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1123—1202)在《辞免兼修国史奏状》中称:“史官之权,从昔所重。……臣三预编摩,两叨修纂,初无才、学、识之三长,以裨笔削。”(31)周必大(1126—1204)也曾请辞史官之职,但朝廷不允,原因是他“执简于编年,兼才、学、识之三长”。(32)周必大在《高宗实录误字》一文中,从正反两方面论曰:“史官宜用才、学、识三长,又须专任,乃无抵牾。近世止作兼职,人人为之。《高宗实录》成,尝求外祖王给事中靓列传观之,殊可叹。”(33)指出史官一定要专门选用才、学、识三长兼备之人,否则所修史书必然抵牾错出,并举例说《高宗实录》之所以会出现错误之处“殊可叹”的情况,原因即在于此。这是以正面讲道理和反面摆事实相结合的方式,强调史馆在选官用人时,必须秉持“史才三长”论的原则。 而据李心传(1167—124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正月庚寅,宋高宗曾问宰执大臣:“三朝国史何日可进?”陈康伯对曰:“帝纪已成,列传未就。”高宗曰:“史官才难,刘知幾谓必具才、学、识。卿宜谨择之。”(34)这是以皇帝的身份,要求选择史官必具才、学、识三长。 此后,许应龙(约1174—1264)《东涧集》卷三《袁甫除著作佐郎诰》、真德秀(1178—1235)《西山文集》卷十六《辞免兼修史状》、徐元杰(1196—1246)《梅野集》卷六《李性传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制》、李曾伯(1198—1265至1275间)《可斋续稿》卷二《谢尤内翰四六札》、方逢辰(1221—1291)《蛟峰外集》卷一《除著作郎诰》等文,都以才、学、识三长为史官标准,用许应龙的话说,就是:“专司论撰,非兼才、学、识之三长,曷膺是选?”(35)而朱熹三传弟子、浙江金华人王柏(1197—1274)在《悼蔡修斋》中,称永嘉学者蔡范“不沽直而不徇时”,“以节用爱人”,“以静重为威”,“直方大之德、才学识之长”。(36)从其全文可知,主要还是从史学方面讲的。尤其值得注意者,是其中把“德”与才、学、识三长并列,并冠于三长之前。王柏如此做法,或许属于“无心插柳”的偶然所为,但无意间开启了“史家四长”讨论的渊源。不知后来同样信奉朱学的清代浙江会稽(今绍兴)章学诚,是否曾从中得到启发,从而在才、学、识三长之前,明确补以“史德”?而近代梁启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虽然对这四个范畴的具体排序有所不同,对其具体内涵的阐释也有所差别,但仍然坚持把“德”冠于“四长”之首,与王柏的做法并无不同。 在具体学术实践中,明确把“史才三长”推广到史学之外的,是宋末民族英雄谢枋得(1226—1289)。他编有《文章轨范》一书,共集录汉、晋、唐、宋之文六十九篇。每卷有小序一篇,讲明本卷录文要旨及为文之法。对每篇文章,各有批注圈点,“凡所标举,动中窾会。要之,古文之法亦不外此”。(37)其中卷六小序云:“此集才、学、识三高,议论关世教,古之立言不朽者如是。夫叶水心(叶适)曰:‘文章不足关世教,虽工无益也。’人能熟此集,学进、识进而才亦进矣。”(38)内中辑录诸葛亮《前出师表》、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韩愈《柳子厚墓志》、元结《大唐中兴颂序》、柳宗元《书箕子庙碑阴》、范仲淹《严先生祠堂记》、辛弃疾《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李觏《袁州学记》、李格非《书洛阳名园记后》、范仲淹《岳阳楼记》十篇文章。这些文章,对研究相关历史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但也毋庸讳言的是,没有一篇属于正规的史学文章。由此可知,谢枋得已经把原本属于史学领域的才、学、识三长标准,用在教人如何学习古文之法的文学领域了。清代袁枚(1716—1797)曾说:“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而识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39)郭沫若指出:袁枚将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扩而充之,改‘世罕兼之’为‘缺一不可’,而适用之于诗,并谓‘识最为先’,良有见地”。(40)而从上述内容可知,袁枚“诗亦如之”“识最为先”的两层论述,都可以从宋代学者这里找到源头。 经过宋朝的推扬,“史才三长”终于成为史家标准论的不二法门。元朝史学不盛,但不论私人史家,还是朝廷选择史官,都沿袭了“史才三长”这一传统。由宋入元的文学家王义山(1241—1287)为北宋初期著名学者王禹偁之后,他曾指出唐朝杜佑《通典》、北宋官修《续通典》都“有可议者”,但随即又谦称:“余何人,斯无才、学、识之长而敢论史?多见其不知量也。”(41)金元时期,北方著名理学家刘因(1249—1293)在送王之才赴史馆编修时,盛称王之才“擅才、学、识”,认为他担任史馆编修一职,是“公躭史癖今史荣,奸魂夜哭崔浩直。善恶磊磊轩天地,笔头休放波涛息”。(42)对三长兼备的王之才寄予了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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