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指示美国驻外大使馆,要仔细研究所在国的法律与实践,并提供例证。在可能情况下,都要写成文章,还要简要介绍各国的政治事件、战争或自然灾害等等。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向美国驻外机构发出的指南十分具体,详细到如何写每一章、每一节和每一个问题。而且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每年发出的指南,侧重点都不相同。这些指南清楚明白,规定了各驻外大使馆要收集和评价所在国哪些方面的人权情况。 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的指示,根据美国政府的外交目的而变化。例如1979年,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指示美国各驻外大使馆,要写明白所在国政府如何授权下属机构虐待人民,采取了哪些惩罚性措施;该国失踪的人数;各国难民政策以及妇女状况等。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特别要求提供这些国家违反人权的次数、方式、时间和地点等数据(注:托马斯·B.雅比、理查德·P.克劳德:《人权和统计》,第240-241页。)。虽然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开始注意其他国家的社会经济方面的人权状况,但主要是关注各国的经济社会政策,对各国的教育、就业和人民生活等人权状况很不关心。 经过德里安和美国人权和人道事务局的努力,美国《年度国别人权报告》的针对性、政策性和实效性大为提高。 卡特政府标榜“不偏不倚”的人权外交,即制裁一切违反人权的国家。卡特政府在用人权武器反苏的同时,也制裁了其他一些违反人权的国家。这些国家有尼加拉瓜、乌干达、危地马拉、智利、阿根廷和多米尼加等国。但是对关系到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国家,不管其人权状况严重到什么程度,美国也不予制裁。例如卡特政府认为伊朗和沙特阿拉伯严重违反人权。但由于这两个国家是石油大国,美国不仅不制裁,反而支持他们,以保证从这两国得到石油。 但是卡特政府的这种人权外交遭到里根及其支持者的反对。里根批评卡特“破坏了友好的独裁政权,而未对共产主义国家违反人权的现象给予充分注意”(注:沈宗灵、黄枬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82页。)。里根上台后,美国人权外交政策撕下了“不偏不倚”的面纱,把矛头对准苏联和其他在政治上与美国作对的国家。这样,美国《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在编写时,内容又出现一些变化。 在里根上台初期,即1981年1月至10月,里根政府公开批评卡特政府的人权外交,甚至反对写《年度国别人权报告》。里根认为美国外交的目标是反苏反共。里根的人权顾问欧内斯特·利菲尔(Ernest Lefever)公开批评卡特政府的人权政策是广义人权政策,没有抓住利用人权反苏这个要害。里根政府的国务卿亚历山大·黑格则强调里根的观点,重申美国的外交目标是反对共产主义,而不是反对违反人权的现象。 但是,美国国会坚持要推行人权外交,并反对利菲尔担任美国国务院负责人权问题的助理国务卿之职。里根上台后,即提名利菲尔担任这一职务,但参院外交委员会坚决反对这一提名。在投票中,虽然里根所属的共和党议员占多数,但投票结果仍然是以13:1的结果,否决了里根总统的提名。这次否决,在美国是不寻常的。在历史上,美国国会很少否决总统的提名。国会这样做是给里根政府一个信号:即国会决心推行人权外交政策。 然而欧内斯特·利菲尔未能担任国务院负责人权事务的国务卿一事,并未能立即改变里根的想法。相反,里根准备放弃人权外交,并准备取消编写《年度国别人权报告》,或者把编写这些报告的任务交给国务院地理局去做。而美国国务院地理局从未涉及过人权问题,里根这样打算,实质上就是要取消《年度国别人权报告》。 同时,在人权问题上,里根政府提出了一些新观点。首先是里根政府驻联合国大使珍妮·柯克帕特里克把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权称为“极权国家的人权”,并与“独裁国家的人权”作了区别。柯克帕特里克认为独裁政府对人权的侵犯,不像极权政府那样严重。独裁政府可以向更人道的方向发展,而极权政府却不能这样。这种说法,被称为柯克帕特里克理论。这种理论实际上宣布,美国的人权武器只攻击社会主义国家。此外,里根政府提出了反对国际恐怖主义这一概念,用以转移人们对人权的注意力。 柯克帕特里克理论与反对国际恐怖主义这一观点,使解释与衡量违反人权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于是里根政府的一些主要人物公开提出人权问题不恰当地限制了美国的外交活动,因此应该加以限制。在这个时期,美国人权与人道事务局能否存在都成了问题。 然而美国国会坚定不移地要求推行人权外交,特别坚持要求继续编写《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在1981年春的国会听证会上,国会重申了这些要求,并且要求把编写《年度国别人权报告》的范围扩大到联合国的一切成员国。在这种情况下,里根政府只得继续编写《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但却强调用人权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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