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北朝时期黄淮海地区户口与劳动力考述(6)
北魏分裂以后,黄淮海地区相继分属东魏、北齐。这时,河北地区因远离作战前线而趋于稳定,据《魏书·地形志上》,东魏武定年间定州有177501户、834274口;冀州有125646户、466601口。细检《地形志》上瀛州:“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河间、高阳,冀州章武、 浮阳置。”沧州:“熙平二年(517年)分瀛、冀二州置。”可知瀛、 沧二州是从冀、定二州分置。因而要统计出原冀、定二州户口,就应包括瀛、沧二州。孝文帝太和七年(483年)“三月甲戌,以冀、 定二州民饥,诏郡县为粥于路以食之”。至六月,“定州上言,为粥给饥人,所活九十四万七千余口”。九月,“冀州上言,为粥给饥民,所活七十五万一千七百余口”(注:《魏书》卷7上,《高祖纪》。)。则定、 冀二州所活饥民总数为1698700多人。 案当时实际著籍人口数与此不会相差太远。权且把它视作“正光已前”二州的人口数目,再加上新置沧、瀛二州人口数,武定时,瀛州105549户、451542口, 沧州71803 户、 251879口,则武定年间四州合计有480499户、1804296口。 (注:《魏书》卷106,《地形志上》。 )这个数字超出上述太和七年二州饥民总人口1698700的10万以上! 以上分析清楚表明,北朝后期河南、河北地区的户口是有较大的增长,但在个别地区如周一良先生所指出的彭城、沛郡确实也出现了减少的情况。 洛阳地区在这一历史时期户口有较大的起伏。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时,从旧都平城地区迁徙到洛阳大量人口,《魏书》卷7 下《高祖纪》,卷19中《任城王云附子澄传》以及卷65《李平传》中对此都有所反映,称之“代迁”户。元澄谏孝文帝说:“今代迁之众,……始就洛邑,……今兹区宇初构,又东作方兴,正是子来百堵之日,农夫肆力之秋。”可知“代迁户”原本就是农民。他们的到来,对于开发洛阳地区农业生产,起到很大作用,尽管后来不少人加入了禁卫军。(注:《魏书》卷7下,《高祖纪》载,太和二十年(496年)下令“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北齐书》卷1《神武纪》记曰:东魏天平元年(534年)自洛阳迁都邺城,“诏下三日,车驾便发,户四十万,狼狈就道”。是说从洛阳地区徙往新都邺城的官、军、民共达40万户,以户均五口计,则有200万人。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周一良先生“颇疑(北齐书神武)本纪之户四十万实指人口数,而非户数”(注:《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北齐书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3月版。)。推论令人信服。 40万人骤然离开洛阳,直至北周灭北齐后的大象元年(579年)二月, 又开始经营洛阳,以洛阳为东京,诏曰:“洛阳旧都,今既修复,凡是元迁之户,并听还洛州。此外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注:《周书》卷7,《宣帝纪》。)此次迁回洛阳的人数,从《隋书》卷3《炀帝纪》所载仁寿四年(604年)十一月癸丑迁都洛阳诏书中可知其人数不少, 诏中说“并州移户复在河南”,并与“周迁殷人”并举,视为不安定因素。(注:高敏先生也认为“并州移户”即是北齐灭亡后由相州迁洛的户口。见《关于隋炀帝迁都洛阳的原因》,刊于《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12月版。)大业元年(605年),炀帝一边大规模营建洛阳,一边下令“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洛阳地区居民人口又有大量增加。 东魏时期各地隐户很多,孙搴即受命“大括”诸州郡之“逃隐者”而“所获甚众”(注:《北齐书》卷24,《孙搴传》。)。但此次仍未根除隐户,武定年间,孙腾“使于青州,括浮逃户口。”同样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注:《北齐书》卷18,《孙腾传》。)紧接着,东魏又在全境实行大规模的括户,《资治通鉴》卷158大同十年(544年)记曰:“东魏以丧乱之后,户口失实,徭赋不均,冬,十月、丁巳,以太保孙腾、大司徒高隆之为括户大使,分行诸州,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梁大同十年即东魏武定二年。前文已述,早在北魏孝庄帝时,宋世良诣河北括户得丁“倍于本帐”,表明东魏隐户则只是北魏隐户的继续罢了。 北魏以来,还有大量诸色人户未入郡县户籍。如农官系统管理下的“民屯户”、为官府放牧的“牧户”、诸军镇的“府户”,以及在官府供役的“乐户”、“伎作户”、“杂户”、“供诸寺扫洒,岁兼造田输粟”的“佛图户”,“乃至寺院的“僧祗户”等,这些人户数量很大,其中仅“民屯户”一类,在孝文帝时即占当时著籍户口的十分之一。(注:《魏书》卷62,《李彪传》。)