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维新派的民权学说毕竟是在中西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背景下催发的,康有为首先提出了平等思想。他认为,“人非天不生,非父不生,非母不生,故谓天之子也”,“王者称为天子,不过取其尊称云尔,实则凡人皆天子也。”(注:《戊戌变法》第二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233-556页。)严复则着重论述了自由思想。他认为:“民之自由,天之所异也。”(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侵人自由者,斯为逆天理,贼人道”,(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民无自由,生不如死,存不如亡,“荣辱贵贱,自由不自由之间异耳。”(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严复和谭嗣同还抨击了纲常伦理的儒家传统观念。“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尚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荣,尊亲故薄信果。然其流弊之极,至于怀诈相欺,上下相遁,则忠孝之所存,转不若信果者之多也。”(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又况名者,由人创造,上以制其下,而不能不奉之,则数千年来,三纲之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注:《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9页。)维新派已经朦胧地意识到,作为一个人,自由,是荣辱贵贱的标志,是平等的标志。失去了自由,也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而人之所以得不到自由,是由于纲常的束缚。严复还曾就此问题做了东西方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国最重三纲,而西人首明平等;中国亲亲,而西人尚贤;中国以孝治天下,而西人以公治天下;中国尊王,而西人隆民;中国贵一道而同风,而西人喜党居而州处。”(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 康、严、谭的自由平等思想和对纲常伦理的批判,堪称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先声。他们已经开始触及到传统文化和人的解放之间的关系这一中国社会走向近代化的最根本问题。然而,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维新派思想家始终没能把自由平等思想与民权学说结合起来,没有像天赋人权学说那样,构成民权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也没有上升为对封建专制体制的某种政治权利要求的较高层次。 (二)维新派的民权学说没有提出财产要求。 中国是个传统的重农抑商的农业国,明代的资本主义萌芽,由于缺乏发展的必要社会条件而渐渐枯萎。1840年以后,受到西方商品和资本输入的刺激,中国资产阶级又开始了再生的过程。作为一个经济个体,要想获得发展,就必须和社会权力联系起来。联系的方式,或者经营者自身就握有足够的权力,或者经营者和权力享有者结为联盟。这就是中国社会官僚资本发展而民族资本弱小的原因。依附在封建制度肌体上的官僚资本,拥有政治上的封建特权,他们利用这种权力去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他们根本不可能提出彻底的反封建的政治要求和财产要求,因为他们的政治权力和财产都是从封建制度那里获取的。 (三)维新派的民权学说把“开议院”作为兴民权的实质体现,而在西方,“议院”作为权力制衡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天赋人权学说分属不同的理论系统的。而维新派却把民权和议院混为一体了。“今天下魁桀之士,能深知自强之道者,皆必睊睊于民权谊重,是诚可谓知本矣。然彼之眵眵动色者,莫不曰欲重民权,先立议院。”(注:麦孟华:《民义总论》,《时务报》第二十八册。) 就其本质的意义而言,维新派关于议院的认识是对早期改良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他们认为,西方之所以强大,是由于君民一体,“去烦苛,决壅蔽,人人得其意,申其言,上下之势不相悬隔,君不甚尊,民不甚贱,而联若一体者,是无法之胜也。”(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而中国社会的致命之疾,恰恰在上下壅塞,君民不通,“中国大病,首在壅塞,气郁生疾,使血脉通畅,体气自强。”(注:《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557页。)因此,要张大国势,必须解决上下相通的问题。解决的办法,一是兴民权,二是开议院,“公权力于绅民,而谓上下不相通者,决无是事。”(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民无权,则不知国为民所有,而与上相睽;民有权则民知以国为国,而与上相亲。盖人所以相亲者,事相谋,情相接,志相通也。”(注:《戊戌变法》第三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10-153页。)倘若真能“合数千百万人为一身,合数千百万人心为一心”,“举国君民,合为一体”,则“强大至矣。”(注:《戊戌变法》第二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233-556页。) 为什么早期改良思想家和维新派思想家在对西方国家的诸多感性认识之中,惟独对“议院”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 这其中包含着两方面的原因:第一,西方的议院制度和中国的一君专制制度形成最强烈的反差,使议院制度成了他们关注的热点。在对中西方政治制度比较之后,他们认为找到了中国积弱之源。“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国民共议一国之政法也。”所以,“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而我中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数大臣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注:《戊戌变法》第二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9月版,第233-556页。)第二,更重要的是西方的民权和议院与中国“古已有之”的“重民”的政治传统在形式上产生了某种“契合”。这种契合,构成了维新派受西方政治理论影响而产生的民权--议院学说的理论上和心理上的“支点”,同时,构成他们抨击旧势力反民权观点的理论依据。 重民思想本是先秦诸多思想流派的理论之一。它主张“民为邦本”,“民重君轻”。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自秦汉以后,天下一统,先秦许多杰出的思想被新的历史形势所淘汰了,而重民思想却始终保存下来,并且,做为统治阶级从政理国的重大政治原则而一再显示出它明显的社会功能。 重民思想之所以能长盛不衰,是因为它集中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构成中国这一君民“二元”主体结构社会不可或缺的内部调节机制。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君”是权力、法律、意志、国家和社会秩序的象征。它通过一套完备的官僚系统,和以宗法家庭为细胞的宗法制社会所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和社会文化心理,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民”则是社会物质财富、赋税、劳务、兵力的主要来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时,它又是“载舟覆舟”、改朝换代的社会力量。 当阶级矛盾尖锐、在局部地区出现“官逼民反”,或人民起义的浪潮已经置一个旧王朝于灭亡的境地,而一个新王朝又崛起的时候,政治上反对无休止的残酷专制,经济上富民、保民、与民休养生息的主张,便会提上统治阶级的议事日程。于是紧接着就又会出现一个“国泰民安”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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