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希曼与马礼逊 作为第一位来华传教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在中国的名气和影响自然远远大于马希曼。而且一般以为是马礼逊和米怜在马六甲翻译并出版了第一部中文《圣经》。然而,对那些熟知《圣经》汉译过程及细节的传教士而言,二马(马希曼与马礼逊)往往是相提并论的,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是,他们二人究竟谁最先译出并出版了第一部中文《圣经》?其次,马希曼与拉沙的《圣经》中译究竟是否曾受到马礼逊的影响? 有关第一本汉译《圣经》究竟出自谁手的问题,必须把问题限定到一定的范围内,才能有明确的答案。因为,第一,《圣经》是一部大书,不仅全书分为《新约》和《旧约》两大部分,而且,有时其中一章即可自成一书。第二,限于当时的印刷条件和译者要不断地修改、润色,从译稿完成到出版往往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圣经》的译毕和正式出版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就此而言,马希曼(同拉沙合作)与马礼逊是分别在印度塞兰布尔和中国广州,不约而同地于1810年付梓出版了《新约全书》个别篇章的中译本。马希曼与拉沙出版的是《新约全书》中的《马太福音》(中译名如上述),马礼逊出版的则是《新约全书》中的《使徒行传》(中文名为《耶稣救世使徒行传真本》)(注:该书为木刻本,线装一册,前有马礼逊所撰序言,现存于剑桥大学圣经会图书馆。原书未注明出版日期,从伟烈亚力和米怜说,判断出版日期为1810年。)。尽管这两种不同的中文《圣经》单行本几乎同时面世,但其具体翻译过程却很不相同。马礼逊于1807年奉伦敦会之命抵达广州后,一面继续学习中文,一面开始翻译《圣经》。他之所以能够进展神速,乃是由于利用了大英博物馆珍藏的部分汉译《圣经》稿本抄件。这个稿本由曾经来华的天主教传教士巴设(Jean Basset)等译成,包括《福音合参》、《使徒行传》、《保罗达罗马人书》和《希伯来书》的第一章(注:根据有的学者的研究,大英博物馆稿中本,由巴设翻译成中文的,仅《使徒行传》、《保罗达罗马人书》以及《希伯来书》的第一章,而《福音合参》则系他人的译作,具体译者不详。另据李志刚《基督教早期在华传教史》第160页,此手稿之中文名为《四史攸编基利斯督福音之会编》The Manuscritpt Harmony,or Sloane Manuscript。)。马礼逊于1806年从大英博物馆借阅并抄录了其中一部分,余下的由教他学习中文的华人容三德所抄录(注:见密立根著《新约圣经流传史》,第160-161页;亦可参见简又文《中国基督教的开山事业》,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56年版,第11-12页。)。因此,严格地讲,马礼逊早期的译经工作尚属修正、重译前人的著作。 相反,马希曼和拉沙早期在印度的译经工作,却基本上是独立进行的,无所凭借。这也是他们的早期译本之所以不堪卒读的基本原因。据史料记载,早在1809年上半年,马希曼和拉沙所翻译的《马太福音》已交付给塞兰布尔差会印刷所付印(注:Memoir Relative to the Translations of the Sacred Scriptures,November,1809.),由于是首次采用木刻版印刷中文,进展缓慢(注:据1809年的译经备忘录,印刷工作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要更正木雕版上的刻印错误非常困难,常常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估计是到次年底才全部印毕,其中有少量译本随同1811年上半年印出的《马可福音》译本流传到外界(注:Memoir Relative to Translations,August,1811.由于1810年没有提交专门的备忘录,缺乏关于《此嘉语由于吇咷所著》出版年代的确切记载,此仅据1811年和以前的相关记载推断,同时也参照Hubert W.Sprillett所编《中文圣经目录》中的说法。但该“目录”认为《此嘉音由吇嘞所著》亦出版于1810年,似不确。)。相比较而言,翻译质量稍次的马希曼、拉沙所译《马太福音》(即《此嘉语由于吇咷所著》),反倒可以称之为新教传教士所翻译的第一本汉语《圣经》单行本。 至于全部《圣经》的中译,先是拉沙于1811年在塞兰布尔已译出《新约全书》的全部初稿,但可能是马希曼并不满意,仍在对之进行修改,没有立刻付印(注:A Third Memoir of the Translations Carrying on at Serampore.in a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Society,Serampore,Aug.20,1811.)