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大多数史学界人士对上个世纪80年代的“史学危机”仍然会是记忆犹新的。回首而望,“危机”声中却是各种理论、思潮的潮涨潮落,可见,“史学危机”正是史学要求自我变革的强烈呼声与契机。其中,史学理论热和“年鉴学派”的引介,至今看来,是影响最为持久和积极的了,因为,它已落实为当代中国社会史的复兴和深入发展,并由此展开了当代中国史学变革与发展的一条新的道路。在今天,无论是否积极投身其中,我们都已不能无视社会史日渐壮大的声势了。对社会史之于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影响与意义,现在尚难以评估论定,因为一切还在酝酿、成熟之中。然而,可喜的是,在80年代中期进入学界,在危机感和变革意识的催迫下,为自己、也为当代中国史学另辟蹊径的一代学者,在十余年后的今天,已步入成熟期,并有了阶段性的成果。赵世瑜教授应属其中的“典型”之一。他曾译伊格尔斯著《欧洲史学的新方向》,在西方“新史学”理论、方法的吸引之下,积极进行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并自觉经历着从“理论”到“实证”再到“理论”的学术历程,这同时也是谋求西方学术思潮与中国历史研究有效结合的探索之路。(注:这是赵世瑜教授对自己学术经历的自觉概括与说明。参见邹兆辰、江湄、邓京力著《新时期中国史学思潮》附录部分《理论与实证的交错上升--赵世瑜教授访谈录》,当代中国出版社2001年版。)这部《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以下简称《狂欢与日常》)是他十余年来从事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结集,也正是一代学者在社会转型期探求史学新发展的生动记录。 因而,在阅读这部著作的时候,我特别感兴趣的是:第一,社会史形成了怎样的与“传统史学”不同的历史切入点和解释思路?也就是说,是什么使得社会史成为新“范式”而与“传统史学”相区别?第二,社会史是否、以及如何解答中国史上的重大问题?是否、以及如何更新或修改我们对中国历史与文化已经形成的重要判断?最后,我想提出的问题是,社会史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新主流。 一旧“范式”与新“范式” 自社会史复兴伊始,以迄于今,一场关于“什么是社会史”的概念之争始终保持着相当的热度,一般而言,有“专史”说、“通史”说、“视角”或“范式”说。赵世瑜教授立场鲜明地反对“专史”说,力主社会史是历史研究的“新范式”,是一种“新面孔史学”。[1](p440)这样一来,社会史的使命就不仅仅是往原有的历史“骨架”中填充“血肉”,而恐怕是要另起新的“骨架”了。(注:一些主张社会史为“专史”说的学者如常建华等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主要表现在广义的宏观社会史方面,所建构的社会历史理论模式为“骨架”的社会史,还需要补充作为“血肉”的狭义社会生活方面的内容,并以此作为“新社会史”的主要任务。参见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 赵世瑜教授作为80年代以来西方新史学思潮的主要引介者之一、作为《欧洲史学的新方向》的译者,他对现代西方史学发展演化的脉络是十分熟悉的。他指出,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尤其是二战以后蓬勃兴起的西方“新史学”,“基本上或者首先就是以社会史为表征的”。[1](p447)也就是说,“新史学”作为西方现代新兴的学术潮流,其内部尽管存在不同流派,但却有着共同的基本特征:它们都是相对于传统的“政治史”而展开的“社会史”,“社会史”一词表征的正是一种迥异于传统“政治史”的历史视野和解释思路。正是基于对“社会史”西方“原生态”的准确把握,作者将“社会史”确立为取代传统政治史的新的史学范式,力图以之开辟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新阶段。然而,尽管作者将中、西现代史学的发展概括为共同的从“政治史”向“社会史”的演进,但他对于“社会史”这一全新的历史解释思路之特征的强调,却与西方“新史学”的一些代表人物所言有着微妙的异同,这种异同正反映着当代中国史学特有的境况和困局,也说明,作者所提倡的“社会史”,乃是与中国近代的“实证史学”、马克思主义史学一脉相承的“新史学”,是针对以往“新史学”的症结和困境而提示的对策与出路。 布罗代尔提出的“长时段”说是社会史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长时段”理论将那些近乎静止的、其变化几乎令人无法察觉的历史现象,看作是深层次的、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力,即“使人们的意志不知不觉地受其影响和左右的经常性力量”。把眼光投向“长时段”的历史,即意味着史家应致力于考察和发现社会“结构”,“‘结构’是指社会上现实和群众之间形成的一种有机的、严密的和相当固定的关系。对我们历史学家来说,结构无疑是建筑构件,但更是十分耐久的实在”。[2]那么,社会“结构”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是普通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构建的历史的基座,因此,历史研究的主角就置换为社会民众及其生产生活。对于许多西方“社会史”的代表人物而言,“社会史”的鲜明特征在于:将眼光深入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揭示社会“结构”及其历经“长时段”的演进与变迁。(注:如沃伦斯坦批评以往的政治史“在分析处于长时段中的那些不那么具有个性特征的过程和结构时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了”。参见沃伦斯坦著《开放社会科学》第44-45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霍布斯鲍姆在《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一文中说:“社会的历史是社会结构和变化的一般模式与实际发生的特殊现象之间的纽结。”查尔斯·蒂利在《重建欧洲的生活》一文中说:“社会史已经成为若干专业,每个专业都明显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结构或过程。”哈罗德·珀金在《社会史》一文中说:“历史学家应该怎样研究社会……他应当试图把社会看成一个具有结构、功能和环境的,具有自我延续、自我反应能力的社会。”而质疑“社会史”乃是“社会的历史”的布雷维里在《何谓社会史》一文中则首先质疑“究竟是否存在着某种规定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的独特的社会结构”。参见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所收上述文章。)从理论上说,“唯物史观”无疑是一种“社会史观”,马克思主义史学无疑是以民众为主角的、着眼于“长时段”的社会“结构”的“社会史”。(注:参见勒高夫在《新史学》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评价。勒高夫等主编《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在西方现代史学的发展进程中,正是马克思主义史学成为“年鉴学派”的主要同盟军之一,携手重建着以“社会史”为特征的新的历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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