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浙西北基层社会精英的晋身途径与社会流动
基层社会精英,是指那些在地方社会居于领导地位或对乡里社会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对于这一群体,国内学术界较多地称之为绅士。不过,绅士一般都拥有一定功名或身份,而本文所指除了绅士以外,还包括商人、未进学的读书人、技艺人等平民中的佼佼者。明清时代,是基层精英日渐壮大,在社会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渐趋重要的时期。但对这一群体在前近代的状况,还较少专门的论述。有鉴于此,本文选择浙西北这一社会、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注:浙西北包括杭州和湖州两府所辖钱塘、仁和、海宁、富阳、余杭、临安、于潜、新城、昌化、乌程、归安、德清、长兴、武康、安吉和孝丰等16个州县。),试图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对清前期基层社会精英的晋身途径和社会流动作一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 一 基层社会精英无疑都在当地社会具有一定的权威。不过无论其权威来自何处,都需得到乡民的认可才能最终产生力量。因此在探讨精英晋身的途径之前,有必要先看一看基层社会认可精英的标准。嘉道时期钱塘的汪远孙因“置言成范,立行可模”,于光绪六年入祀乡贤祠。在浙江巡抚谭钟麟等人为其请入乡贤祠的奏疏中所载有关事迹,为我们提供了时人关于乡贤的标准。其疏云: 已故内阁中书汪远孙,浙江钱塘县人。幼失恃,事父与继母以孝闻,有弟五人,友爱弥笃。敬宗收族,尝创修支谱。族姻之贫无依者,按月周给,存活甚众。婚嫁丧葬之事,悉倾助之。并设家塾于芝松里,延名师以教族中之孤不能自立者。持躬泊然,而赴义若渴,于古名臣先儒之祠墓,遇有陊剥者,必请于大吏以时修葺,凡养老、育婴、清节、义学诸善举,靡不捐资以助。尝排日读《十三经注疏》,每有心得,辑为考异。[1](卷五《志乘·乡贤》) 在钱塘县的申请册中,还提到他是嘉庆丙子科举人,做过短期的内阁中书,道光十三年卒于家。他“生承平之世,心存君国”,“易箦之前,谆谆以忠孝廉节为诸弟勖”。而且汇采地方文献,“用力尤勤”[1](卷五《志乘·乡贤》)。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 汪远孙被视为理想的精英而入祀乡贤,是因为他符合下列标准:1.忠君报国,事亲孝友;2.关心地方社会事务;3.致力于敬亲收族之事业;4.刻苦攻读、学识淹博;5.有一定的身份。 能入祀乡贤的,无疑称得上是高级精英。不过真正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并获入祀乡贤者为数很少。相对而言,乡饮宾介,虽然也一般被视为地方精英,但要求的标准要低得多。同治《安吉县志》较为详细地记载了清前期74名乡饮宾介被举荐的理由,大体可反映出成为中下层精英的标准。概而言之,主要可分成以下几项:A.节俭淳朴;B.仁慈笃诚;C.耆年硕德;D.乐善好义;E.艺精才高;F.孝友治家。在以上各项标准中,A和B分别从生活方式和品性的角度显示出道德的意义;C 表明了在传统社会中年龄的重要性,当然年龄只有在与道德相结合后才对晋身精英产生意义;D 则意味着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地方社会事务热心的重要性;E与F则分别指出了才干与关心宗族事务的意义。在74人中,除17人不详外,其余的都具备其中一项或两项标准。这些标准被提及的人次依次为17、19、16、16、4、5,所占比例分别为22%、25%、21%、21%、5%和7%[2 ](卷一○《乡饮》)。这显然表明,道德因素在举荐乡饮宾介标准中处于绝对重要的地位,同时热心地方事务与年龄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而纯粹的才干和关心族务则相对次要。 由此可见,一个人想要成为精英,首先必须向世人证明自己品德高尚,其次还需要有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的兴趣和热情。这也是晋身精英最为基本的要求。具备这两个条件后,就有可能被视为基层社会精英了。比如:“祝洤……居乡里,是非侃侃,识与不识皆惮之。”[3 ](卷二九《人物志·文苑》)不过仅具备道德标准,如果不进一步落实到具体行动,则很难被世人所认可。而对地方社会事务的热情,若没有具体行动就更无从表现了。因此多数情况还需具备其它条件中一项或多项。其中,有的因出身名门而受人尊敬,比如海宁的杨中宏,“家门鼎盛,独不慕荣利,守身事亲……疏食素衣,终身如一日”[3 ](卷三○《人物志·孝友》)。有的因自身地位崇高而望重乡里,比如钱塘探花梁诗正,“(乾隆)十七年,陈情乞养,家居两年,与沈德潜合修《西湖志》”[4](卷一四五《文苑》)。