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及其思想的历史考察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廉吏、“清官”是否存在,近几十年来曾有过波澜起伏的争论。而今史学界已公认:廉吏、“清官”在历史上确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清官”及其思想的评价,分歧仍颇大。为此,本文试就“清官”及其思想作些历史考察,谈点粗浅认识。 一 “清官”的基本含义是什么?这是深入讨论“清官”问题必须首先给予回答的。“清官”一词的产生,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早在《周礼》中,就记载了当时考察官吏治绩的六条标准:“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①即所谓“小宰以六计课吏”。《周礼》中所述官制本为春秋以前,后来也杂采了战国的一些制度和办法。春秋时期。优孟曾对楚庄王说:“贪吏安可为也!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②可见,贪吏、廉吏之词在春秋时期已见于对话之中。到汉文帝时,“廉吏,民之表也。”③已出现在诏书中,可见在西汉文帝时或更早一些时期,“廉吏”之名已正式出现。历代统治者以《周礼》中的六条标准为基本原则,考核、督促各级官员。因此从《史记》到《清史稿》及其有关史籍中,出现了“循吏”、“清吏”、“清官”“良吏”、“良政”、“能吏”等名称,其名称虽然不尽相同,但仍以“六廉”作为对他们考核的基本要求。如《汉书》中就有《循吏传》,师古曰:“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④他们以“奉职循理”为职守,故称循吏。廉吏、循吏与下面所谈到的“清官是属于同一概念。唐贞观年间,由房玄龄等人奉敕所撰的《晋书》,由李延寿所撰的《北史》中,分别有“早历清官”⑤之句记载,可见“清官”一词早在唐初已见于史书。到了金元之际,“清官”一词,已普遍使用。如金代著名作家和史学家元好问在《薜明府去思口号》中就有“只以明府到,人信有清官”之句。元代剧作家李道行在《灰阑记》杂剧中就有“几时节盼的个清官到?”之句。到了明、清之际就盛称“清官”了。封建文人为了对“清官”赞美,又誉称它为“清天”。如明代作家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的第十四回中就有“正直清廉父母,贤良方正号青天”之句。清代直隶巡抚于成龙,由于政绩清廉卓著,康熙帝褒奖他“清官第一”。我们从以上“清官”名称由来的历史考察过程中,对“清官”的基本含义,大致可以这样表述:“清官”系指历代统治阶级官僚群体中,以“六廉”为基本准则,“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代表统治阶级最高利益的一部分官员。它与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贪官、奸吏有着明显区别,而又统一存在于封建官吏这个统一体中。 “清官”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复杂的社会根源,但总的来说,它是封建的经济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封建专政官僚政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关于这一问题,有的学者已从封建地主阶级的“法定权利”与“习惯权利”矛盾中和封建国家的职能中去寻找。在此,本文不再赘述。 二 “清官”的基本思想究竟是什么?这是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从本质上讲,清官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特殊组成部分,它与农民的思想体系有着原则区别,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却反映了农民的部分要求和某些愿望。它与那些凶残贪墨之官的思想相比,迥然不同。从考察先秦典籍《周礼》、二十四史中的《循吏列传》、《循吏传》、《良吏传》、《良能传》以及其他有关人物传记来看,清官思想大致可归纳为如下三个特点。 (一)廉本思想。在我国古代史书小说中,除了廉吏、清官等名称之外,还可以见到冠以“廉”字和“清”字的其他称谓。如“廉人”、“廉士”、“廉夫”;“清人”、“清士“清白人”等;另外,还有受封建王朝的委派,巡察、访查各地吏治的官员,如“廉使”、“廉访”、“廉宪”等。这些名称与廉吏、清官不属于同一概念,其内涵也不完全相同,但“廉”与“清”,都是对他人的褒扬之意。古代的“廉”字有多种含义。《周礼》中,统治者对其下属官员提出了“以廉为本”的六条标准。《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其中“取伤廉”,意为拿了就伤害廉洁,故“廉”为不苟取之意。由上可知,“廉”字,大致包涵了察访、端方、志节、不苟、不贪、高洁、明辨等多种含义。这种“以廉为本”的尚廉思想,由于统治阶级从巩固其统治地位出发,不断强化,加之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思想的灌输,成为“清官”们所恪守的思想信条。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清俭律己。即个人生活朴素,作风清廉,志行修洁。鲁上卿季文子,虽历三世为相,死时,“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⑥西汉萧何任丞相后,“为家不治垣屋。曰:‘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夺。’”⑦东晋晋陵太守吴隐之,“在郡清俭,妻自负薪。“冬月无被,尝浣衣,乃披絮,勤苦同行于贫庶。”卸任“归舟之日,装无余资”。家中仅有“数亩小宅,篱垣仄陋、内外茅屋六间,不容妻子。”“以竹蓬为屏风,坐无毡席。”“家人绩纺以供朝夕。时有困绝,或并日而食,身恒布衣不完,妻子不沾寸禄。”“隐之将嫁女”,“婢牵犬卖之,此外萧然无办。”⑧北宋名臣范仲淹谆谆告诫子孙:“吾常忧恨者,汝辈不知节俭,贪享富贵。”⑨他“虽位充禄厚而以贫终其身。”其“殁之日,身无以为敛,死无以为丧。”⑩他实践了给并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11)的名言。包拯,“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晚年立碑刻《家训》:“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于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君子若孙也。”(12)海瑞去世时,“葛帏敝籯有寒士所不堪者。因泣下,醵金为敛。小民罢市。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绝。”(13)清代于成龙,“历官未尝携家属,”卒时“惟筍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14)康熙帝感其为官清廉,赐“清端”封号,称他为“清官第一”。二是廉政肃贪。即为官勤于职守,拒贿肃贪。如楚庄王令尹孙叔敖“位己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取”。(15)由于他日夜不息,协助庄王治楚,使楚国“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使,民皆乐其生”(16)的升平景象。西汉济南太守郅都,“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17)东汉冀州刺史苏章,“有故人为清河太守,章行部案其奸赃。乃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生之好甚欢。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章曰:今夕苏孺文(章字)与故人饮者,私恩;明日冀州案事者,公法也。’逐举正其罪。州境知章无私,望风畏肃。”(18)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任监察御史、中书门下平章事、长安留守等要职的杜暹,能洁身自好,廉政肃贪,“不受蕃人之赂”;“远财劾奸”;“清风肃然”(19)唐文宗开成年间,卢钧任广州刺史等职。广州是当时国际性的贸易城市和港口。历任此职的长官都利用广州的地利,通过税收和贿赂,以权谋私,发了大财。但卢钧到任以后,行商坐贾虽以厚礼相送,或“贱售其珍,钧一不取,时称洁廉。专以清静治。”(20)他虽“位将相,没而无赢财。”(21)上述诸例,大致体现了“清官”的廉本思想及其俭约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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