。而与此同时,马礼逊在广州依据天主教传教士的早期译本,也正在加紧翻译《新约全书》,估计在1812年到1813年之间,《新约》全部译成,并于1813年在广州秘密印制2000部,取名《耶稣基利士督我主救者新遗诏书》,木刻雕版印刷,线装8册(注:马礼逊译《耶稣基利士督我主救者新遗诏书》(共7册),广州,1813年出版,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藏本。)。因此,就《新约》而言,拉沙和马希曼最早译完,但马礼逊却出版在先。到1819年,马礼逊和米怜实际已译完了包括《新约》和《旧约》在内的全部《圣经》,但一直拖到1823年才正式出版,这部全套中文《圣经》,取名《神天圣书》,凡21卷,木刻雕版印刷,线装,小开本(注:马礼逊、米怜译《神天圣书》(载旧遗诏书兼新遗诏书),马六甲英华书院1823年出版,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藏本。)。在印度,马希曼和拉沙于1820年也译完了全部《圣经》,次于马礼逊和米怜一年。1817年至1821年出齐《旧约》部分,又于1815年至1822年出齐《新约》部分,全部为铅字活版印刷。因马希曼和拉沙所译全本《圣经》,实际比马礼逊和米怜的《神天圣书》早出版整整一年,因此,马希曼和拉沙的译本是正式出版的第一本完整的汉译《圣经》。西方多数研究中文圣经版本的专家,也同意此说。如早期来华传教士伟烈亚力即指出:“此译本(指马希曼和拉沙译本)系目前所知的第一本完整的汉语《圣经》,是《圣经》流传史上的一座丰碑”(注:A. Wylie,The Bible in China,p.9.)。较为权威的密立根著《新约圣经流传史》也认为,马希曼和拉沙于1822年出版的译本“是新教所译的第一册汉语《圣经》”(注:密立根:《新约圣经流传史》,第164页。)。这足以纠正“基督教的全部原始教义得以完整地介绍给中国,始自马礼逊”(注:参见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页。)的笼而统之的说法。 接下来的问题是,即使把马希曼、拉沙的《圣经》译本和马礼逊、米怜译本作一个最初浅的比较,也会发现,两者在许多人名、地名的译法上,存在惊人的一致之处。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马希曼和拉沙后期的译经工作是否受到远在中国的马礼逊的直接影响?或者说,马希曼和拉沙是否曾抄袭马礼逊的译作?这在当时就曾有人怀疑,马希曼的《中国言法》是否有抄袭马礼逊《中文语法》的地方,尽管前者比后者早出版一年(注:因为马礼逊曾于1813年底将其手稿《中文语法》寄给远在印度的马希曼征求意见,并希望后者能够帮助出版。为了澄清此事,马希曼还曾专门写信辩诬。这些信件最近已在英国浸礼会档案中发现。)。 然而,最近在英国浸礼会档案中所发现的若干马希曼与马礼逊的通信,以及马希曼自己所作的解释,已足以释清围绕此事所生的疑团。马希曼在1817年4月所写的一封解释函中,非常清楚地说明,他并没有收到马礼逊本人的任何《圣经》中译本,倒是在1810年左右,收到过马礼逊寄来的那部大英博物馆所保存的巴设稿本的抄本(注:The Letter from J. Marshman,April 3d,1817,p.9;Attach to Periodical Accounts of the Serampore Mission,Jan.,1830-Aug.,1837.)。问题的答案恰恰在这册抄本上!换言之,马礼逊的译本和马希曼、拉沙1810年以后的译本,皆是以天主教传教士的早期译本为蓝本的,这也正是两者在许多译法上雷同的根本原因。马希曼和拉沙抄袭马礼逊之说,似无从谈起。 作为旁证,我们可以把马希曼和拉沙1810年以前的译本同以后的译本作一比较,便更加清楚了。马希曼和拉沙1810年以前译出的《此嘉语由于吇咷所著》和《此嘉音由吇嘞所著》,不仅书名与后来所译《新约全书》中的《马宝传福音书》和《马耳可传福音书》相去甚远,而且书中译名也显有不同,如“耶稣”译作“意苏”,“基督”译作“记利时度”,“耶路撒冷”译作“意路沙林”,等等(为了表示这些词系外来语言译,一律加口字旁)。这些译名显然主要是出自拉沙的手笔,与通用的汉译名相径庭。马希曼与拉沙的《圣经》中译在1813年出版的《若翰所书之福音》中,突然有了质的飞跃,不仅文笔变得通顺流畅,而且译名也多半与以后通用的汉译名一致起来。如“意苏”改为“耶稣”,“记利时度”改为“基利士督”,“意路沙林”改为“耶路撒冷”,基本上与马礼逊所译《新约全书》中的译名相一致。个中原因,显然是马希曼和拉沙在1810年左右看过马礼逊寄来的巴设手稿抄本后,以此为蓝本,对他们自己的译作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对此马希曼本人并不十分讳言,认为这是传播福音的需要(注:Ibid,p.14.)