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前一个问题,是希望士子们对“史才三长”的理论进行发挥、完善,以求得史学“全才”;后一个问题,是希望士子们各尽其能,探讨和寻求避免集众修史的弊端的方法,以解决现实中官方修史存在的问题。这正是官方修史繁荣昌盛的宋朝,所面对并急需解决的两大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以刘知幾的史学理论来命题的策问,其必然结果,只能是积极促进和引导士子们加强对《史通》的重视和研读。就算这里提到的“三长”“五不可”是从《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刘知幾本传而来,但不能不引起士子们重视《史通》全书,因为要回答这些问题,毕竟首先还得熟读刘知幾的《史通》才是。这篇策问的出题人刘弇为北宋中后期人,不管此前怎样,但从此以后的宋代士子们,不见、不读《史通》怕是不行了。 南宋初期,吴垧于高宗建炎四年(1130)撰成《五总志》一书,中云:“史官谓才、学、识为三长,而三长之难,识尤居甚。”(19)这是第一次明确表达出三长之中有识为最难之意。 大致与吴垧同时,周麟之(约1160年前后在世)在其《海陵集》卷五《辞免差兼实录院同修撰札子》《辞免同修国史札子》中,几次申明,史官必须兼具才、学、识三长。在所作《杨邦弼、陈俊卿并除著作郎》中,更明确宣称:“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昔人尝以是为笃论矣。才不胜则僿,学不充则殆,识不卓则胶。三者具而用之,无不宜焉,岂唯史哉!”(20)不但以三长选人,而且还对三长进行讨论发挥,认为三长的标准是才胜、学充、识卓,才不胜就会文章鄙野,学不充就会内心疑惑而不能定夺,识不卓就会拘泥于他人见解而自己无所创见。应该说,周麟之的这一解说是非常精到的。特别是他还认为,三长“具而用之,无不宜焉,岂唯史哉!”这打开了将“史才三长”拓展应用于其他学术领域的思路,此后往往有学者对此发出应和之声。 南宋中期,魏了翁(1178—1237)在《蔡文懿公〈百官公卿年表〉序》中说:“予尝妄谓子长之表,厥义弘远,而世鲜知之。以刘知幾之博通,犹曰表以谱列年爵,则余人可知。……今蔡公首摘大事以附年历,即熙(宁)、(元)丰、(元)祐、(绍)圣、崇(宁)、(大)观、政(和)、宣(和)之事以为经,而上意之好恶、人才之消长,皆可坐见,与仅书拜罢而不著理乱者,盖有不侔。此非深得古策书之意,畴能及此?惜其中兴以后,大事未及记也。昔人谓作史者必有才、学、识三长,才、学固不易,而有识为尤难。”(21)对司马迁在《史记》中创立的表体,《史通》卷一《六家》、卷二《二体》中都仅仅提到“表以谱列年爵”的作用,卷三《表历》中更说:“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22)魏了翁则指出表体“厥义弘远”,直接对刘知幾之论提出相反意见,可惜并没有展开细说,未免缺憾。不过,他对蔡文懿《百官公卿年表》的高度评价,反映了他对撰写史表所持的原则和方法,其中特别强调,不能仅仅钩稽史料,而要写出史料背后所寓含的政治“理乱”,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对历史的“弘远”见识。因此他赞同刘知幾提出的“作史者必有才、学、识三长”的观点,并指出三长是“才、学固不易,而有识为尤难”。他和吴垧都像刘知幾那样,首重史识。 宋末遗民卫宗武(?—1289)在一首诗文中也讲到才、学、识三长,他说:“好士不论亲与疏,绝甘分少宁求余。孔程一见便倾盖,欢如故旧其非欤?世多奇俊无南北,平昔可曾致佳客?吾乡良友无出君,二仲之交犹欠一。青溪人瑞名闻扬,剑气上射牛斗光。淋漓笔下走风雨,其势浩浩声浪浪。……我家有竹门可款,植此不徒悦俗眼。批风抹月待嘉宾,绝胜肉食供朝晚。嵇吕交情虽似漆,千里相遇难再得。何如耆俊里社仝,时得亲薫才学识!”(23)显然,这里提到的才、学、识,更是古人从“通学”这个角度讲的,远远超出了史学这一个方面。 元朝对“史才三长”论的探索不多,但有些还是很有意义的。如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昌国州(今浙江定海)判官冯福京等撰成《昌国州图志》,冯福京在序言中开篇即云:“史所以传信,传而不信,不如亡史。故作史者必擅三者之长,曰学、曰识、曰才,而后能传信于天下。盖非学无以通古今之世变,非识无以明事理之精微,非才无以措褒贬之笔削。三者缺一,不敢登此职焉。”(24)冯福京所说的三长的具体顺序与刘知幾所云有所不同,对三长概念的解说也非常具体明了,反映了他对三长之论的进一步深入思考。特别是他强调,史家只有“必擅三者之长”,而后写出来的史书才能“传信于天下”;而史书也必须做到“传信”,否则“不如亡史”。这其实就是要求,凡是史家,凡是以史为职者,必须具备三长,也就是冯福京所说的“三者缺一,不敢登此职焉”。这与刘知幾在谈论三长问题时所言“史才须有三长”,“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的表述,并无轩轾。但冯福京从史书“传信于天下”的角度来强调“作史者必擅三者之长”,则是他的新发展,比刘知幾单从三长之一的“识”方面来要求“善恶必书”要宽广得多。 