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正家之法”与赵宋的“祖宗家法”(之二)(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邓小南 参加讨论

3
    嘉祐六七年(1061-1062年)间,为兖国公主宅内臣梁怀吉等事,司马光与杨畋、龚鼎臣等纷纷上言。司马光先后上《论公主内宅状》及《正家札子》,批评仁宗“曲徇公主之意,不复裁以礼法”。并且要求皇帝:
    仍戒饬公主,以法者天下之公器,若屡违诏命,不遵规矩,虽天子之子,亦不可得而私。庶几有所戒惧,率循善道,可以永保福禄,不失美名。[8](《司马光奏议》卷八《正家札子》)
    这真是直接且又具体地干预到皇帝的家事了。对于天子处理子女问题之原则的监督,在宋代相当普遍。
    北宋一朝,凡遇皇帝年幼、太后听政之际,朝廷中的官僚们总是紧张而小心地注视着内廷的动向。元祐年间,朝野以熙宁时期对于“祖宗法度”的冲击为鉴戒,应该说,是赵宋历史上“本朝家法”受到最为严密关注的时期。
    元祐五年(1090年),就哲宗纳后事,范祖禹上疏于太皇太后高氏,说道:
    本朝太祖皇帝以来,家道正而人伦明,历世皆有圣后内德之助。自三代以来,未有如本朝之家法也。……惟陛下远观上古,近监后世,上思天地宗庙之奉,下为万世子孙之计……
    在章奏的最后部分,范祖禹又驳斥所谓“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预”说云:
    进言者必曰:“此陛下家事,非外人所预。”自古误人主者,多由此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无不可预之事,亦无不可预之人。[1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一,元祐五年十一月)
    由“陛下家事”而言及“本朝家法”,这本来是就“祖宗家法”的狭义出发的;但他旋即以“天子以四海为家,中外之事,孰非陛下家事”的立论,将“陛下家事”推而广之,突出了本朝家法的广泛包容性,以此提醒皇帝:既为天子,即无私事可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自然要处于臣僚的目光及议论之下。
    南宋绍兴三年(1133)四月中,高宗曾与辅臣议及哲宗皇后事,徐俯说:“宣仁圣烈皇后尤重家法,欲正后生元子,继万世之统。”[1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四,绍兴三年四月癸巳)尽管是说帝后关系,也还是明确与“继万世之统”联系在一起。
    南宋淳熙(1174-1189)末年,光宗即位之初,诏职事官轮对,郑湜首先提出:“三代以还,本朝家法最正:一曰事亲,二曰齐家,三曰教子,此家法之大经也。”[17](《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自皇族内部关系来讲“祖宗家法”,这大致是就其狭义而言。
    宋人所谓“祖宗家法”,尽管经常涉及处断皇族、宫廷内部事务之准则,但也必然会涉及到皇帝乃至皇族面临的各类中外之事。它既不同于学术、技艺传承中分别门户、世代谨守之“家法”,也不等同于一般家族规范内部行为、约束礼法门风的“家法”。即便是有关遴选后妃等类事宜,也不被宋代的士大夫承认为单纯私秘的“陛下家事”。
    在宋代的臣僚们看来,就其根本而言,“子道修者仁之本,家道正者礼之源,而君道之立则又天下大义所由定”;他们同时强调“天子之孝与臣庶不同”,“欲报先皇之大德,则继志述事所当先,衰麻之数、哭踊之节其次也”[3]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四《对越甲稿·召除礼侍上殿奏札一》),从而在肯定其一致性的前提下,拉开了“天子家法”与“臣庶家法”的距离。
    当年范仲淹对仁宗所说的“陛下家法”,即不仅包括维系皇族“家事”、制约姻戚关系的法度,又包括处理“时政”的原则。庆历中,当朝廷上议论到所谓“山泽之利”的问题时,仁宗表示:“山泽之利当与民共之。”辅臣丁度立刻说:
    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本于忧勤。此盖祖宗家法尔。[18](《清波杂志校注》卷一《祖宗家法》)
    丁度把仁宗的“德音美意”与赵宋祖宗以来的治国原则联系起来,并进而将“祖宗家法”的精神提炼为“忧勤”二字,这种概括,得到了普遍认同。身为人主,帝王之家的“家法”,突出地体现着与“国法”的高度混溶。直到半个世纪之后,宰执与讲读官们向年轻的哲宗进读《宝训》时,还特别自丁度这番对答出发,长篇大论地予以阐释。
    元祐八年(1093年),宰相吕大防借迩英阁讲读的机会向哲宗“推广祖宗家法以进”,他说:
    祖宗家法甚多。自三代以后,惟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陛下不须远法前代,但尽行家法,足以为天下。
    关于祖宗家法的具体内容,吕大防分析为“事亲之法、事长之法、治内之法、待外戚之法、尚俭之法、勤身之法、尚礼之法、宽仁之法”八项:
    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见有时,……祖宗以来,事母后皆朝夕见,此事亲之法也。前代大长公主用臣妾之礼,本朝必先致恭,……此事长之法也。前代宫闱多不肃,宫人或与廷臣相见……本朝宫禁严密,内外整肃,此治内之法也。前代外戚多预政事,常致败乱;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预事,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宫室皆尚华侈,本朝宫殿只用赤白,此尚俭之法也。前代人君虽在宫禁,出舆入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御后殿,……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简;祖宗以来,宴居必以礼,……此尚礼之法也。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唯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此宽仁之法也。
    至于虚己纳谏,不好畋猎,不尚玩好,不用玉器,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1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元祐八年正月丁亥条)
    这里所说的,主要是调整皇族内部关系、限制宗室外戚权势的一些法则。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