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学科要想得以确立都必须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理论与方法。方志学也同样,要想建立方志学这门学科,首先要确立起方志学的理论与方法。理论与方法是密切联系甚至合而为一的。港台著名史学家杜维运说“史学方法起源于思想,也与理论相通。思想接近理想,理论接近实际。史学上的理论,与史学方法,有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不虚美,不隐恶’,是一种史学理论,实践起来,就是一种史学方法了。‘信则书之,疑则阙之’,是一种史学理论,应用到历史写作上,就是一种史学方法了。”他接着说:“大抵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的差别,在于抽象与具体之间,当抽象时,是史学理论;当具体时,是史学方法;当史学方法最细致亦即最具体的时候,是史学理论的最大发挥。”①方志学的理论与方法也同样,许多理念抽象地加以思考是理论,一旦落实到修志实践中便成为方法。本文试图就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作一探讨,以期以一家之言抛砖引玉,以求正于同仁,并希冀有益于方志学的学科建设。 一、横排竖写 横排竖写是方志学的最基本的理论与方法。编纂志书离开了这一点最后形成的文本可能“志将非志”,就难说是志书了。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志体最鲜明的特点。当然史学界也有人认为《史记》也是横排竖写的,因为它先以本纪的形式写帝王,后以世家的形式写诸侯,以八书十表的形式写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相关内容,再以列传的形式写各类大臣及各种各样自视应当记载的人物。但《史记》的横排是大门类的,而志书的横排是细门类的。所以从严格的横呈百科的角度看,我们仍可以视横排竖写为志书的根本性特征。 横排竖写的要求是分门别类,事以类聚,横向排列各项事物,再按照事物发生的进程,纵向叙述各项事物的发展脉络,也就是横排门类,纵述事实。编修志书为何要采取“横排竖写”?这主要是由其内容和功能决定的。从内容上说志书要求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因此如果不横排就难以做到全面,也难以追求横不缺项,更难以对现状有全方位、无遗漏的记录。不坚写就难以展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也无从追求纵不断线,让人们清晰地看出一地方方面面事物的发展脉络。从功能上说,编修志书的目的在于存史、资政和教化。不横排则难以全面地保存资料,不竖写也难以系统而有发展脉络地为后人留下珍贵的史料。只有横排,才能为资政提供可资借鉴的全面的资料,只有竖写才能为资政提供可藉借鉴的系统的材料。教化的功能往往是在人们全面系统地读到志书所记方方面面且成体系的资料性文献之后所给予人的见贤思齐的正能量。总之,志书要以其纵向发展脉络清晰可辩且横向所记内容丰富详实的史料展现在人们的眼前为目标,就务必横排竖写。如此才能便于读者猎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并领略其精神,以发挥志书的存史、资政和教化功用。也只有如此才能有利于人类记下自己的点点滴滴的有意义的文明进程,使人类的进步不至于“锦衣夜行”,无人知晓。 总之,横排竖写的理论与方法既适应了志书所记内容的要求,也有利于志书存史、资政和教化三大功能的发挥。它现在已经成为所有志书编修者编纂志书约定俗定的理论和方法。我们的方志学必须以其为最基本的处于首要地位的理论与方法。 二、述而不作 述而不作与志书之资料性文献的规定相联系。“作”与“述”二字,认真分析起来,区别显著。《礼记·乐记篇》说,“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应该说在中国古代,凡是前无所承,系一个人开天辟地的创造,这才叫做“作”,也可以称为“著”;凡是前有凭藉,而只加以编次整理的功夫,只能叫做“述”。清代学者焦循《雕菰集》卷七《述难篇》说过:“人未知而已先知,人未觉而已先觉,因以所先知先觉者教人,俾人皆知之觉之,而天下之知觉自我始,是为‘作’。已有知之觉之者,自我而损益之;或其意久而不明,有明之者,用以教人,而作者之意复明,是之谓‘述’。”可见作与创相联系,述与重申和“复明”相联系。综合我国古代文献,以其内容的来源来划分有三类:第一是著作,将一切从感性认识所取得的经验教训提高到理性认识以后,抽出最基本最精要的结论,而成为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理论,这才是“著作”。第二是“编述”,将过去已有的书籍,重新用新的体例,加以改造、组织的工夫,编为适应于客观需要的本子,这叫做“编述”。第三是“抄纂”,将过去繁多复杂的材料加以排比、撮录、分门别类地以一种新的体式出现,这成为“抄纂”。在汉代,学者对“作”与述的分别是极其精晰的。司马迁就认为自己修《史记》是述而非作。② 我们现在所看到最早明确讲述而不作的典籍是《论语·述而》的“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孔子由于真心实意地相信并嗜好古代的典章制度,所以在教弟子时传述古人的易、书、诗、礼、乐及春秋六经作为教材。