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很可能包括西欧大部分地区)在中世纪的城市化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微型城市呢?长时期以来,我们关于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的传统认识一直认为,城市的复苏和诞生完全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首先是农业生产的进步,带来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人口数量上升,社会劳动分工扩大,交换增多,商品经济日益活跃,这样在商人和手工业者聚集的地方就逐渐出现了集市,由集市再渐变为城市。在城市兴起过程中,商人发挥的作用尤其重要。按照皮朗关于城市形成的经典学说描绘:先是商人聚集在交通要道和教堂城堡周围,吸引周围的消费者,形成集市;随后,为了适应商业功能的配套需要,一些手工业和服务性行业建立起来,形成一个经济功能很强的“工商业中心”,变成城堡的附属部分或“外城”。由于它在一开始总是座落在某一个或数个领主权的势力范围内,为摆脱领主束缚,商人用交纳“地金”或“租金”的办法购买一张承认“自治”的“特许状”,这样,一座新兴的城市就正式建立起来了(注:皮朗:《中世纪城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这种经典描述的城市建立可能只是城市化过程的部分表现。希尔顿称这样的城市是“有机的”城市(注:希尔顿:《中世纪的集镇与简单商品生产》(Hilton,“Medieval Market Towns and Simple Commodity Production”),《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1985年第109期,第13页。)。然而,我们看到西欧中古城市的兴起在这种“有机”城市之外,还存在着许多特殊形态的城市,它们主要是通过封建主的法权力量“人为”建立起来的,是所谓“种植”的城市。与“有机”形成的城市不同,这样的城市先是人为地“设定”一个城市身份,再吸引工商业者和移民到来,即先有城市之“名”,然后才有城市之“实”。中古盛期,英国出现众多的微型城市,很多属于这种类型。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它是西欧封建制度下领主法权发挥作用的产物。从这类城市的形成情况看,封建主本身对西欧中古城市发展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希尔顿对西米德兰地区的案例研究表明,英国中世纪存在着大量的“私人领主城市”,它们是领主阶层参与城市化过程的产物。其一般做法是:领主先从王室领取一张建立市场的特许状,从11世纪后期到1300年前后,西米德兰领主一共领取了大约110张市场特许状。其中的一部分领主再进行“风险投资”,他们在授权建立市场的地点,从事某种“开发”性建设,除建立一些基础设施之外,主要工作是宣布该地点为“城市”社区,进入该社区的移民享有“市民”权,以此“把商人和手工业者作为永久居民吸引过来”,这样“市民社区”就“种植”起来了(注:希尔顿:《一个中世纪社会:13世纪末期的西米德兰》(Hilton,A Medieval Society:the West Midlands at the End of the 13[th] Century),剑桥1983年版,第176-177页。)。在12、13世纪经济扩张的环境里,这种投资计划取得了不少成功。如奇平开普顿,在1173年由休·德·贡勒维尼开始建“市”,13世纪成为柯茨沃孜地区的羊毛贸易中心。“艾汶河上的斯特拉福”在1182年由伍斯特主教建立。这一年约翰·德·高坦斯主教为斯特拉福从王室取得了一张市场特许状,再由他本人为斯特拉福授予部分“市民特权”,到1252年,斯特拉福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大约300个“市民”的著名城镇了(注:米勒、哈切尔:《中世纪英国的乡村社会与经济变化》,第72页。)。 希尔顿还重点研究了南柯茨沃高原西戎塞斯特周围和伍斯特郡北部考文垂周围的小城镇群落的兴起,发现它们的出现都是地方领主大力推动的产物。 南柯茨沃孜位于格洛斯特郡西部,是西米德兰城市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13世纪末西 戎塞斯特已经是柯茨沃孜的主要城市,它位于泰晤士河谷、西米德兰的羊毛中心产地和塞文河谷的交汇点上,地理位置优势,因而很快成为该地区最重要的贸易中心。在这个中心周围又兴起了一批卫星城镇。它们包括东部往泰晤河上游方向去的费尔福德、勒克莱多,南部往布里斯托尔方向去的明津汉普顿、特忒波里、马施菲尔德、奇平索德伯里、濠思莱,西北往格洛斯特方向去的比思勒、朋斯维克,北部和东北方向去的有劳斯莱克、波福德(牛津附近)和“荒原上的斯敦”等。