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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权大于法的主流政治传统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王曾瑜 参加讨论

我在拙作《中国古代主流政治传统浅谈———以宋代为中心》中,列举了“草菅人命”等十五条,最后说:“以上列举的中国古代主流政治传统肯定是不完全的,但也不会遗漏太多。”①笔者个人的考虑总会有不周全之处,近年来方认识到,权大于法,无疑也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主流政治传统。尽管此文所列的十五条中,也稍有涉及,但另写一篇补充的专文,实有必要。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固然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另一方面,为保证统治阶级的长远和整体利益,也必然限制了统治阶级的某些胡作非为。制定法律是一回事,而实际执行又是另一回事。统治阶级为了自身利益而制定法律,统治阶级中的大部分人又为自己私利而破坏法律。从人类的历史演进看来,有法比无法无疑是一个重大进步。然而更关键的问题,也自然在于执法。
    中国古人对遵守法纪的重要性,并非没有认识。如宋代杨万里说,“法不必行,不如无法”,②“有法而不用,不如无法”,③“为国者,以法从人,不若以人从法。以人从法,则公道行,而私欲止;以法从人,则公道止,而私欲行。私欲一行,士夫争夺之门所以四辟而不可禁,胥吏受赇之渊所以百孔而不可窒也”。④元朝史官撰写《金史》卷九○赞说:“守法不贰,斯真吏矣。巧者舞文以乱法,窒者执一而弗通,此皆吏道之自失者也。”明初苏伯衡说:“国之所恃,法焉耳矣。其立与立,其废与废,故一日不可无之。然法立而不行,谓之亵法;法立而不奉,谓之玩法; 法立而不遵,谓之悖法。悖法、玩法,其责在下;亵法其责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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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王曾瑜:《丝毫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②杨万里:《诚斋集》卷八七《治原》中,《四部丛刊》本。
    ③杨万里:《诚斋集》卷八九《刑法》下。
    ④ 杨万里:《诚斋集》卷六九《论吏部恩泽之敝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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