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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明末“封建与郡县之辨”(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 王家范 参加讨论

自然亚氏的分析方法对中国只有借鉴意义,切入中国历史实际,还有一个契合史实的难题。在现代学者中,许倬云先生也曾运用社会分层理论,从上、中、下三层关系纵论中国历朝政治统治的得失,别具只眼,异峰突出。限于篇幅,恕不能详引,仅举其标题或可略窥大意:西周的包容--上层的坚凝;秦代的缺失--中层与下层的疏离;汉代政治权力的基础--中层的坚凝;东汉的缺失--上层与中层的断裂;唐代的用人--中层的变化;宋代的养士--中层的扩大;明清的缺失--中层与下层的断裂(注:许倬云:《历史分光镜》,第85至91小节,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这是切入到政治体制架构的内部观察,将中国历史细化的理路,得出的理念与亚氏相似,特别重视中层的作用,认为凡是具有坚凝的“中层”,并能起上下转合作用的,一般治理国家都比较成功。
    然而,在我看来,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恐怕很难像许先生所说的,具有真正社会分层意义上的“中层”。先论“封建时代”,先生所说的“中层”,实际只是诸侯分权体系下“邦国”贵族。由于他们与其治下的下层(本族平民)血缘相连(同族同宗),方圆不大,距离极近,容易整合成一个“上下”紧密沟通的板块。而所谓“上层”的“中央之国”(共主),与所谓的“中层”的诸侯“邦国”保持“联盟”关系,“中央之国”主要负责“礼乐征伐”,犹今之国防外交和意识形态的主导,“共主”并不直接管理诸侯国治下的“下层”。这样“中央之国”与“诸侯之国”两者之间又构成一个“上下”板块。因此,可以说这只是两种上下“板块”的粘合,而并不存在“上、中、下”直系整合的整体结构。在经济和政治关系比较简单的条件下,这种“封建”式的分块整合的效果确实较理想。这也是顾、黄两贤之所以将“封建”看作为发展地方利益的“理想模式”的缘故。肖公权先生有言:“当封建鼎盛之时,生活大体有序,上下守分相安,固不失为一太平之世。然而时迁世易,政治与社会均起变化,乃由安定以趋于骚动”(注:肖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一),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说得极为得体。
    进到帝国时代,国家管理的幅员特辽阔,又实行统一的垂直统治,情形完全不同。在这一点上,黄仁宇先生从“大历史”着眼,得到的观察似更为准确。他认为,历代帝国集权体制的致命弊端是结构性的“中间缺失”,并把它比喻为美国式的“潜水艇夹肉面包”:“上面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此即是文官集团。下面是长面包,大而无当,此即是成万成千的农民,其组织以纯朴雷同为主……上下的联系,倚靠科举制度”,而科举制造就的“成千上万的官僚既不能公开坚持本身利益,也不便维护地方利益,只好用非经济及非法制的名义去维持组织上的逻辑”,不能承当起“中层”的作用,结果就出现“没有一个中间的经济机构”,无法“在数目字上去管理”。(注: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第61、15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层缺失”与“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两层意思,同构成黄氏中国历史观的核心,始终贯彻于《万历十五年》、《中国大历史》、《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诸书。)黄仁宇先生对帝国时代的官僚机构设置状态,还有一个形象的比方,叫做“倒砌金字塔”。中央机构最庞大繁复,实际管理公众的府县级机构,却简陋而人员稀少,居中的道、路、省一级大多只是派出代理人性质的官员,并无象样的管理机构。管理深度与管理宽度的比例(如管理的深度越深,则层次必相应增多,层次管理的宽度亦应增大)违反政治管理常识,最能突出地说明上述“中间缺失”的弊端非常突出。当然以今天现代社会的经验来看,这种“中间缺失”,不仅仅是没有“中间阶级”的存在,没有“中间性的经济组织”,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公共空间”--除了垂直型的权力系统之外,没有任何对权力实行制衡的横向性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说: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体制,仅有“国家”而无“社会”。这种“中间缺失”、上下断裂的政治体制,自然就会造成像亚氏上面所说的那种政治结局:最容易产生暴政和暴乱。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还讨论到国土面积、人口的数量质量与政体的关系,值得我们注意。此前,柏拉图早在其《理想国》的“法律篇”里,已经提出“国境的大小和境内的居民(人数)”是“立法家”必须考虑的“两个要素”。亚氏曾不无幽默地说:“事物如为数过多,就难于制定秩序。为无定限的事物创造秩序,只有神才有可能,神维系着整个宇宙的万物,为数既这样的多,其为积又这样的大,却能使各各依从规律,成就自然的绝美”。他据历史的实例,认定“一个城邦,如果像一个民族国家那样,人口太多,在物质需要方面的确可以充分自给,但它既难以构成一个真正的立宪政体,也就终于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和共和)城邦。”国土面积大小与政体的关系亦然相同。卢梭或许是接着这个话题说下去,表达得更为清晰。他在《社会契约论》里就政体的“土地广袤与人口的数量两者得以相互满足的比率”问题作了专门的讨论,很艰深。但他的结论是清楚的:“民主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主政府则适宜于大国。”当然他也承认有许多“例外”。他对“国君制”作了历史的考察,说发现一点:“当政府是操在唯一一个人手里时,这一比率(指君主与臣民的比率--引者)便达到最大的限度。这时候就发现君主和人民之间的距离太大,而国家也就缺乏联系。为了建立联系,于是便必须有许多中间的级别;就必须有王公、大臣、贵族来充实这些中间的级别。然而这一切完全不适合于一个小国,这一切的等级会毁灭一个小国的。”这就是他认定“君主制适宜于大国”的一个理由。但他立即又为自己设问:“如果一个大国要治理得好是很困难的,那末要由唯一的一个人来把它治理得好,就更要困难得多”,由此展开他对“国君制”治理一系列弊端的批判。例如“个人专制的政府,其显著的不便就是缺乏那种连续不断的继承性”,“阴谋和舞弊必然插手进来……迟早一切都会变成金钱交易”,“在国王治下所享受的和平比起空位时期的混乱来还要更坏得多”等等(注: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修订2版中译本, 第66、87、96-102页。)。由此可见,前面提到的上下断裂, 几乎是大国君主制与生俱来的痼疾。
    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中国传统学者囿于道德化的思维方式,从没有也不可能以这样的政治学视角考察君主政体在中国历史上所遇到的各种困境,并予以反省。在传统中国,假若说有政治学,那就是“治术”和“治道”。前者为法家所创,历代君臣都藏诸内心的暗处,“只做不说”;后者则为儒家所创的“仁政(王道)”,但在政治实践里却事与愿讳,大抵落入“只说不做”的套路。唯其如此,像顾、黄、诸贤欲以“治道”定住“治术”,才显得壁立千仞,光彩异常。然而,他们为思维方式所限,也毕竟开不出“新天”。
    直到现代,始有学者敏感到“大”对中国传统政体带来的困难。他就是撰著《东汉前中国史纲》的张荫麟先生。在《史纲》第七章《秦始皇与秦帝国》,先生意味深长地写道:“在这幅员和组织都是空前的大帝国里,怎样永久维持皇室的统治权力,这是始皇灭六国后面对的空前大问题,且看他如何解决”(注:张荫麟:《中国史纲》,上海古藉出版社,1999年版导读本。我的有关议论,请参读《导读》拙文。)。事实上,这一“空前大问题”不仅始皇帝没有解决好(迅速灭亡便是明证),历代帝王都无不为之处心积虑,一代又一代不停地补苴罅漏,直到清亡,仍然悬而未了。这又是一个话题,容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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