。 大体上,同时代的人和《圣经》流传史研究专家都认为,马希曼、拉沙在印度的译经工作同马礼逊等人在中国的译经工作基本上是各自独立进行的,为两个不同的译经流派。正因为如此,曾经选派马礼逊来华的“大英圣书公会”对马礼逊在华的译经工作和马希曼、拉沙在印度的译经工作一视同仁,分别予以资助,希望能够有不同的中文《圣经》版本流布于世,互为补充(注:Hubert W.Spillett ed.,A Catalogue of Scriptures in the Languages 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p.xii.)。 三、对后世译经的影响 有的论者认为,尽管马希曼、拉沙出版了第一本汉译《圣经》,但毕竟他们远在印度,对中国没有发生什么影响(注:参见王治心《中国基督教史纲》,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重印本,第147页。)。这其实也不甚正确。著名新教传教士伟烈亚力在其所著《新教在华传教士汇录》中,在马礼逊之先,开篇即列出马希曼的名字及事迹,并特别说明,马氏虽未曾来过中国,但他杰出的汉籍英译和《圣经》中译工作,已使他成为新教在华传教的先驱(注:伟烈亚力:Memorials of Protestant Missionares to the Chinese,Shanghai: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1867,PP.1-2。)。慕维廉(William Muirhead)也认为,考虑到马希曼和拉沙译经的特殊环境,他们的工作可以说是一项了不起的工作,其中文《圣经》,“只要稍加修改,即可成为开卷有益的版本”(注:Marshall broomhall,The Bible in China,the Religious Tract Society,London,1934,p.58.)。 事实上,虽然马希曼和拉沙早期的译本印刷数量很小,流传范围不广(注:初次印行的《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为数不多,主要是为作进一步修改用,而不是为了广为散发。),但到1822年他们译完全部《圣经》并出版时,印刷数量并不是很小,该年,《旧约全书》4卷共印了1600套,计6400本;《新约全书》共印了3000套。此外,1813年以后用铅字活版印刷的各单行本《圣经》,又加印了3000套(注:Brief Review of the Translation and Printing of the Sacred Scriptures by the Serampore Brethren,1814.)。后来,各版本还续有加印。这些中文《圣经》的一部分,通过不同的途径流传到中国,对中国教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浸礼会一派,曾长期使用马希曼、拉沙的译本。 就对后世译经的直接影响而言,马希曼和拉沙译本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 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之后,传教士们认为在中国公开传教的时机终于来临了,英美新教各派遂于1843年推举代表在香港召开译经会议,商讨合作翻译一本比较权威的《圣经》译本--“代表本”(“Delegates Version”,或称“委办本”),以供使用之需。马希曼、拉沙和马礼逊、米怜等人的《圣经》译本被列为重要的参考译本。代表们还决议,有关Baptism一词,照顾到浸礼会与非浸礼会各自不同的传统,可将同一译本分印两种版本,分别采用马希曼、拉沙和马礼逊的不同译法,即或译作“蘸”,或译作“洗礼”。但这一决议最终还是未被浸礼会一派接受,他们决定脱离出来,以马希曼和拉沙的译本为根据,日后自己出版一种订正的译本。 改订马希曼与拉沙译本的任务,最终落到了高德牧师(Rev. Josiah Goddard)的身上。高德受美国浸礼会的派遣,于1848年自暹罗曼谷来到中国,专事修订马希曼和拉沙的译本。他从修订《新约全书》开始,陆续印出各卷。《马太福音》于1851年在宁波印行,共32页;《约翰福音》于1852年在上海印行,共28页。至1853年《新约全书》告成,于宁波印行,共计251页。该译本后经罗尔梯博士(Dr. Edward C. Lord)进一步修订,于1883年在上海印行一册十分精美的版本。这部《新约》修订本多为浸礼会人所采用。惠志道博士(Dr J.Wherry)认为,“通常而论,这比’代表本‘及麦都思译本更接近原文文法的格式,但在汉语写作的文笔上,仍能做到清通易读,殊为难能可贵。”(注:参见密立根《新约圣经流传史》,第185-187页。)