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汉的乘传制度,乘传者是要拥有相关手续和证件,然后才可以乘传的。《资治通鉴》卷十一高帝五年师古引《汉律》:“诸当乘传及发驾置传者,皆持五尺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叁封之,叁,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乘置驰传,五封之,两端各二,中央一。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以马驾轺车而乘传曰一封轺传。”(注:《资治通鉴》卷十一,第358~359页。)据此,我们可以基本上理解上文的汉简内容。西域屯田的官员在接到任命以后,是到北军申请乘传手续的,这就是“诣北军以传”。“一封轺传”是指乘传的等级中的一种,所谓“马驾轺车”。轺车是一种小型的马拉车,一匹马或两匹马驾车。手续如何申请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公务乘传应该由机构申办,不可能个人申办。戊己校尉及其官员的乘传是由北军办理的。乘传有传信,乘传证件,其上有御史大夫印章,由此可知,必须经过御史大夫寺。其中的“诏为驾”的诏字,令人怀疑至少名义上是要上报皇帝的。这样的解释如果可行,那么戊己校尉的上级隶属正是北军,具体负责的就是中垒校尉。 众所周知,渠犁屯田是西汉在西域屯田的最重要部分。正如悬泉置汉简所证明的那样,渠犁屯田校尉与车师戊己校尉一样接受北军的指挥,那么《汉书·西域传》说到西域都护所属屯田校尉的时候,具体所指何在呢?仔细阅读《汉书·西域传》,说到郑吉的这个所属屯田校尉的时候,前文有这样的一个事实叙述,在日逐王投降以后,西汉全面控制西域,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于是徙屯田,田于北胥鞬,披莎车之地,屯田校尉始属都护。”这里所说的屯田校尉,如果指西域所有的屯田校尉,那么都护统辖校尉的说法就可以成立。许多学者确实如此理解,所以在戊己校尉与都护的关系上,总有校尉受都护节制等认识。如果这里的校尉单指北胥鞬屯田校尉呢,则关于屯田校尉与都护的关系就比较明晰,只有这个校尉属于都护,其他校尉则不属于都护。 悬泉置汉简终恰好有这方面的资料: □守府卒人,安远侯遣北胥鞬……者六十四人,献马二匹,橐他十匹,私马。□名籍畜财财物。(A)……□□辛酉日出时受遮要御。……□行。(B)(Ⅱ0124③:83)P123。 胡平生、张德芳先生在这件汉简的注释中还介绍了另一件相关汉简: 我儿得毋有如是罪者,罪误如是,而以为谓充知是,谁类?充曰:类比胥楗校尉。(Ⅱ0115③:35)。(注: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4页。) 这两件汉简,第一件安远侯指郑吉,与西域传可以对照。其中,文字虽然残缺,但是,安远侯指挥比胥鞬是很显然的。第二件,说明比胥鞬有校尉,应该是屯田校尉无疑。 重新阅读《汉书·西域传》,注意其中校尉与都护的关系,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在《汉书》中,并没有把他们置于上下级的关系中。郑吉从护鄯善以西使者升级为都护的时候,其职掌是“督察乌孙、康居诸外国动静,有变以闻。可安辑,安辑之。可击,击之。都护治乌垒城,去阳关二千七百三十八里,与渠犁田官相近,土地肥饶,于西域为中,故都护治焉。”这里,特别谈到与渠犁田官的关系,是相近,是能够互相支持的关系而不是上下相属的关系。 戊己校尉等既然隶属于北军,那么对于北军而言,如戊己校尉属于什么性质呢?对此,我们可以从戊己校尉、渠犁校尉等存在幕府这个事实有所了解。幕府,在西汉这正是出征的标志。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为什么戊己校尉虽然有屯田任务,但与大司农没有丝毫关系,因为戊己校尉更是出征的性质。悬泉置汉简: 出麦四斗,以食戊校莫(幕)府史张卿所乘广至马一匹,再食,食二斗。都吏石卿监。(Ⅱ0216②:359),P130。 这是悬泉置招待戊校幕府史张卿的记录。由此,我们得知,戊己校尉是有幕府的。所谓史,就是属于幕府中的职务。在刀护的时代,担任史的有陈良和终带。那么至少史有两个职位。这个幕府,在屯田校尉这个组织中应该是普遍设立的。悬泉置出土的汉简证明渠犁校尉也有幕府: ……送使渠犁校尉莫府,掾迁会大风,折伤盖□十五枚,御赵定伤……(Ⅱ0215④:36),P117。 传世资料中,这幕府应该就是《汉书·西域传》车师条中说到的“校尉府”。 总之,校尉的幕府确实存在,而戊己校尉、渠犁校尉等,正是作为北军的出征军队的性质与北军发生联系的。在我们上举的悬泉置汉简中,许多人往来悬泉置是因为服役期满离开服役地域或者开赴服役地域,这些服役期限的设定当然有国家制度规定,而官员的调动则来自上级机构,即北军。由此,我们可以把汉朝驻扎在西域的力量做出区分,一是隶属于北军的屯田系统校尉,他们属于军队出征而驻扎在西域。一是专门监护三十六国的西域都护,这个来自护道使者的职务,依然具有使者的某些特征,代表国家管理西域。前者,主要是军事力量的存在,后者是行政管理的存在。在需要的时候,朝廷会统筹二者之间的关系,协同作战或展开其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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