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权衡功过:略小存大 评价历史人物,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进行功过是非认定,特别是涉及对历史人物整个一生的性质判定时尤其如此。古代史家的基本做法是:略小存大。即主要针对历史人物的大节、大处进行评价。这一做法,实际上源于古人惯有的一种举其大端的辩证思维方式,即撇开纷繁或枝蔓,突出主体。 孔子的弟子有子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4](《学而》)即在人生琐事中,突出“君子务本”这样一个大端来。管子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15](《治国》)这是在治国方略中突出“富民”方略作为大端。汉代学者王符说:“凡为治之大体,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16](《务本》)此为管子思想的发展,将“抑末务本”视为治国之“大体”。反之,遇事而不能举其大端,抓不住主要之点,则会被批评为“漫羡而无所归心”[17](《艺文志》)。因此,“举其大端”构成中国古人辩证思维方式的一大特点 。 具体到治史以及历史人物评价上,“举其大端”这一特点就外化为略小存大的评价方法。朱熹明确指出:“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18](《读书法》下)此虽言读史,实际和评论历史与历史人物相通。何谓“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 ?或许朱熹有着自己具体的解释,但其主要意思不外乎是关注历史的主要方面和历史人物的主要方面。这种主要方面,古代史家的视角一般指向于“国家盛衰”、“生民休戚”之大事,指向于“经世之大略”、“得失之枢机”[9](《光武》)的大体;或者按西晋史家张辅的话来说,指向于“善足以奖劝,恶足以鉴诫”的“人道之常”[19](《张辅传》)。这种涉及大事、大体或“人道之常”的行为,就是一个人的大处、大节,它往往反映一个人的本质,也易对历史产生大的影响,故为古代史家的主要关注点。在这方面,孔子堪称表率。 孔子曾对许多历史人物有过评价,但对管仲的评价最能体现他着眼于历史人物大处的评价观和方法论思想。在孔子眼里,管仲小器,不知节俭,不懂礼,但其大处是功业巨大,对国家、社会的贡献大。所以,当子路和子贡分别对管仲的道德品性(仁)提出质询时,一向对道德品性要求极为严格的孔子作了如是评价:“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14](《宪问》)从大处毫不含糊地对管仲给予了充分肯定。 宋末元初的史学家马端临评价历史人物也是这样的态度。他在评价唐末农民起义军将领张全义时,并没有沿袭传统社会不分黑白一味诋毁农民起义的做法,而是着眼于历史人物对社会所作贡献这个大处进行。他说:“唐末盗贼之乱,振古所未有,洛阳四战之地,受祸尤酷。全义本出郡盗,乃能劝农力本,生聚教诲,使荒墟为富实。观其规画,虽五季之君,号为有志于民者所不如也,贤哉!”[20](《田赋考三》)如此评价,让人一下就能感知该历史人物在历史中所起的作用。这无论从保存历史真实而言,还是从以史鉴世来说,都是非常有效的。 以这样的方法评价历史人物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史学上可以举出很多,如司马迁对陈胜、项羽等的评价,赵翼对武则天的评价等都是如此,可以说它已成为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 三、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 大凡对历史人物作出评价,自然免不了道德评价这一环节,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崇尚礼仪、追求人格至臻至善古老传统的国家更是如此。如孔子在评价泰伯时说:“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14](《泰伯》)这就是一种道德评价。道德评价在史学评价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史以经世、史以鉴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各种中国古代史书中有关道德评价之处非常之多。翻开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其中的人物评价就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道德评价。如他对北周武帝获胜后仍尚简一事评论说:“周高祖可谓善处胜矣!他人胜则益奢,高祖胜而愈俭。”[21](卷17 )这就纯属道德评价了。他对北周武帝尚简的品质给予赞美,意在于“鉴后”。 对历史人物给予必要的道德评价固然重要,但也容易带来不少问题,因为评价者进行道德评价时,往往依据的是他所信奉的道德观与价值观,还带有伴随这种道德观与价值观的感情因素和情绪体验,因而易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评价。刘知幾在《史通·探赜》中列举了几种在评价史书时容易出现的误区,在《曲笔》中列举了“舞词”、“臆说”、“不直”、“谀言”等现象。刘知幾谈的虽是史书评论,其实评价历史人物也是一样的,也极易出现上述主观随意性问题。为了克服这类问题,古代史家评价历史人物时,往往是将道德评价与历史评价相结合,并加以区别对待;或者是道德评价服从于历史评价。这里所说的历史评价,主要指给予历史人物以符合历史实际的、恰如其分的评价,亦即实事求是的评价。古代史家在具体评价时,一般有这样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历史人物的道德品性突出,或是只有道德品性突出的情况,则按略小存大的方法,主要对历史人物进行道德评价。如孔子对泰伯的评价、司马光对北周武帝的评价就是如此。第二种是历史人物道德品性不突出,而其他方面的历史表现很显著,则根据 “时”、“势”仅对历史人物进行历史评价。如司马迁对陈胜的评价,就仅抓住“由涉 首事也”[13](《陈涉世家》)来进行评价。第三种是历史人物的道德品性突出,其他历史表现也突出;或者其道德品性与其历史表现有抵牾之处。对这类情况的处理,一般是道德评价服从历史评价。如孔子对管仲的评价,认为管仲对社会对历史的贡献巨大,让许多人深受其惠,这一点必须得到充分肯定,甚至认为管仲建功立业也体现了他的道德品性(“如其仁”)。或者是褒贬共存,道德评价与历史评价并举。如赵翼对武则天的评价,一方面指责武则天“古来无道之君、好杀者……皆未有如唐武后之忍者也”[12](《武后之忍》),另一方面则指出“其纳谏之人,亦自有不可及者……不可谓非女中英 主也”[12](《武后纳谏知人》),使人感受到对武则天评价上的实事求是。 正确对历史人物进行历史评价,不仅要处理好道德评价的问题,而且还得处理好主体与客体的其他关系。从古代史家的散论和评价实践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古代史家对搞好历史评价其实还有“诠核得中”和“察其始终”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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