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三阶段是世界史研究的哲学转向(40),以20世纪上半期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1918-1922年)和汤因比的《历史研究》(1934-1961年)为代表的文化(文明)形态史观的出现为标志。他们抛弃了传统的以地域、民族、国家或王朝为中心的历时性研究模式,而以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所有“文化”或“文明”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单位。虽然对于文明或文化的内涵、数目(41)及其兴衰原因、发展进程、最终命运等方面二人的见解均有所不同(42),但这种文明史观却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历史研究的视野,推动了全球史概念的发展。 首先,它是对欧洲(西方)中心论的否定和突破。他们所谓的文化或文明不仅包括旧大陆的东方,如中国、印度、朝鲜、日本,而且也包括美洲的印第安诸文明,汤因比甚至把欧亚草原上游牧文明和太平洋上的波利尼西亚文明也视为一个独立的文明单位,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相对于欧洲(西方)中心论,这种文明或文化的研究体系显然具有世界性和全球性的特征。当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由于立足点的不同,他们对欧洲中心论或西方中心论的反对并不是十分彻底的。汤因比认为西方中心论是“西方近代晚期的一种积习”,他写作《历史研究》的动机之一就是要反抗这种积习(43)。但从二者的著作来看,他们都对西方文明的未来担忧,都认为西方文明是世界上目前唯一还存在且有活力的文明。这种观点自然难免有偏爱欧洲(西方)之嫌。 其次,它抛弃了文艺复兴以来形成的古代——中世纪——近代的三段式历史发展序列,对历史直线发展论发起了挑战(44)。每个文明或文化就是一个历史单位,它们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和发展轨迹。按照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中的说法(45),所有的文化都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经历着同样的兴衰。它们一般要经过前文化、文化、文明三个阶段。文化阶段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文明阶段分为战国和帝国时期。在他看来,文化是个有机体,有必然的生死过程,犹如春夏秋冬四时有序更替。它们有大致相似的生命周期,大约1200年为限(46)。汤因比也承认文化或文明的周期性运动,认为文明一般都要经历起源、生长、衰落与解体4个阶段。但他认为,文化或文明的命运并非天定(47),而是受挑战与应战理论的支配。文明的诞生是由于对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压力的应战的成功,文明的衰败则是少数创造者无力应对内部无产者和外部蛮族联合挑战的结果。而且,一个文明消失后,新的文明就有可能产生,文明是在一代一代的接替中前进(48)。但不论是斯宾格勒的“命定论”,还是汤因比的“挑战—应战论”,都是就文明或文化本身的发展而言。而且这些文明或文化在他们眼里都是平等的存在,无优劣、先进落后之分,在人类文明史上都是同时代的,在哲学上具有等值的意义(49)。尽管他们列举的文明或文化数目并不一定能代表整个人类的文明或文化,但他们毕竟在向全球性的历史研究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最后,它以文明史代替了政治史、军事史和王朝史,大大扩大了历史研究的范围。它在注重文明或文化的共性的同时,对它们各自的特性进行了深入到精神和宗教层面的比较研究。比如根据斯宾格勒的观点,每一文化都有其特定的、内在的、贯穿于始终的精神或灵性及其外在的空间表现形式。譬如西方文化,它的精神是属于浮士德型的,以追求无限为特征,耸入云天的哥特式建筑、远程武器、现代通信技术、世界性的帝国主义外交和扩张等都可视为这种精神的体现(50)。汤因比则以统一教会的出现作为旧文明衰败和新文明即将产生的标志。这种文明间的比较研究后来在某种程度上被后来的全球史学者所继承。 总之,文化形态史观以文明或文化作为历史的研究单位,将研究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地球上的所有人类,实际上为后来以文明冲突和融合为主线的全球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范式(51)。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西方的没落》和《历史研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世界史著作(52),而是历史哲学之作。文化或文明形态史观对于历史学家开拓视野,把握全局,站在哲学的高度研究历史具有启示意义,但无法取代以史实为基础的历史研究,因此,集传统的史实研究和宏观的整体研究于一身的“全球通史”的出现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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