高德以后因健康欠佳,在译出了《旧约》中的《创世记》、《出埃及记》与《利未记》诸卷之后,不得不中辍;未完诸卷,则由罗尔梯博士在遴为仁牧师(Rev. William Deam)的帮助下,于1868年出齐。 同时,另一位英浸礼会传教士胡德迈牧师(Rev.Thomas Hall Hudson),曾在西印度群岛传教多年,后来华工作,也对马希曼和拉沙的《新约》译本进行了修订,先后分卷出版。最早印行的为《马可福音》,于1850年在宁波出版,共29页;到1866年,将《新约全书》出齐(注:参见密立根《新约圣经流传史》,第187页。)。 协助罗尔梯翻译《旧约》的遴为仁牧师,对马希曼、拉沙译本的改订,也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于1842年受美国南方浸信会的派遣来华,主要在香港传教,中文名除遴为仁外,还经常用“为仁者”、“怜”、“林”等。根据马希曼、拉沙译本,遴为仁于1844年重新翻译出版《圣差保罗寄罗马人书》(罗马人书);1847年改订出版《新约》中的《使徒行传》,取名《圣差言行》;1848年著《马太传福音书注释》,首次将Baptize一词译作“揾”,取代马希曼、拉沙惯用的“蘸”,以强调该词的动作性(注:为仁者:《马太传福音书注释》,香港裙带地藏版,1848年。);1849年改订出版《使徒行传》,共57页;1851年著《出麦西传注释》(注:为仁者:《出麦西传注释》Exodus with Notes,香港藏版,1851年。);1853年又改订出版《马太福音》,取名《圣书新遗诏马太传福音》。这些工作皆是在马希曼、拉沙旧译本的基础上进行,对促进马希曼、拉沙译本在中国的流行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圣经》译本的文体分类上,马希曼、拉沙译本和马礼逊译本皆属文理译本(或称文言本),与国语(亦称官话)译本相区别。无论是“代表本”(《新约》和《旧约》分别于1852年和1854年出版)或后来的“文理和合译本”(1919年出版),其源头皆可上溯到马礼逊和马希曼、拉沙的译本。然而,马希曼、拉沙译本与马礼逊译本在大同的前提下,又有小异,两者的风格毕竟不一样。马希曼、拉沙译本注重译文的合乎文法和讲究文辞,甚至不惜用一些古怪、生僻的典雅字眼;马礼逊则较为注重译文的流畅、明快,在文言与白话之间采取一种折中的立场,以适合大众的口味。 马礼逊在《圣经》翻译上的态度和追求,加之他身在中国境内的有利条件,使他的译本逐渐成为文理译本中的主流,对后世译经事业影响至深。后来主持“代表本”翻译的,便主要是与马礼逊关系较深的一批传教士,如麦都思、裨治文、施敦力、W.C.米怜(米怜之子)等(注:Hubert.W.Spillett ed.,A Catalogue of Scriptures in the Languages 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p.xiii.)。相反,马希曼、拉沙的译本由于比较生硬和晦涩难懂,难以为浸礼会以外的教会人士所接受,并招致许多批评。如1890年在上海举行新教中华布道总会时,惠志道博士批评马希曼和拉沙译本,“与今日通行的《圣经》在文体上显有不同,很是艰涩粗拙,令人不能终读。其缺点乃是由于过于拘泥文字,以及译者汉文字汇的狭小”(注:参见密立根《新约圣经流传史》,第168页。)。甚至连马希曼精通汉语的儿子也婉转地批评父亲,“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就塞兰布尔差会的环境和需要而言,马希曼博士将如许精力投放在一个勉为其难的遥远目标上(即《圣经》汉译),不能不说多少有些遗憾吧。”(注:Marshall Broomhall,The Bible in China,London,1934,p.57.) 尽管马希曼、拉沙的《圣经》汉译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有许多未尽完善之处,但作为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完整的汉译《圣经》,其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地位和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尤其马希曼其人,虽从未到过中国,但通过其艰苦而浩大的汉籍英译和英籍中译工作,为近代中西文化的接触和交流写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章,似更不应被治史者忽略和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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