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从现存的两汉文献考察,随着诸家学说流派之不同,以及受地域文化之影响,对于女娲形象亦有不同的解说。(注:其实,非独女娲如此,上古传说中的诸多的人物形象,在两汉时期大多都经过这一改塑过程。)其中对女娲形象改塑贡献最大者,当为女娲与伏羲名列“三皇”的传说。在汉代文献中,首次将女娲与伏羲并列者,出自西汉初期的《淮南子》卷六《览冥训》,语曰: 自三代以后者,天下未尝得安其情性,而乐其习俗,保其修命,天而不夭于人虐也。所以然者,何也?诸侯力征,天下合而为一家,逮至当今之时,天子在上位,持以道德,辅以仁义,近者献其智,远者怀其德,拱揖指麾而四海宾服,春秋冬夏皆献其贡职,天下混而为一,子孙相代,此五帝之所以迎天德也……夫钳且大丙,不施辔衔,而以善御闻于天下。伏戏、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显然,《淮南子》推崇伏羲、女娲“至虚无纯一”之“至德”,是建立在颂扬汉初所谓“无为而治”的基础上,肇起了汉代对女娲形象改塑之端。 西汉初年,汲取秦失天下之教训,讨论秦汉政治之得失,在纷纷指责秦“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的同时,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政治应运而生,不仅成为汉初统治者治理天下的准则,也是活跃于是时的各学派阐扬其政治主张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但从对汉初“黄老政治”理论构建贡献最大的两个学派--儒学与道学的所阐发的学说看,对女娲形象的解析有明显的不同。 在早期儒家学说中,不仅没有女娲(包括伏羲)这样传说人物论述,就是著名如黄帝者亦没有进入孔、孟的视野,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则是儒者对待古时圣王的基本态度;入汉之后,随着儒、道学说的糅合,汉初诸儒如陆贾、贾谊、董仲舒者,开始援引黄帝以申其说。(注:关于黄帝传说入汉之演变,请参见拙文《战国秦汉时期黄帝传说的演变》,载《炎黄文化研究》第8期,炎黄春秋杂志社2001年版。)但一般仅言及黄帝而已,对于伏羲、女娲等可能较之黄帝传说更为古老,同时可能也更为“难言”者,多是持如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谓“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的态度。(注:如在西汉初年儒者陆贾《新语》及贾谊《新书》中,虽有关于黄帝传说的记载,但于伏羲、女娲等传说人物则未见记叙。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六《求雨》篇有“春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祷社稷山川,家人祀……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鱼八,玄酒,具清酒脯,择巫之清洁辩言利辞者以祝”云云。由于这仅是一条独证,很难认定是否为与女娲补天传说相关联的共工。) 道家学派则不然,治政应无为,则是其学派一贯之主张;借寓伏羲等传说中的“圣王”以证其说,又是其擅用的论证方式之一。如在集道家之大成的《庄子》书中,就有诸多关于伏羲的记述,如《外篇·胠箧》“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外篇·缮性》“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云云。尽管在《庄子》书中尚未出现女娲之形象,但将伏羲的形象定格为无为而治的古圣王,为汉人援引伏羲之例改塑女娲形象开创了先例。 至于《淮南子》一书之主旨,东汉时人高诱《淮南子叙》云: (此书)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言其大也,则焘天载地。说其细也,则沦于无垠,及古今治乱存亡祸福,世间诡异瑰奇之事。其义也著,其文也富,物事之类,无所不载。(注:《汉书·艺文志》将《淮南子》列为杂家。所谓杂家,具有“兼儒、墨,合名、法”之特点。但就《淮南子》主要思想倾向而言,似乎应更偏重于道家。) 可见《淮南子》推崇黄老之治,善言“古今治乱存亡祸福”;又承袭先秦道家之传统,喜说“世间诡异瑰奇之事”。正是在这样的时代与学术背景下,关于女娲的形象,虽然在汉初儒者看来可能属于“其文不雅驯”之类的传说,而对于“无所不载”的《淮南子》而言,却是可以申发其“淡泊无为”政治学说的一个很好的载体。况且主持编撰《淮南子》一书的淮南王刘安,长期生活于楚地,《史记》本传云其“为人好读书鼓琴”,当对至晚在战国中后期记录于文献、流传于楚地的女娲或伏羲的传说比较谙熟,(注:《淮南子》卷十七《说林训》又有关于女娲的论述:“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高诱注:上骈、桑林,皆神名),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也。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这恐怕也是《淮南子》将女娲与伏羲首次合论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淮南子》尽管通过将女娲与伏羲并列方式,把女娲纳入古代“圣王”的行列,但其影响似乎有限。秦人虽有“三皇”之说,然而指的是“天皇、地皇、泰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司马迁撰《史记·五帝本纪》,以黄帝为五帝之首,并无所谓“三皇”之序列。张守节“正义”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而孔安国《尚书序》,皇甫谧《帝王世纪》,孙氏注《世本》,并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从张氏所列文献考察,明确伏羲为三皇之首的文献,均晚于西汉武帝年间。(注:孔安国为武帝年间谏大夫,《尚书序》旧题为孔安国所作,但经宋代以降历代学者考订,基本上认为是托名之作,其时代可能晚于西汉年间。)似可说明至少在司马迁撰著《史记》之时,伏羲与女娲的传说尚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这与《五帝本纪》太史公曰:“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黄帝的传说已经深入民间,“长老”争相传称黄帝事迹的景象迥然有别。 明于此,则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汉传世的文献中,唯有承袭先秦道家之传统的《淮南子》多言女娲外,其它则多付阙如;即便偶尔言之,或如司马相如《大人赋》中所云“使灵娲鼓瑟而舞冯夷”(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裴骃 “集解”引《汉书音义》曰:“灵娲,女娲也。”)之类充溢神仙气息的描述,女娲的形象似乎仍是较为单一的“女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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