有的因文高艺精、才略出众、 任侠有力等而跻身精英。比如: 罗志伦……邑庠生……弱冠即为一黉之隽。薄游江右,览匡庐彭蠡之胜,其文益疏宕有奇气。归而问字者,屦趾相错。邑令孙毓珩钦其才,往来莫逆。[5](卷一五《人物传》) (严)汝玉有干济才,论事决疑,条晰如指掌,当道争迎之,然有不可,即拂衣去。[6](卷二六《人物·孝友传》) 又如乌程的闵廷玉,“有声庠序,间性和易而任侠好武,得达摩易筋经秘奥,有壮夫数十人困之,麾之以肱,辄左右避易,嬉笑慰问无矜色。无贤愚咸乐与之游”,后两次为民除害,备受乡民尊崇,晚年“众醵金为寿,亦不受,乃迎归其村,礼事终老”[7](卷一七《人物》)。也有的依靠雄厚的财力而名闻乡里,比如: 蔡状猷……性慷爽好施……先世遗田三四顷,壮猷鬻产得钱十数万,别弆一室,而置一素册于案,凡宾朋有缓急者,俾自取之,而书其数于册。皆所欲而去。[8](卷八《人物·武功》) 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多数的情况下,财物都用于地方公共事业的兴办。比如安吉郎志后,“慷慨好施,乐善不倦”。州建育婴堂、修路、建三善会、南门渡、书院和周给贫者,无不周恤备至。“早年家甚饶裕,不下二万金,至晚年施舍一空,家徒四壁。”终为当地最具名望的精英之一[2](卷一二《人物·义行》)。 以上所举都是较为典型的例子,通常情况下,一个精英可能不止仅具备其中的一个条件。在一定意义上,基层社会的社会分层主要是由财富决定的。在以上的标准中,无论是热心地方事务,还是关心族务都需要以一定的财力作保证,而且拥有财富也为证明自己的品德高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表现手段。读书识字,获取功名,也无不需要一定的财富。因此可以说,财富是晋身精英一个具有一定隐蔽性的十分重要的条件。此外,一个人如果能具备年齿较高这一标准,则将在同等条件下比其他人更易成为精英,已为精英者亦会因此更受尊重。这从前面有关标准的陈述中可以得到说明,同时宗族推举族长和民间机构公推董事时,一般都要求齿德相望,也可进一步证实这一点。 以上我们立足于标准探讨了晋身精英的途径。如果从精英权威所自的方向看,其又可以分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类型。在前一种情况下,威权主要来自上层,精英较多地借助出身、功名和政权等资源而使其得到乡里社会的认同。后者指的是权威直接来自民间的情况。一般而言,前一类途径,绅士较多地实践,后一种途径,主要为平民利用。那些出自豪门或身居(或曾经身居)要津的乡绅,只要稍稍顾及桑梓,就可能得到乡里社会的推崇。比如海宁官至吏都侍郎的俞兆岳,“擢吏部时,便道旋里,海宁方大筑海塘,分司者坏民田,取土派夫,扰及七县。兆岳言于总理阁部嵇曾筠,弊立除”,“士论贤之”[3 ](卷二八《人物志·名宦》)。也有些人,自身地位虽不高,但由于品德高尚、医术精明、才高学博等原因,而受到地方官或别的大员的赏识,以致在地方影响骤增。比如海宁的钟大源,就因受阮元和秦侍郎的敬重而使“官于海昌(海宁的古称--引者)者、远近好事之士争致银米以订交”[3](卷二九《人物志·儒林》)。又如清初仁和名医吴嗣昌, 在“总督赵廷臣遘危疾”时,“独排众议,投以冰水,立愈。遂名重一时”[4](卷一五○《艺术》)。后一种情况的人多无所依傍, 较多的是依靠个人的品行、才略和财富等通过为基层社会做实事或为民请命等来博取乡民的拥戴。比如,康熙中,富阳细民孙宏儒见该县南观山义渡北沙地被邑巨绅邵某侵吞出售,“乃纠集耆民徐达生等百数十人”,跪请邵绅,邵不纳,“联名控县,不理。乃环诉上宪,恰知杭州府石某与邵某为同岁”,呈控不成,反遭惩处。后有廉吏莅临,宏儒等再诉,终得直,“以宏儒为义渡长”[9](卷一九《人物中》)。 海宁的张子相,自幼喜分人忧,“及长,膂力绝人,能挟巨石超登社庙脊。喜雪不平,抑强扶弱,势豪惮之。远近钦其名,呼为小桓侯”。后为均丁粮之事请诸上宪,因侵犯富人利益而下狱,乡民大哗,“欲犯狱出之”,为其所止。后释出,仍赴宪呈控,终有正果,乡民德之。其卒时,“不讣,而吊者千余家”[3](卷四○《杂志·轶事》)。归安的陆名扬, “初业农,已乃稍预其村中事,有庙圯敛钱新之,既成,出所赢买田为常住供,皆叹其公。有小争讼又为之排解,无弗服。久之,大事亦争讼于其门”[10](卷四九《杂议》)。当然这两种途径很多时候可能互相交融,只是各有侧重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品德、功名、财富和才干是清前期浙西北基层社会精英晋身所需借助的四个最重要的条件。它们都包含有自为因素,无不需要一定的个人努力。只要努力,并假以机会,即使是普通的平民也不难成为精英中的一员。由此可见,在当时基层社会的实际生活中,等级并非森严而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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