三、唐宋元时期对“史才三长”论的直接应用 刘知幾在《史通》中虽然没有集中提到“史才三长”论,但书中的许多篇章,却也往往在运用才、学、识的标准来评史论人,其中尤以《核才》《鉴识》等篇为典型。因此刘知幾不仅是从理论上提出这一史家标准论,而且也是这一理论的第一实践者。 此后,最早直接沿用才、学、识三长概念来讨论史官、史家标准的,是唐德宗时期的赵元一。他在《奉天录序》中的自述表明,他不但赞同刘知幾的三长论,而且也是以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因此,他是除刘知幾本人外,第一个应用这一理论成果之人。而之后的白居易,也无例外地代表朝廷用这一标准来选拔史官。 两宋时期官方史学发达,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论逐渐成为朝廷选择史官的指导性纲领。还在北宋前期,著名学者王禹偁(954—1001)即在《上史馆吕相公书》中,用三长之论与人商讨史官人选。他说:“国子博士李觉,属以修撰二朝政事。……相公且曰史笔之难有三焉,才也、学也、识也。相公岂以馆阁诸生才、学、识见,皆不及觉邪?则舍此而取彼可矣。若犹未也,相公又何如哉?……若因而授之,取笑千古之下,则某耻之,相公亦耻之。矧相公监修国史,得不留意乎?”(25)这是直接用才、学、识三长来评论史官,并要求以此来选拔史官,以史官不具有才、学、识三长为耻。从其所言可知,时任监修国史的“吕相公”也曾说过“史笔之难有三焉,才也、学也、识也”,所以王禹偁也就不必提出刘知幾的姓名,而是直接以“吕相公”之论还治其人之身,使其自相攻伐,迫其真正以才、学、识三长来选拔史官。才、学、识三长论当然是刘知幾的专利性创发之论,因而不管这里是否提到刘知幾的姓名,都足见其“史才三长”论影响之大。 百余年后,刘安世(1048—1125)在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弹劾新任著作郎欧阳棐不堪史才时,则径直以“刘知幾之论,以才、学、识为史官之三长”为理据,认为欧阳棐不具三长,不可“叨窃误恩,列职太史”,并称“朝廷不至乏材如此之甚”,(26)请求追还任命,别加遴选。奏上,诏“从之”。(27)而北宋末张扩所云“真儒通天地人,良史兼才学识”,(28)以才、学、识兼备的“良史”和兼通天地人的“真儒”相提并论,更可谓是对三长论的高度褒美与阐扬。 南宋前期,每自比诸葛亮、颜真卿、寇准、范仲淹等前贤,并为大儒朱熹、张栻所雅敬的王十朋(1112—1171),也对“史才三长”论予以明确肯定,并用来评价有关史书。其言云: 洙泗大儒既没,褒贬之笔失传。龙门太史公不生,实录之笔遂绝。嗟乎!世衰道微,非独圣人不得而见,至良史之才,亦不世出也。国朝四叶,人文最盛,欧阳(修)、宋(祁)二公以巨儒修史,号为得人。《(新)唐(书)》、《(新)五代(史)》二书,法度森严,议论至到,真可与马迁争衡,使班(固)、范(晔)北面,奴仆命陈寿以下也。然读二史者,亦不能无疑于其间。唐太宗固不世英主,然惭德在父子兄弟间,史赞不少加贬,反捃摭其好大喜功与复立浮图二事,赦大罪而贬小恶,岂《春秋》褒贬法,良史直录笔耶?陈子昂乃一代儒宗,其劝武后兴明堂太学,实盛典也,史乃谓其言甚高、殊可怪笑,比之荐圭璧于房闼。苟谓武后不足以王道劝,则孟子以仁义劝战国之君,又宁逃怪笑之域耶?肃宗复两京,李泌之谋居多,论者谓功大于鲁连、范蠡,史赞泌乃略不假借,方且异其为人,谓近高近智、近立功立名者,何薄泌之甚也?刘蕡廷对过汉晁(错)、董(仲舒),最布衣之所难言,亦忠臣义士所当言者,史乃讥其太疏直,谓蕡不先以忠结上而后为帝言之。蕡草茅士,何阶可结上耶?《五代》本纪,区区求合于《春秋》之法,又从而释之曰:“此《春秋》意也。”以史拟经,吾恐后世以僭窃之罪归之矣。呜呼!良史不难得也,才、学、识。如二公,其议论去取之际必不苟,愿求其用心处。(29) 刘知幾在谈到“史才三长”论时曾说:“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30)王十朋说“良史之才,亦不世出”,但也“不难得”,只要具备才、学、识三长即可,这与刘知幾所言是同一意旨。刘知幾又在《史通》卷九《核才》中说:“夫史才之难,其难甚矣!……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王十朋在文中,批评欧阳修、宋祁主修的《新唐书》对唐太宗“赦大罪而贬小恶”、称陈子昂“殊可怪笑”、“薄”李泌“之甚”、讥刘蕡“太疏直”等做法,认为《新唐书》在这些问题上“不能无疑于其间”,也就是识见不高;又认为欧阳修独撰的《新五代史》效法《春秋》是“以史拟经”,犯有“僭窃之罪”,当然也是无识了。可见,王十朋不但明确赞同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论,而且实际上也是在运用三长,特别是以其中“识”的标准,来评价《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并要求学生们也从才、学、识三个方面,去讨论《新唐书》和《新五代史》的“议论去取之际”和“用心处”。这当然是对“史才三长”论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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