系破裂过程,人类社会岂不早已灭亡?但是,今天我们在研究历史发展动力的时候,如果只承认阶级矛盾突变的作用,而否认和平时期阶级矛盾的渐变运动,也就陷入了形而上学的思想泥潭之中。千丈之堤,决于蝼蚁,我们不应该割断历史的联系。 正是鉴于阶级斗争的这种复杂情况,马克思主义并不脱离实际地幻想革命,而认为在革命形势尚不成熟的时候,能够争得资产阶级的某些让步也是必要的。对于历史上改良的历史作用,马克思主义同样是充分肯定的。事实上,当一个统治阶级还有些历史活力的时候,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它完全可以作某些政策的调整,所谓让步政策,正是历史的通常现象,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一个阶级的统治政策毫无弹性,从始至终一直是那样的僵死和呆板,倒是非常奇怪了。但是,马克思强调说:“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君主们不遭到外界的强大压力而限制自己的特权和向人民的要求让步的例子”。(《普鲁士备战》统治阶级的让步和改良总是通过群众斗争得来的,而不是出于统治者的仁慈。例如,汉武帝的“内多欲而外仁义”的政策,造成了“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汉书·食货志》)“东方群盗兹起”千百成群、杀官劫狱的严重状况(《资治通鉴》卷二十一)。在形势的逼迫下,他在晚年下了个罪已诏,说:“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同上,卷二十二)并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用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改良农具和耕作技术,由此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保持了昭、宣两代的继续繁荣,其后的二王八司马的改革,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等,都是在统治危机的情况下提出来的。当然,出自统治阶级的这种让步是有限度的,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和打击最反动腐朽的社会集团,稍稍改善劳动者的生存条件,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前进,但却无法最终阻止本阶级或整个统治集团的腐化趋势和大规模阶级斗争的爆发。马克思主义总是依据历史的辩证发展,揭露和批判那种企图用改良避免革命兴起的幻想。 在人类历史上,当一个剥削阶级取代另一个剥削阶级的时候,也出现过多种形式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以使旧的剥削阶级和新的剥削阶级结合起来进行统治,旧的剥削方式逐渐转化为新的剥削方式。例如,日本的明治维新,俄国的1861年农奴制改革,德国在铁血宰相俾斯麦执政时期的统一战争和使容克地主与资产阶级结合的措施。不能否认这些改革和统一战争对于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但是,有的同志从非暴力的角度来赞尝这些变革,似乎这样做对生产力的发展是最有利的,这就很值得怀疑了。就明治维新来说,在改革的前后,都曾发生过农民的起义和暴动。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课题,就是使农民从封建剥削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正是农民的斗争构成了改革的基础,不能把明治维新同农民的暴力割裂开来。而且明治维新的本身也是经过血的较量的。章太炎在驳斥康有为的改良主义谬说的时候指出:“近观日本,立宪之始,虽徒以口舌成之,而攘夷复幕之师在其前矣,使前日无此血战,则后之立宪亦不能成,故知流血成河,杀人如麻,为立宪所无可幸免者”(《驳康有为政见书》)。这是很卓越的见解。德国俾斯麦的统一战争,是以184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为前提的,恩格斯指出:“1848年革命打着无产阶级的旗帜,使无产阶级战士归根到底只是做了资产阶级的工作。然而这次革命毕竟通过自己的遗嘱执行人路易·波拿巴和俾斯麦实现了意大利,德国和匈牙利的独立。”(《〈共产党宣言〉1892年波兰文版序言》)俄国的农奴制改革也是以普加乔夫起义后一百年间连绵不断的农奴暴动开辟道路的。这些改革,不是由于资产阶级的强大,而是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1848年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失败还由于资产阶级的怯懦和背叛。因此,这些国家反动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没有给以彻底摧毁,而是严重地保存了下来,成为工人农民肩上的重负和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些残留的封建势力,还要通过以后长期的斗争和革命震荡乃至国际战争的巨大代价才能扫除。马克思恩格斯指导德国社会民主党为废除封建残余、官僚制度和反社会党人法,为政治自由和经济革命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而列宁领导的俄国无产阶级运动,也首先要争取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的胜利。日本封建帝国主义的野蛮残暴是众所周知的,日本的军阀势力,则是通过中日两国人民为主体的世界反法西斯战线的共同奋斗而廓清的。在中国近代史上,自上而下的改良运动,从来就没有什么显著效果。戊戌变法失败了,资产阶级发动了辛亥革命。但是软弱的资产阶级不得不与袁世凯达成妥协,希望借助袁世凯实行一些有利于资产阶级发展的措施,结果后来却被他一棍子打下去,国家依旧毫无希望。最后,共产党领导农民革命,进行了二十二年的血战,才彻底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 人类历史的进程是一个复杂的矛盾运动。既然同是人类社会,它当然固有着基本相似的发展规律,但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历史时代,为什么会走着曲折的道路,选择这样一种历史进程,而不是其他,则是由诸种矛盾因素构成的,而其中最根本的,便是由建立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阶级斗争格局所决定的。历史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诸种矛盾的辩证关系,分析生产力和阶级斗争的整个历史的发展,而不是随意地把它们割裂成若干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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