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年(551年), “诏免诸伎作、屯、牧、 杂色役隶之徙为白户”(注:《北齐书》卷4,《文宣帝纪》。)。周灭齐时,在齐境内仍有此类民户的存在。周武帝下令“凡诸杂户,悉放为民,杂配之科,因之永削”。除放免杂户外,周武帝还特就原北齐境内数量众多的官私奴婢,接连几次下诏赦免。并明文规定“正长隐五户及十丁以上、隐地三顷以上者,至死”(注:《周书》卷6,《武帝纪》下。)。尤其是武帝灭齐后推行灭佛政策, 解放出大量的劳动人手,据说是“五众释门,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注:《广弘明集》卷10。)。不过,灭齐后的第三年(579年),又恢复了佛教,国家著籍人口肯定又会有所减少。 北齐人口集中在黄淮海地区,黄河北岸诸州尤甚稠密。文宣帝天保八年(557年),曾打算迁徙冀、定、 瀛三州无田之人于幽州宽乡安置,当时谓之“乐迁”(注:《通典》卷2,《食货志二·田制下》。 )。 至隋,在政治上实现了全国统一,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黄淮海地区人口又有大幅度增长。 关于隋代户口最为殷盛的大业年间户口总数,史籍记载各异。《隋书·地理志·总序》记,户8907546、口46019956。 (注:《隋书》卷29,《地理志上》《总序》。)。 据隋志统计,黄淮海地区户数5049025,乘以户均口数, 知这一地区总人口大约是25598556口。笔者认为,这两个数据是较为接近事实的,从这两个数据可以看出,黄淮海地区的户数和口数均占全国的一半以上。隋代户口 和黄淮海地区户口均是自汉末以来最为殷盛的。 隋代户口较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其特点之一是著籍者众多;其二,尤其是南北统一之后,社会安定,以前经常大量迁徙户口的现象不见了,当然,个别时期因自然灾害影响,也有移民就食的情况,也有个别地区因人口过多、土地过少以致出现“衣食不给”,政府组织迁民“均田”的事。(注:《隋书》卷24,《食货志》。)但这都是不常见的例子。其三,户口数量增长快。究其原因,鄙以为,首先是由于隋朝建立后,重新组合的政治集团,使历代王公贵族、衣冠之户不再像过去那样地荫庇户口,“大索貌阅”等比较完善的户籍制度能够雷厉风行的贯彻执行,使户籍真正反映出户口的真实情况。其次,由于社会安定、经济的繁荣,户口的自然增殖会高于战乱年代。(注:汪篯先生《隋代户数的增长》一文认为,隋自开皇九年至大业二年的17年间,总户数由700万左右增加到900万左右,主要是人口的自然增殖,见《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再次,数百年的分裂与战乱结束了,必然会迎来了一个生育高峰期,这在人口学上是一个规律性现象,叫做“补偿性生育”,隋代正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 但是,风风火火的隋朝享祚日短,安定与殷盛很快就过去了。隋末战争使户口又一次受到大量减耗,黄淮海地区首罹其难。直到唐代前期,这里仍是满目荒凉。贞观六年(632年)魏征等说:“隋氏之乱, 非止十年。……,今自伊、洛之东,暨乎海、岱、萑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注:《贞观政要》卷2,《纳谏》第五。)黄淮海地区户口损耗最为严重,到了唐贞观十三年,这一地区与隋代户数之比例尚远远低于其他地区。(注:翁俊雄:《唐初政区与人口》,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版,第59页。) 综上所述,十六国北朝时期黄淮海地区户口与劳动力之消长呈现以下诸特点: 1.于长期分裂、政局动荡、战争连年,水旱蝗灾频仍,社会经济生活遭受严重影响,人口自然增殖力减小,加之各种编户外人口的大量存在,是造成这一历史时期户口徘徊不前的重要因素。 2.本区地处中原,自然条件优越,为历代政治军事集团视为禁脔,志在必得。故而,战争创伤远远超过其他地区,这也是该地区人口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3.本区社会经济素来发达,在中古自然经济条件下,它具备人口大幅度增加所必需的特质条件,所以,一俟战乱停止,社会环境安定,人口自然增长比其他地区更为明显。 4.本区是历代政权惨淡经营的地区,政府屡次组织徙民定居本区,当然,也有多次迁民到其他地区的记载,总之,本区具有举足轻重的人口调节作用,对于封建国家的整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这里有必要指出的一点是,劳动力的众寡与农业生产之成效,从理论上讲,肯定是呈正比例关系,一个地区的劳动人手增加了,生产收效理应得到提高,反之,劳动人手减少,生产收效相应也要减少。但是,史籍中对这种严格对应的记载极少,故而只能在材料范围内先作一个大致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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