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义”——史学批评范畴研究(4)
三、“义”的显现 史作需有“义”,这是一致公认的,可是如何体现“义”,历代学人就争论不休了。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史作必须讲究褒贬义例,学习《春秋》“以一字为褒贬”,以宣王道,正人心。另一种意见则以为,只要把史事如实记载就可以了,寓义于事,善恶彰明,读者自有公断。第三种意见认为,史家可以把意旨在行文和论赞中揭示,但需慎加褒贬,谨防立论偏失。从纵向时间来看,自先秦到汉末,史家们主要持第二种意见。魏晋至隋,伴随着品评褒贬的世风,在史坛也出现了刻意以褒贬书法表达意旨的潮流,第一种意见占据了主导地位。唐初,君臣和史家都有一股革新史学的气魄,摒弃前代史学专务褒贬之习气,第二种意见又占了上风。中唐以后,随着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危机的日益深刻,统治者更加倚重纲常礼教“正人心”,“行教化”,褒贬书法愈加细密但也遇到一定的抵制。第一、第二种意见针锋相对,不断展开论战。再向前发展至清代,史家看法渐渐趋于第三种意见。以下择要述论之。 先秦至汉末的史家,一般都承认“《春秋》笔法”是存在的,但并未对此有过多的发挥。史书之义或是通过“寓论断于叙事”的方式,在叙事行文中自然表达;或是通过史书的序或书中的某一专篇(如“自叙”等)以及上书表文来集中阐明。没有出现两种意见的论争。晋人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掀起了“褒贬说”的浪头。他强调,《春秋》是有微言大义的,孔子将“周公之志”、“周公之垂法”贯穿于“史书之旧章”中,从而修成《春秋》。换言之,就是以圣人之意驾驭了旧的史料,诞生了一部经典著作。杜预进而相当仔细地揣摩了《左传》如何阐发《春秋》之“义”,“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 --这是说明所发新“义”,重在“正褒贬”。 杜预在该序中还以问答的方式解释了《春秋》以一字为褒贬的问题: 或曰:《春秋》以错文见义,若如所论,则经当有事同文异而无其义也。先儒所传,皆不其言。答曰:《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然皆须数句以成言,非如八卦之爻可错综为六十四也。固当依传以为新。 所谓“一字为褒贬”,书人名字时,称字则是褒,称名则是贬。杜预也承认,仅凭《春秋》也不易搞清褒贬,还须凭《左传》以数句说明。因此,他赞扬《左传》在阐发《春秋》之义方面所做的贡献,而他本人再继续《左传》的工作,“推变例以正褒贬。例如,《春秋·宣公十年》,“崔氏出奔卫”。《传》云:“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不书名者,非其罪。”由此推之,书名者是罪也。襄公二十五年,“晋栾盈出奔楚”。杜预加注云:“称名,罪之。” 杜预如此精微地抉摘《春秋》、《左传》中的褒贬之义,为后世专意褒贬者开了先河。 南朝宋人范晔在所著《后汉书》中,于纪、传之后大发议论,尽情予以褒贬。他很注重史家以论、赞的形式发表见解,并对以往史书的论、赞做过一番检论,“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他对自己在史事之外所发的议论相当满意和自信:“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④d]这些论赞均是为“正一代得失”而或褒或贬。清人王鸣盛看得很清楚,“今读其书,贵德义、抑势力、进处士、黜奸雄,论儒学则深美康成,褒党锢则推崇李杜,……立言若是,其人可知!”[⑤d] 这一时期,“褒贬评论”俨然已构成史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北魏崔子元上其父崔鸿《十六国春秋》的表中,就有这样的提法:“乃刊著赵、燕、秦、夏、凉、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①e]南朝陈人何之元著《梁典》(南梁史),意在“垂鉴戒,定褒贬”。[②e]隋高祖“以魏收所撰书(《魏书》)褒贬失实”,诏魏澹另撰魏史。[③e] 唐代立国,世风较前大有变化。唐初君臣重史,例证不胜枚举。然而其重史重在求前代得失兴亡之鉴,而不重褒贬评论。“安史之乱”后,唐王朝渐趋衰败,统治阶级意欲以褒贬书法辅助教化,倡言在史书中突出褒贬的呼声又起。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史馆修撰沈既济上奏:“史氏之作,本乎惩劝,……劝诫之柄,存乎褒贬。是以《春秋》之义,尊卑、轻重、升降,几微仿佛,虽一字二字,必有微旨存焉。……若以得失既往,遂而不举,则是非褒贬,安所辨正?载笔执简,谓之何哉?”[④e]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宰相监修国史韦执谊奏请禁止史臣在家修日历,理由只是“褒贬之间,恐伤独见;编纪之际,或虑遗文。[⑤e] 但是,著史一味突出褒贬,是否一定有助于阐扬史义,有的史官已开始怀疑。大文学家韩愈曾任史官,他谨慎地表达了自己的怀疑:“愚以为凡史氏褒贬大法,《春秋》已备之矣。后之作者,在据事迹实录,则善恶自见。然此尚非浅陋偷惰者所能就,况褒贬邪?”[⑥e]史官李翱也上奏抨击当时流行的《行状》(国史依据之一)作法,即“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如此不唯处心不实,苟欲虚美于所受恩而已也。”为此,他鲜明地提出了去掉褒贬虚词,“指事说实”、“据事自见”的撰述方针。他说: 臣今请作行状者,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善恶功迹,皆据事足以自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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