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克松任期内,美苏共举行了三次首脑会晤。首脑会晤是美苏缓和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1972年5月22日,尼克松抵达莫斯科, 美苏双方举行第一次首脑会晤,双方达成了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协定。该协定的基本文件有两部分,一项是《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条约》,另一项是为期五年的《苏美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协定使美苏在战略核力量方面保持大体平衡。这次首脑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美苏关系基本原则”文件,确认以“和平共处”、“缓和”作为两国关系的指导原则。双方还签订了一系列涉及能源、医药和公共卫生、环境、扩大贸易、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科技等若干方面的协定。这标志着美苏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1973年6月18日,勃列日涅夫访问美国。 美苏签署了《关于进一步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会谈的基本原则》、《防止核战争协定》及《和平利用原子能协定》,并发表了联合公报。双方领导人还讨论了中东形势、欧洲安全、欧洲共同均衡裁军和越南问题。 1974年6月27日,尼克松再次前往莫斯科, 与勃列日涅夫举行第三次首脑会晤。双方签署了《苏美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和《苏美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条约议定书》,并就经济、技术、能源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 70年代前期,美苏贸易有了很大发展,这也是缓和的一项标志。在对苏贸易问题上,尼克松和基辛格主张“联系论”,即把美苏间的贸易同限制战略武器谈判和苏联在越南、中东、柏林等问题上的让步与合作联系起来。简言之,通过贸易限制苏联的政治、外交行为。尼克松曾形象地将其表述为:“在我们的商品上不但要印上经济价码,而且要印上政治价码”。(注:(美)理查德·尼克松:《真正的和平》,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美苏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协定签订后不久,美国就与苏联签署了一项粮食贸易协议:三年内美国将向苏联出售价值7.5亿美元的粮食,同时向苏联提供7.5亿美元信贷用于粮食购买。此举可视为联系原则的一个应用。 1972年10月18日,美苏签订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全面贸易协定,共有四项主要条款:一、苏联同意在30年内向美国偿付按照租借法欠下的战时债务7.2亿美元,美国承诺要国会批准给予苏联最惠国待遇。二、 反倾销条款。三、两国同意在对方国家的首都设立贸易办事处。四、要求贸易争端按照联合国机构欧洲经济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在第三国解决。 但是,尼克松的战略构想受到国会的掣肘。1973年12月11日,国会通过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反对通过给予苏联最惠国待遇的贸易法案,要求苏联放宽犹太人移民政策,把最惠国待遇同苏联的犹太人移民政策结合起来。该修正案限制了美苏贸易的发展,对两国关系产生了消极影响。加之由于苏联也不肯轻易就范,尼克松的“联系”政策当时未能取得相应的效用。但它仍为美国以非军事手段演变苏联打开了缺口。 在尼克松眼中,缓和不是威慑的替代物。他始终认为,缓和并不表明超级大国间对立和冲突的终结,缓和是通过有限的合作减少冲突;清醒的缓和是把缓和同威慑结合起来,缓和不是绥靖的同义词,也不是遏制的替代物。(注:(美)理查德·尼克松:《真正的战争》,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349、353页;前引《真正的和平》,第32页。)因此尼克松仍然强调力量的重要性:“在一个动乱和变化的世界上,我们的力量是个主要的稳定要素。我们的朋友们信赖它,我们的对手们尊敬它。它是我们致力于增进国际谅解和减少战争风险的外交的支柱。”(注:《尼克松1973年对外政策报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2页。)正所谓不能言战就不能言和。尼克松时代,美苏之间曾有过几次关系极度紧张的时刻。如1970年的约旦危机、古巴西恩富戈斯港核潜艇基地事件和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对这些触及美国重大利益的事件,尼克松政府都采取强硬措施,以威慑手段予以解决。威慑加缓和的策略就是实力加谈判的写照。 60年代,欧洲兴起一股不可逆转的缓和浪潮,美国出于控制欧洲缓和进程的目的,积极参予其中。