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战国变法则采取严厉的抑商政策,《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变法实施的“平籴法”,就是将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完全由官府控制粮食的籴、粜渠道与价格,以此措施来稳定国家的经济统治秩序。其实质上就是不允许粮食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以排斥商人打击商业,与商鞅的“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措施一致。商鞅变法还要求“壹山泽”,由国家垄断山泽之利,“重关节之赋,则农恶商”,“废逆旅”,“无得取庸”(注:《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书·垦令篇》。),更为残酷的是立法将工商业者沦为奴隶。战国变法摧抑私营工商业,不给人们自由经营工商业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打击影响其统治稳定的因素,以加强专制统治,根本无视民众生存择业的基本权益问题,从而也完全排斥了市场对国民经济的激励机制。 再看打击旧贵族势力,平等分配政治权利的问题。雅典梭伦改革将人民按财产分为四个等级,各自拥有不同的政治权利;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以分贵族会议之权;并设立陪审法庭,由公民充任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到公元前508年,克利斯提尼改革将全国划分为十个地区,每个地区选50人,建立五百人会议,其重新划分选区的目的在于抽掉一些贵族势力的基础,“以便让更多数的人可以参加到政府中来”(注: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6页。)。 公元前487年的执政官选举方式改革,将原来被选者大多为氏族贵族首领的公民直接选举,改为根据人口数量按比例先行用抽签方式选出一定的候选人,而后再从中选出9名执政官。抽签选举虽有很大的盲目性,然而它强调了每个公民都有被选举的平等权利,打破了贵族操纵选举和大大削弱了贵族垄断高级官职的局面。到公元前480年,又废除了一切关于行政官职任选的财产限制,规定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元前462年,民主派领袖厄菲阿尔特改革,剥夺了贵族会议的绝大部分权力,此后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废立法律条文及表决议案、选举官吏、制定政策等;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和监察机关,审理重要案件,考核政府官员;五百人会议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它是公民大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国家行政与财政事务;十将军委员会除率兵作战外,开始处理行政事务,权力逐渐扩大;而贵族会议则从国家权力的峰巅跌落下来。同时,执政官不再兼任法官,原享有的大部分行政权力亦被剥夺。至此,雅典的民主政体基本完成(注:参阅顾銮斋:《论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的形成》,《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 古罗马在公元前494年,平民通过“神圣约法”,选出数名保民官,参与国家行政、立法活动,并能对执政官的权力行使否决权,保民官非但自己取得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也保护平民的基本权益不受贵族的侵犯。到公元前471年,平民通过斗争,又取得创设平民大会的权力,进一步抑制了贵族的势力。公元前445年通过法案,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公元前367年通过保民官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在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人为平民。期间,平民又陆续获得担任军政官、财务官和独裁官、监察官的资格。公元前286年,通过的《霍布滕西法案》规定:平民大会决议对全体罗马人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此,平民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以取得基本胜利而告一段落。 战国变法也严厉打击旧贵族,然而其目的与结果全然不同。公元前390年左右,楚国吴起变法,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之缘故,“使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甚至“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注:《韩非子·和氏篇》、《吕氏春秋·贵卒篇》。),目的是要改变旧的分封制权力结构以加强君主的国家集权统治。商鞅变法“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在剥夺旧贵族特权的基础上,将臣民的等级爵秩完全纳入军事轨道,以增强国家军事力量。当然在打击旧贵族的过程中,部分平民得以进入军功官僚集团,但其缘故与结果决非是为平等政治权利和提高整个基层民众的社会地位,而主要着眼于收取旧分封贵族的权力,以完成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之政体。 战国变法还讲究整顿吏治,如“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滑稽列传”、“田世家”。)。齐威王“赏一人,诛一人”,“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滑稽列传”、“田世家”。)秦国“其大夫出于其门,人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私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注:《荀子·强国篇》。)要求官吏一心奉“公”,即完全投入于事奉以君主为核心的国家公务中。尤其是韩国申不害讲究君主统治权术之改革,就是为了禁止大臣“蔽君之明,塞君之听,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而主张“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最后,“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注:《群书治要·申子·大体篇》。)。《商君书·修权篇》宣言:“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做到群臣乃至全国都跟着君主一人运转。其中心问题都在于如何使“吏治”服务于君主专制的国家统治体系之中,这样新兴军功官僚集团很快堕落为君主的驯服工具,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 我们看到,古希腊罗马的社会改革,其核心内容主要围绕平民的基本权利问题而展开,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斗争,平民与贵族的平等化进程得以初步实现;在平等权利的理念指导下,通过一系列政治改革法案,出现了民主共和制度的雏形。而战国变法,其核心则基本围绕在加强君主专制的国家统治方面,进一步剥夺本国民众的基本权利,还包括燔诗书、禁游学诸文化政策。其强国兴邦与进行战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张国土和增固君主的权力,而西方古典古代社会有关人民取得平等权利的改革内涵,在战国变法中完全找不到相应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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