所有这些“卫星城镇”很多都没有明显的城市特征,它们“一个个不过是被特许状授权而存在的市场而已”,基本上还没有超出乡村市场的水平,但是在费尔福德、勒克莱多、特忒波里、奇平索德伯里、朋斯维克、劳斯莱克和波福德等地都有“市民”存在,它们已经被当地领主“种植”了“市民社区”,因而都具备了城市或“准城市”的身份(注:希尔顿:《一个中世纪社会:13世纪末期的西米德兰》,第170页。)。考文垂是西米德兰的北部城市,13世纪时快速发展超过了郡城伍斯特、沃里克和温科康贝、多以特维奇等其他重要城市,成为这个地区的贸易中心之一。在考文垂周围,沿着“艾温河谷”直到“伯明翰高原”,也出现了一个拱卫考文垂的“小集镇星座”,它们总共大约有25个,对考文垂的贸易兴盛发挥着重要作用。希尔顿说,这些小城镇都是13世纪时由当地的教俗领主建立或赞助的(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R.Hilton,“Lords,Burgesses and Hucksters”),《过去与现在》1982年第97期,第5页。)。 在西米德兰以外的地区,我们也能看到私人领主建立城镇的热忱十分高涨。如1200-1255年间温切斯特主教一家就建立了6座城市(注:米勒、哈切尔:《中世纪英国的乡村社会与经济变化》,第73页。)。1296年,康威尔伯爵则至少是分布数郡的13座城市的领主(注:米勒:《中世纪英国的城镇、商业和手工业》(Miller,Medieval England:Towns,Commerce and Crafts,1086-1348),朗曼1995年版,第287页。)。如同这个时期领主市场的竞争与扩张一样,领主之间因为城市的建立也存在着对空间的竞争。例如在剑桥郡和哈福德郡交界的某个地点,哈福德郡的罗伊斯顿最初在这里有一座奥古斯丁派的小修院,1189年修院主持取得市场权,开始拓宽道路,吸引过往商人,很快发展成为一座小城镇。时过不久,附近的圣殿骑士团也在相邻的领地上建立了一座城镇,并讽刺性地命名为“奇迹城市”。到了1247年,领主巴尔德温·德·夫里维尼又把他在剑桥郡的一个村庄卡克斯顿迁移到距两个城市不远的一条商业要道上,在取得市场权之后,又把村市升格为集镇。从测量上看,这3个城市的建立发生在相距只有几英里的范围内(注:摩尔蒂莫:《安茹英国》(Mortimer,Richard,Angevin England 1154-1258),布莱克维尔出版社1994年版,第175页。)。领主往往选择领地上土质贫脊、然而交通条件优越的地方作为城镇选址,主要从周围农村吸收多余人口。如果位置优越,旧村落也可能直接转化为城市。圣伊文斯城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城位于亨廷顿郡境内,它的前身是斯特普庄园,由于从东米德兰和境外过来的商人顺奥塞河而下都要经过这里,有着发展商业的有利条件,所以,领有该庄园的领主拉蒙塞修院便在河上修建了一座桥梁,1100年取得特许状设立市集,以后又增设房屋和店铺,终于把庄园变成了一座城市(注:米勒、哈切尔:《中世纪英国的乡村社会与经济变化》,第72页。)。也有很多新兴市镇是在垦荒地区建立的。12、13世纪垦荒领主为了招徕移民,曾许诺多种优惠条件,如提供旅费、安家费,减免封建劳役,交纳货币地租等,而其中最有吸引力的条件就是许诺“市民权”,建立城市。这样的城市就是所谓的“Plantations”,意即“种植地”。它们多数座落在新垦农场,如新塞里斯伯里就是波尔主教在13世纪时在大农场的基础上建立的(注:波尔顿:《中世纪的英国经济》,第36页。)。据波尔顿统计,13至14世纪时“种植地”城市在英国300个城市中占到66个(注:波尔顿:《中世纪的英国经济》,第121页。)。 从统计数字看,私人领主城市占英国中古城市的绝大多数。13世纪西米德兰地区,即格洛斯特、伍斯特、沃里克3郡大约有47座城市,其中除郡城和布里斯托尔、考文垂、温康贝和多伊特维奇等少数重要城市属于王室城市之外,85%是私人领主城市。在这些领主城市当中,属于主教的占4%,属于修道院的占32%,属于贵族的占51%,属于小领主的占13%(注:希尔顿:《中世纪的集镇与简单商品生产》。)。因此,希尔顿的结论是:14世纪初,英国城市和集镇的绝大多数是由领主建立的(注:希尔顿:《英法封建社会的城镇》(Hilton,English and French Towns in Feudal Society),剑桥1992年版,第34页。)。米勒的近期研究表示,在中世纪英国,私人领主城市约占全部城市总数的2/3(注:米勒:《中世纪英国的城镇、商业和手工业》,第271页。)。所以,毫无疑问,“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领主在总体上发挥了重大作用”(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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