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评明末“封建与郡县之辨”
(一) 长久以来,有一种以讹传讹的“历史成见”,认为上古希腊罗马一开始就是“民主与共和”之源,而古代东方却先天性地陷入“专制统治”的陷阱(注:这一误解或许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的一段话有关:“君主政体的另一属,其权力类似僭主(专制)。常常见于野蛮民族(非希腊民族)……因为野蛮民族比希腊民族为富于奴性;亚洲民族又比欧洲民族为富于奴性,所以他们常常忍受专制统治而不起来叛乱”,第159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译本。 按照亚氏对“古代历史”的认识,认为“古代各邦一般都通行王制,王制(君主政体)所以适于古代。因为贤哲稀少,而且各邦都地小人稀。”而后逐渐产生“立宪政体”、“寡头(财阀)政体”、“僭主政体”、“平民政体”。自然这主要是针对那时以地中海为中心欧洲历史而言的。参上书第165页。)。 中国人接受这一看法,最初起于近代“落后情结”的刺激。当时学界接触西史有限,作为中西比较简单化时期的产物,尚不足为怪(注:尽管在西哲的政治学、历史学著作中确有类似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但若细读亚氏《政治学》、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洛克《政府论》、卢梭《社会契约论》等名著,他们对欧洲上古、中古出现过各种政体的历史分析,就不难明了欧洲历史上也存在过多种政体并存与演进的局面,与非欧地区历史总体上也无甚大异。上举诸书,稍后我将会议论到,详后。)。可是直到现在,“专制主义自古就有”的观念在通史著作中仍有市场,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史实昭然。在中国历史上,君主“独制”(注:考察春秋战国诸子之说,儒法两家都主“君主制”,然儒重“亲民”,而法倡“尊君”。由此形成中国传统帝制的治政两大要则(中国帝制的复杂性由此而来)。法家多以君主“独制”有别于诸家。然细究之,其“独制”的涵义则为“在君则制臣”(《韩非子·内储说下》),重在驾驭臣下;其要旨则归于“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它与绝对君主专制主义(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僭主政治”)仍略有区别,吏治仍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原则。故这里仍取文献原有的“独制”,而不采西方习用的“专制”一词,以示中国政体有西方所不及的自在特点。)体制充其量也只有两千来年的历史(在我看,极端君权即真正君主专制时代,自明初算起,六百年还不到(注:关于这种与时论颇不合的看法,建议读者可注意钱穆先生《国史大纲》目录所显示的历史分期,于明代后始揭出“君主独裁”字样。))。既非自古就有,也决不会“万古常存”。早在1940年,吕思勉先生写作《吕著中国通史》上册时,大概出乎同类感触,就特地说了下面一番话:“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在(中国)古书上,亦未尝无相类的制度……贵族政体,古代亦有其端倪,不过未尝发达而成为一种制度。至于民主政治,则其遗迹更多了。我们简直可以说,古代是确有这种制度,而后来才被破坏掉的……有人说,中国自古就是专制,国人的政治能力,实在不及西人,固然抹杀史实。有人举此等民权遗迹以自豪,也是可以不必的”(注: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 华东师大出版社,1992年版,第44-45页。)。这里,想对吕先生的话,依我的理解稍作申述。先生所云的“民主政治”,多半为早期部族时代崇尚“集体议事”与“(共同体)众意”精神的延续(可由帝国时代少数族政权早期形式佐证),而上古的“贵族政治”则因为混和着“寡头政治”(国王甚或“共主”独大)而显得不纯粹。多种政体混和的特点,西方上古历史上亦然。如果仔细阅读亚氏《政治学》、孟氏《论法的精神》、卢氏《社会契约论》等书,就不太会宠统地将“君主制”一概指称为“专制统治”。稍后将议论到。 中国历史向被视为“静”的历史。以秦后两千年观之,或尚勉强能传达其整体意韵;若再往前推去,则大谬不然。实际中国早期历史,并不乏类似西方上古那种风云剧变、婀娜多姿的色彩。传说中的黄帝、炎帝、共工、蚩尤,其叱咤风云、此起彼落,应不让“荷马时代”。上古众多方国骠悍雄极而昙花一现,恐亦颇多“英雄主义”悲剧情味,惜其名其事多失载不传(良渚汇观山“方国”即为一例)。