当然孔子讲述而不作是谦词,实际上孔子在删编的所谓“述”中有自己的褒贬,自己的主见,只不过他善于用述代作,即在属词比事中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当然在孔子时代“制礼作乐”仍是有德有位之人即王者才能做的事。 “作”在古代人那里大概有创作、创造、制作之意。朱熹解释孔子《论语》“述而不作”时说,“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辞海》对“述作”的解释是“述,阐述前人成说,作,创作。”张岱年认为“所谓‘述’者实谓继续发挥而完成之。”他认为“‘述而不作’,即循前人之道路作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不另作新的开端。”我认为这一解释是对“述而不作”所作的比较正确的解释,且有利于我们方志界的修志事业的发展。③“作”在今人的语境中,尤其是在与述连在一起的语境中还有论、论述和议论的意思,所以今天方志界讲“述而不作”,就有“只述不论”的意思。而“论”是含义相当广泛的词汇。如对历史原因的论述,历史规律的探讨乃至历史意义的挖掘均可与论相联系。 述而不作在中国古代史家眼中有许多内涵,如言辞朴质,言而不华;平心述事,不带成见;以摆事实而讲道理;书其恶行而贬其人;以史实为基础而后结论自现;重载史实而不行空洞的褒贬;但书其实,自见其失;以述为作,述中含作;述作合一,述中见作等等。 述而不作之所以可以成为方志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是因为方志编纂的成果是资料性文献,他侧重于保存资料,所以主要任务是将客观发生的事情记叙下来,且作为将来修史的资料。但是我们强调“述而不作”并不是说主编、责编或其它参与修志者可以没有思想,只记断烂朝服,邻猫产子。实际上述而不作主要的意思是不能向壁虚构,凭空捏造,不能无实而断,空发议论。它要求编纂者要有史识,并在述事中做到主次分明,思路清晰,见解深刻,思虑周全。他还要求编纂者要有写出柔美志书的理想,要有淑世主义的情怀,要有导引社会向善,让社会积蓄正能量的理念。他更要求编纂者要有公心,要防止自己所编纂的志书给人以欺贫爱富,羡贪笑廉的感觉。 三、秉笔直书 秉笔直书既与褒贬适宜相联系,也与存实求真、实事求是相关联。秉者,执也。秉笔直书,意为握笔必须照史实发生的真象书写。地方志要成为信史,一个重要的标志就在褒贬。褒贬得宜是直笔,是信史;褒贬失当是曲笔,是秽史。过去有这样一种说法:即认为“史兼褒贬,志彰一邑之盛”,似乎志书只褒不贬。如钱大昕在《跋新安志》一文中说:“盖郡县之志与国史不同,国史美恶兼书,志则有褒无贬,存忠厚也。”④李索在《大名县志序》中说:“史与志异,史则兼书善恶,志则唯善是录。”为什么志书会有褒无贬呢?一是认为在书法上“书善即是贬恶”。邵焕元在《大名府志序》中说,书其善则恶者惩,书其得则失者彰,而劝戒之义著也。二是在感情上“同乡难以行贬”。有褒无贬可以避免是非口舌。人们认为史馆立于京师,史官是朝廷命官,可以居高临下,掌褒贬之权;而志局立于乡邦,秉笔者多为乡人,受到多方掣肘,虽然地方官主持其事,一旦卸任而去,麻烦全部留给作为秉笔者。三是在习惯上“示佳即是爱乡”。修志之人多喜欢矜夸本地历史悠久、文化发达、人才辈出、景物秀丽而曲讳其不足之处。 但秉笔直书仍然是方志界的共识。如章学诚就明确地说道:“志传之有褒无贬,本非定例,前代名志,亦多褒贬并行。”有所褒贬才可以称为信史。的确历史上一些出色的史学家、方志学家,一直坚持志书秉笔直书,实事求是,如康海的《武功志》即“褒贬兼施”。康熙《南通州志》则另立外传,以讽有位。光绪《雎宁志》以“人非纯品而功勋煊赫者”入杂录,即将人品有瑕疵而功勋煊赫的人载入杂录。光绪《曲阳志》亦善恶同登。清初张楷在编纂康熙《安庆府志》时先发誓云:“勿以内举而引嫌,勿以亲知而滥及”。其实善与恶,具体到一人,并非绝对,每每相兼,史家理当分别对待,缘事而异,功不掩过,过不害功。如同刘知几《史通·惑经》篇云“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美,善恶必书。”⑤ 秉笔直书,除了对人物善恶兼书之外,还有对事件的正确评价,如我们当前的许多环境污染、社会矛盾、文化不健康因素均应不加违避,而应秉笔直书,如此方能全面而真实地反映当下社会。当然反映中也应有发展的眼光,全局的史识,看到这是前进中的问题,属于发展中的困难,不能心怀悲观主义,情出怨恨心理。这就是秉笔直书的发展形式——存真求实。如果说秉笔直书是不畏权贵,不怕困难的态度的话,那么存真求实就是一个能力的问题,没有力透纸背的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就难存真求实。志鉴工作者的秉笔直书还不能止于此境,还应该进一步达于实事求是的高度。实事求是比存真求实的境界更高一层,它要求看到人物善恶优劣的深层原因和社会事件发展的总体趋势。 秉笔直书之所以作为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因为只有坚持秉笔直书,善恶必书,褒贬得体才能实现求真存实,实事求是的目标,才能全面正确地记录一个地区发生的真实情况,从而起到存史、资政和教化的作用。否则我们就会以不实之志误导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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