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同一年的资料,对于戊、己校尉,单独事情单独记录,同时的事情混合记录。在这里,戊己校尉就是戊校尉和己校尉的简称。时间更后一些的汉简同样有这样的记录: 元延四年(前9年)十月丁未朔并……己校尉□□□□□□□□(Ⅰ0404④A:4),P128。 建平二年(前5年)三月丁亥朔甲辰,戊校左曲候永移过所……(Ⅱ0113③:34),P129。 建平二年三月丁亥朔甲辰,西域戊校前曲候苏餔过所……(Ⅱ0212S:66),P129。从以上这些汉简的记载可以看到,戊、己校尉其实就是两个军屯组织,有合一的简称但并不是合二为一的组织。所谓分的问题,主要缘于《汉书·西域传》乌孙条的如下记录: 星靡死,子雌栗代。小昆弥乌就屠死,子拊离代立,为弟日贰所杀。汉遣使者立拊离子安日为小昆弥。日贰亡,阻康居。汉徙己校尉屯姑墨,欲候便讨焉。安日使贵人姑莫匿等三人诈亡从日贰,刺杀之。都护廉褒赐姑莫匿等金人二十斤,缯三百匹。 这里只说己校尉屯姑墨,但没有交待是否撤回。黄文弼先生以此出发,认为戊己校尉从此分成两个区域:“戊部居车师前部,在乌垒之左;己部居龟兹城南,在乌垒之右。设此论不误,则简文之左右二部,亦即《后汉书》之戊己二校也。言其名位,称戊己;论其守地,称左右。”他显然认为己校再没有回归车师。王素先生也持类似看法。侯灿先生认为这个事件发生在廉褒在任期间,即建始三年到五年(前30-28年)。另外,河平四年(前25年)有黄文弼先生发现的“车师戊校”简,于是确定了从前30年到前25年这个阶段的特殊性。侯灿先生认为己校在特殊时刻被调发姑墨,事情结束后又返回车师了。从《汉书·西域传》的记载看,确实不知道己校是否再次返回车师,但现在看来,侯灿先生的判读是正确的。己校出屯姑墨,是针对日贰的,寻机以作讨伐。但是,安日用更简单的办法解决了日贰,所以刺客受到奖赏,而己校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屯驻姑墨,很快返回了车师。但是,戊己校尉并非因此才有了分别之后的合一,而是此前就已经分别,后来也没有合一。所谓戊己校尉特殊时期才分别,现在还看不到有力的证据。 二、戊己校尉的屯田地与属下 从以上列举的资料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不论是戊校还是己校,他们的屯田地都在车师。因为既有车师己校的记录,也有车师戊校的记载。至于己校曾经调往姑墨,那只是一时任务,事毕即归。但是,许多问题依然不清楚。黄文弼先生对于左右两部即等同于戊己校尉的解释现在看来可能有问题,即使左部等同于戊校,右部等同于己校,但是显然不能以乌垒为坐标进行左右划分。因为戊己校尉都在车师屯田,即使与戊己与左右存在联系,也不可能是整个西域的左右划分。从悬泉汉简来看车师的戊己校尉,确实也存在左右部: 建始五年(前28年)……□田车师左部中曲候令史礼调罢将……候行丞……□□为驾诣北军,为驾一封轺传,有请。当……□史。(A)敦煌太守府吏(B)(Ⅱ0124②:137),P127。 对于这件汉简的内容,我们很难妥善地进行解释。在上文中,我们看到的多有车师戊校和车师己校的内容,车师屯田应该也只有戊己两个校尉,那么这里的“车师左部”究竟是戊己校尉的一方呢还是属于戊己校尉下属的机构呢?这需要与校尉的属官联系起来考察。 《汉书·百官公卿表》:“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注:《汉书》卷十九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738页。)结合考古资料,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复原工作。根据上文永光五年(前39年)五月车师己校尉长乐兼行戊校尉事的汉简,我们知道当时戊己校尉曾经发生兼职,这可以看作是戊己校尉合一的一种方式。在己校兼任戊校的同时,简后部的文字看不清楚了。“右部司马、丞”这一写法,即是用“右部”限定“司马、丞”,表示这个“司马、丞”属于右部。如果说右部是指己部,这是可以理解的,在己部校尉兼任戊部校尉的同时,他属下的司马和丞也兼任戊部司马、丞,根据当时的严格说法,既然校尉兼行戊校事,那么下面残缺的部分应该就是“右部司马、丞,行左部司马、丞事。”如果这个推测合理,则与黄文弼先生的说法有了部分吻合。但是,这又致使以下资料难以解释: 戊校右部中曲士皆后□……(A)故私从者……(B)(Ⅱ0216②:547),P131。 己校左部中曲候令史皇赏,以私财买马一匹,騩驳,牡……(A)(Ⅱ0215①:16),P131。 如果右部等同于己校,左部等同于戊校,那么这两件汉简都不好解释。“戊校右部”与“己校左部”这种表达方法,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是表明戊己两校尉之下再分左右部。对此,胡三省有类似的看法,《资治通鉴》卷三七王莽始建国二年(10年)胡三省的注释说:“史,校尉之史也。司马丞,司马之丞也。右曲候,军分左右部,部下有曲,曲有候。”(注:《资治通鉴》卷三十七,第1185页。)按照这个看法,校尉之下是部,部下是曲。不过,这与考古资料有矛盾: 建始五年(前28年)……□田车师左部中曲候令史礼调罢将……(Ⅱ0124②:137),P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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