直到晚商,纣王尚有浓烈的“英雄主义”气息,秦末项羽似乎更像最后落幕的“盖世英雄”(注:我在“部族时代”一节中所举的阎村“鹳鸟石斧”、西水坡的“青龙白虎”,都隐约透露这方面的信息,参前。《史记·殷本纪》描述“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云云,亦证商末尚有“英雄主义”遗风。项羽实是一个欲回归旧时代的“末路英雄”,别姬一幕,似可视为送终中国“英雄主义”时代的“挽歌”。)。而后每当王朝鼎革,亦或多或少仍有“英雄主义”复活的尝试,但气度风范则大不如前,已今非昔比。大抵演进到现代,进入所谓的“世俗社会”,“英雄主义”在政治领域才光彩不再,但在青少年族群的“追星”、“飚车”风气里,也还依稀得见遗风。 中国政制由“质胜于文”进至“文胜于质”,达臻“文明”一途,实应归功于西周的创制。仲尼夫子称颂西周为“郁郁乎文哉”,决不为过。今日看来西周政治里头显然有浓厚的贵族色彩,而“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制,“部族民主”和联邦“共和”的成份也隐约可辨(注:在讨论中国古代政权政体性质时,传统的做法往往倾向于单一性的确认。其实这完全没有考虑到历史的复杂性。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曾说到斯巴达政体,当时许多思想家认为它属于君主政体(一长制)、寡头(少数制)和民主制(多数制)政体三者的混合组织。而亚氏本人则认为它是贵族和民主(平民)的混合政体。这一点对我们认识西周政体应该有所启发。参《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译本,第66页及注。)。此类政制均与秦以后一统的君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因此古贤多称周秦之间为“天下一大变局”,但其中也不乏往后看,发思古之幽情者。 这一大变局始于春秋战国之际,成于秦皇统一,而真正稳定下来,“三代世侯世卿之遗法荡然净尽”,则要到西汉文、景、武三帝“严诸侯禁制”,前后总计不少于三、四百年,其中秦以后制度反复期亦有百来年(注:关于“世侯世卿”渐变为“布衣将相”之局,其间的曲折,清代赵翼在其《廿二史劄记》“汉初布衣将相之局”中作了极精彩的整体概括,可参阅。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31-32页。)。这一大变革由长期渐变到最终稳定成型,大致与世界历史上任何重大的社会制度变易所需时段长度基本相似(注:唐德刚先生在其《晚清七十年》一书里多次说到社会转型,中外历史均证明至少需二三百年以上,才得最后走出“峡谷”。并说由商鞅变法到武帝,从封建到郡县的转制,一“转”就二三百年。这一论断史识卓立,特推荐于读者,有兴趣者可找唐先生原书一读。岳麓书社,1999年版。)。它将与我们今天正经历的这次社会转型,一起构成中国文明史上前后相继的两大历史性转折。其余大大小小的变局,看似重要,其实都只能算作同一社会类型历史演进中的一些渐进插曲而已。 秦统一全国为郡县,意味着特定的中国“封建时代”体制基本终结。自秦汉以来,中国历代政治家、史学家都无一例外地看重“封建”与“郡县”之间的区别,认定它是前后两种不同的政制。关于它们之间的优劣利弊,从李斯初与诸臣廷对,引发“焚书”之祸,到唐柳宗元再作《封建论》、明末顾炎武新翻《郡县论》,及至大清,雍正帝针对“曾静案”还在大发宏论,争论始终不断,足见由“封建”转向“郡县”,确实是中国社会演进中的“历史大关节”。 以“封建”与“郡县”为历史性标识的两种政治体制,其间的重大区别,今人据以判断的视域自然要比古人宽阔得多。肖公权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概括为两项,言简意赅:“秦灭六国为吾国政治史上空前之巨变。政制则由分割之封建而归于统一之郡县,政体则由贵族之分权而改为君主之专制。”(注:肖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二),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页。)第二项之中, 实还包含有另一要项,即赵翼在《廿二史劄记》借“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所申述的由“世侯世卿”,改为中央政府任免的“流官制”,布衣白身(理论上)均有机缘进入政界,贵族世袭政治格局坠坏。从行政层面上亦可简言之为:由贵族政治转至官僚政治。因此,秦开创的大一统君主中央集权体制实包含有三大要素:君主“独制”(最后裁决权一归于君主),地方集权于中央(郡县),以及官僚任免而不得世袭(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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