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彰显特色 彰显特色最主要的是彰显地方特色。方志是地方的志书,重点在于“志”地方。这是地方志的本质所在。地方志不彰显地方特色,就有失去其本质的可能。地方志的时代特色是当代修志的时代要求,让后人阅读志书可以明晰地认识志书撰写之际的时代特点。但时代特征是时代所赋予地方的烙印。地方志的时代特色与地方志的地方特色相较,地方特色更具本质意义。所以编修地方志要特别注意时代特色在地方的展现,否则难以反映一个时代的地方特征。这是哲学上的时空观问题,没有一个地方的历史发展不打上时代的烙印,也没有一个时代不借用地方而为各地打下自己的烙印。 地方特色的涵盖面很宽,它首先表现为区域事物的差异,一般包括一地方的事物与其它地方的事物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如个性、征象和标志物等。比如,同为改革开放的时代,但改革开放的难点、对策及其最后成果各地都会有所区别。修志工作中所讲的地方特色,主要表现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而形成的特有的事物。地方特色既与其它地方相比较而言,也与共性相对而言。只有把事物置于宏观的社会环境中,对事物作整体的分析才能把握富有个性的地方特色。 彰显地方特色既可以通过纵向的升格或降格来表现,也可以通过横向的先后排列来呈现,还可以在篇目设计中通过列专卷或专题的方式在专记中得以反映,还可以在大事记中反映地方特色,更可以在概述中点明地方特色,当然在整个志书的文字记叙中也有地方特色的凸现问题。 时代特色的重点是反映时代在本地打上的烙印。当前如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农村经济的产业化经营,生态文明建设的本地实践,服务型政府转型的本地努力,科学技术普及的当地做法,流动性人口的当地表现,多样化生活的当地呈现,甚至群体性事件的当地表现及其解决办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树立、老城区改造、反腐惩贪、扫黄打黑、农民工维权等等的地方特色都是我们反映时代在本地打下印痕的内容。 彰显地方特色,凸现时代特色在当地的表现是志书的生命力所在。没有地方特色构不成方志,没有时代特色在本地的呈现就有愧于当代修志的称号。所以彰显特色是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之一。 五、总分结合 志书由于采用横排竖写的方法进行编修,它的好处是让人方便查找相关内容,但它的缺点是容易让人产生支离破碎的感觉。这就需要我们注意运用总分结合的理论与方法,让人看了志书感到有统有分,既有总体面上的概念,也有具体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在修志实践中,我们往往用大事记来表述一个地方的发展线索,让人看了大事记就明白该地方在修志时段中的历史变迁脉络。同时我还在总述或概述中把一个地方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貌加以总体的展现,让人看了概述就知道该地区处于变迁过程中某部类或某大类中的全方位的总情。如果说大事记给人以该地区纵向“通”的感觉的话,那么概述卷(篇)则给人以该地区横向“通”的感觉。这两部分内容的总目的是让读者在纵向和横向上感到通晓了该地的某一时段的社会变迁。同时在修志实践中我们还在每一篇章的开头或标明概况,或采用无题小序的方式将该编或篇、章中要记叙的内容加以概括性介绍,让人有总的感觉,然后开始详细地分述具体的内容。 在概述中我一定要站在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站在本地全局的高度,站在全志叙述内容的高度把握该地区的总情,研究该地区历史进展中随历史大势而前进的步伐,研究本地全方位的历史变迁,研究如何用自己的概述让人一看就了解本志的内容。这是志书总述部分的编纂要求。 在分述部分,我们必须对本地方方面面的情况有进一步详明的阐述,力求知道它的主次和节点,在具体内容的编纂中既让人了解详细的内容,也让人明白关键的环节。因为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但我们能记载下来的只是少数,可以说记载的历史只是发生过的历史的极少的一部分。所以在分述过程中我们应当选择那些有意义且能代表该时代、该地区最值得记述的内容加以记述,以便在总体真实的意义上保存史料,形成资料性文献。 应该说志书是特别容易让人清晰地感觉到总述与分述有机结合,概括和详述恰当搭配的表达方式的文献。志书没有总述就难以让人看了志书就能把握总体情况,没有分述就会让人无从了解具体的内容,进而也会失去了横排的意义。所以总分结合也应该是我们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之一。 六、详今明古 编史与修志的时间观念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往往是隔代修史,当代修志。方志作为当代详记一方之事的资料性文献,要求详今略古。当然这个“略”必须注重科学,使自己的记载虽略却明,所以浙江的志界前辈魏桥先生改略字为明。这与史书采取分期立篇,平均叙述相比,志虽然需要溯源循流,但则更加侧重当代,偏重现状。清初学者杨椿在《上一统志馆总裁书》中曾论述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他主张前代史事“仅书其大概”,本朝史事应“详而不冗,简而不漏”,“前代战攻屯守,毋容述之过多”,而现今的防守要地“宁详毋略”。章学诚在《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中说过:在古今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夫宁重文献而轻沿革。”“文献”是指现实资料,“沿革”即历史演变。管世铭也说:“人情贵古而贱今,独于撰郡邑志则相反。”可见详今略古是我国修志的传统之一。 当代修志就是当代人修当代志。当代修志对现实资料如不及时搜集并载入志书,年深日久,湮没无闻,后人将无从考知今天的情况,自然起不到“存史”的作用。所以说方志“一代失修,千载难补”。也只有详今明古,现实内容详悉,才能反映出时代的特点,起到“存史”、“资政”、“教育”的作用。同时,历史的发展,离我们越近,就和我们现实生活的关系越密切,对当前工作也就越有参考价值。所以我们应把志书内容的重点放在近代、现代,特别是当代事业上。当然我们应当明白每次修志都采用详今明古的办法,那么所有时代的史事都会得到详细的记载,且都可以为后人明古创造有利的条件。反之如果详古略今那么必将为后人写志造成无法明古的困难。 详今明古,不是弃古,并且详今明古是就志书的总体而言,具体到各个门类,情况则是千差万别的。有的门类,兴于当代,无古可觅不要硬凑;有的门类,因为不说清楚过去,不足以说明现存的事物,则需要详细占有历史资料,如历史沿革、文物古迹等。所以,运用详今明古的规则,要作具体分析,也是不可一刀切。 什么叫古?什么叫今?有人说:俯仰之间,己为陈述,不好划分。古今的概念确实是相对的,近者为今,远者为古,若从新志编修的角度划分“今”的概念层次的话,那么第一层次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第二层次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三层次是辛亥革命以来,再往上就是鸦片战争以来。当然不是说修志不需要历史材料,相反利用修志之机,把本地散失的历史资料加以收集、整理,无可非议,但是要“爱古而不薄今”。薄今会直接影响到志书的质量,且会让后人无从明古。 在新编方志中,也有另一种详今弃古的倾向,他们主张把建国后的情况记清楚就行了,使许多事物沿革不清,脉络不明,从而导致相关事实无从查考,这既使志书违背了竖不断线的要求,也相对地降低了志书的使用价值。它有违于详今明古的编纂理论和方法。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无古就无今。续志的形式,记的是断限期间的事,弄得不好就会形成有今无古的局面,从而会让人感到史实失去了完整性,解决的办法是在必要的部类篇章中设置“史略”,简要记述上限前的历史发展脉络,仍可保持方志古今皆备、详今明古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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