1970年3月26日,英、法、美、 苏四国开始就棘手的柏林问题进行谈判。1971年9月3日,缔结了《四国柏林协定》。柏林协定有利于缓和该地区局势,对于美苏缓和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加强东西欧之间的往来,进一步渗透、争夺东欧国家,美国还参加了欧洲安全会议和中欧裁军会议。欧洲缓和与美苏缓和相互促进。 三、缓和的战略得失 70年代前期的美苏缓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美国与苏联之间的关系,这在双边关系史上具有重大的转折意义。美苏缓和推动了整个东西方的缓和进程,也有助于缓和整体国际局势。美苏两国在极端复杂与微妙的核武器问题上进行谈判并达成一系列协议,虽然未能完全阻止两个超级大国的核军备竞赛,但它本身的意义仍是值得肯定的。 尼克松实施缓和战略有一个前提,即并没有假定苏联已成为一个友善的大国,或者冷战已经结束。缓和不是冷战的替代物,美苏之间仍视对方为主要对手,所以缓和并不意味着美苏竞争与冲突的消失。缓和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美国力图主要运用外交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策略,“作为一种处理超级大国竞争关系的政治方法,这一战略寻求以较少紧张和较低代价保护美国的利益,而运用冷战对抗和经常的危机办法代价会更高。”(注:John Spanier, "American Foreign PolicySince World War Ⅱ",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Inc, 1992,p.191。 )缓和不是遏制的终结,而是遏制的新形式,是遏制的继续。 对美国来说,缓和战略取得了一定成效。缓和有助于结束越南战争,1973年1月27日,美国、越南民主共和国、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和西贡政权四方在巴黎正式签订了《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长达十二年之久的越南战争终于结束。缓和使美国在从权力顶峰下落中获得一定的缓冲。更为重要的是,美国通过缓和战略加强了对苏联的渗透,“缓和为西方影响进入苏联打开了大门,从而在意识形态上使苏联受到一定冲击。”(注:转引自资中筠主编:《战后美国外交史》下册,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675页。)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整个70年代苏联凭借缓和之机,大力扩充军备,以咄咄逼人之势在世界各地大肆扩张。1971年,苏联利用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纠纷及美国在亚洲收缩力量之机,支持印度肢解巴基斯坦,在东巴成立孟加拉国;美国军队撤出印度支那后,苏联支持越南黎笋集团的“印度支那联邦”计划,吞并和侵占老挝和柬埔寨,并把原美军在越南的海军基地金兰湾变为苏联的海军基地。1974年苏联在索马里建立海军基地,1975年把安哥拉变为亲苏国家,1978年又渗透埃塞俄比亚。更为严重的是,1973年之后,苏联在阿富汗连续发动政变,直至1979年12月公然出兵全面占领阿富汗。(注:参见刘德斌:《美国世界战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115页。)苏联的乘势扩张正是导致缓和在美国国内颇有争议的主要原因。我国学者一般认为缓和时期美国失大于得;美苏战略态势是“苏攻美守”;也有学者认为缓和的结果对于美苏双方来讲都是有得有失。究竟如何看待缓和之“失”?若从美国短期国家利益看,苏联的扩张确实损害了美国,美国在军事上暂时处于劣势。但从长远战略角度审视,美国并没有遭到重创,恰恰是苏联那种缺乏深厚经济支撑的过度扩张使其元气大伤,极大地消耗了自身的实力,并在以后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苏联经济是军事内涵性经济,其经济建设的步伐被扩张军备的高额费用拖得举步维艰。1969年,美国的防务费用(不包括在东南亚的战争费用)为520亿美元,1974年增至860 亿美元。 同期苏联的防务费用由640亿美元增加到1060亿美元。苏联的防务费用比美国高出20 %以上。(注:"Cold War PatriotandStatesman: RichardM. Nixon",Edited By Leon Friedman And William F.Levantrosser,Greenwood Press,1993,p160。)据《苏联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统计,1975年苏联的国民收入为美国的67%;美国方面估计,1975年苏联的国民生产总值是美国的57%。(注:转引自顾关福:《战后美苏关系的演变》,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79页。)由此可见,两国的经济实力不属同一个层次。在苏联变本加厉的扩张攻势背后,已经蕴含了战线过长、力不从心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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