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城镇的经济功能 对西欧中古城市布局的比较研究反映,意大利、法国南部、巴黎以及欧洲北部的城市大多属于主教城市。在这些城市里,主建筑是大教堂,街道和市场的设计围绕主教堂来组织,城市空间往往被明显地划分成两部分,即“封建的权力中心”和外围的“商业郊区”。但是,英国的许多中小城镇则不属于这种类型。大多数英国小城镇围绕一条主街道组织设计,主街道的一段被加宽,作为市场,街道两侧是市民租佃地,每一块市民地产的面积大致相等,呈窄长状向街后延伸,临街的一面用来建造店铺或作坊,店后的地产还可以用作种菜和放牧牲畜。在这样的城市布局里,权力体系被淡化,市场占据城市中央空间,大教堂或主教堂则“远远地安卧在一条靠边的街道上”。另外,英国的许多集镇还不建城墙,城市的军事功能减弱(注:霍亨伯格:《城市欧洲的形成》,第32-33页。)。这两种情况反映,英国中小城镇以发挥经济功能为主。 英国中小城镇按经济功能的性质划分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核心城镇,包括中心集镇、小型港口和专业化城镇。比如在西米德兰地区,西戎塞斯特、图克斯伯里和沃里克曾经都是经济地位比较重要的中心集镇,经常有显赫的封建家族、修院团体、王室官员乃至王室成员到访,为了供应这些大家族的需要,这里的商人经常同来自伦敦和布里斯托尔的供应商直接接触。进入14世纪后期,伯明翰、奇平开普敦、多伊特维奇、圣布里维尔、伯克莱、索恩伯里和“艾汶河上的斯特拉福”也日益成为重要的地方经济中心。奇平开普敦是柯茨沃孜重要的羊毛输出地,多伊特维奇是著名的盐镇,它的井盐销往全国,圣布里维尔是一个冶铁业中心,伯克莱和索恩伯里则是两个著名的港口城镇,1347年王室对两个“水道”出口的羊毛和布匹正式征收关税(注:希尔顿:《中世纪的集镇与简单商品生产》。)。另一类是占小城镇大多数的农村“集镇”。它们的工商业活动主要与周围农村发生联系。在西米德兰地区这类集镇有将近30个(注:希尔顿:《中世纪的集镇与简单商品生产》。),占全部47座城市的3/5以上。集镇的经济功能具有强烈的地方性质,它紧紧依附周围农村,与周围农村形成“共生”关系。 首先,从市民来源看,这类小城镇的居民主要来自周围农村。赫勒苏文的居民大部分来自城市周围半径5英里的庄园,他们仍然保持着与庄园的习惯联系,部分居民还持有庄园土地,享受庄园上的公共权利,如公共放牧权等(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格拉斯曾经说:中世纪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乡一体,城市保留乡村特色。11世纪时,英国的“城”还处在“庄园”和“市”的过渡阶段,“城”的经济仍然以农业为主;13世纪时,“城”的记录里第一次出现手工业作坊,标志农业与手工业分离,“城”的农业比重减少,城市经济的农业部分逐渐转移到农村,非农业成份增加,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分工(注:格拉斯:《12-18世纪英国谷物市场的发展》(N.S.B.Gras,The Evolution of the English Corn Market,12c.-18c.),牛津1926年,第33页。)。随着分工加强,庄园开始组织大规模的粮食生产,向城市人口供应粮食。据波尔顿计算,一座3000人口的城镇每年至少消费掉1000吨谷物,相当于7500到9000英亩的谷物年产量(注:波尔顿:《中世纪的英国经济》,第119页。)。阿贝尔计算:一座人口不足3000居民的城镇,仅满足面包供应所需的谷物这一项,大约就需要10块平均面积8.5平方公里的土地(注:阿贝尔:《英国谷物市场的波动》(W.Abel,Agricultural Fluctuations in England),纽约1980年版,第5页。)。这就是说,一座3000人口的城镇至少需要85平方公里的“农业腹地”才能满足生存。所以,在中世纪条件下许多城镇不可能达到较大规模。 从城乡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看,城镇对周围农村的需求功能大于城镇的服务功能。在当时的社会里,不仅小城镇对粮食需求普遍感到紧张,甚至像布里斯托尔这样的大城市,也经常处在供应不足的担忧之中。从史料记载看,在一个中世纪的城市里,市政当局最关心的问题始终是本城的生计。城市设有专门监督面包和麦酒制作与销售的“巡回法庭”,它是中世纪城市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比如,在考文垂,新市长宣誓就职时要特别强调对于食物供应的关注,市长甚至亲自过问“巡回法庭”的工作(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所以,对一个中世纪城市来说,农村腹地首先是为了满足城市的粮食供应。城镇内部的职业分工也反映了这一特点。食物供应占城市职业的很大比例。如赫勒苏文在13世纪时有35种职业,其中一半是食品加工和销售业(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在较大城市也不例外。如在艾克塞特,1377年“食品供应商”(victualler)占该城已知全部职业的21%,如果再加上兼营食品业的旅馆老板,整个比例将达到近30%(注:科娃勒斯卡:《中世纪艾克斯特的地方市场与地区贸易》,第129页。)。在温切斯特,从事食品业的部门占全部职业的26%-33%(注:克恩:《中世纪温切斯特调查》(Derek,Keene,Survey of Medieval Winchester),牛津1985年版,第252-253页。)。这些食品行业从诺里奇的法庭卷档看,主要包括粮食商、奶制品商、鱼贩、禽贩、厨师、酿酒师、屠夫、面包师等(注:希尔顿:《领主、市民和商贩》。)。这些职业都是城市自身的服务性行业,很少对周围农村形成服务。就农村所需求的手工业服务来说,布里特纳尔的研究认为,13世纪英国乡村手工业的门类已经很丰富,大部分可以直接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注:布里特纳尔:《1200-1349年英国市场的增生》(Britnell,“The Prolliferation of Markets in England,1200-1349”),《经济史评论》1981年总第34期,第209-221页。)。 中小城镇对于周围农村的经济作用主要在于它的商业功能。在商业方面,城镇是周围农村剩余农产品相互交换、农产品与城镇部分手工业品交换的主要场所;同时,周围乡村的部分剩余农产品也通过这些地方城镇运往外地市场;而周围农村居民所需要的一部分外地商品,也主要从当地城镇市场获得。当时每个中小城镇都有一个以上的交易市场。市场上的货物比较广泛,然最大量的货物还是来自周围乡村的农产品。1322年布尔福德城为修桥筹资的过桥税账目上,列举了经过该桥进入该城市场的货物,包括有牲口、生皮、肉类、鱼类、木材、木炭、红酒、奶油制品以及粗细羊毛等,绝大多数是产于周围农村的农牧产品(注:转引自刘景华:《周围农村与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兴衰》,《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1321年,西戎塞斯特对将近40种商品征收的过路税账目也反映,进入城市的商品主要包括大麻、丝绵、生皮、豆粉等农副产品(注:希尔顿:《中世纪的集镇与简单商品生产》。)。每一个城镇都有其自身的商业辐射与吸引范围,控制着一定的市场区域。小城镇一般控制着20-30平方英里的市场区域(注:希尔顿:《一个中世纪社会:13世纪末期的西米德兰》,第168页。),一般以进城农民一天内能够往返的距离为限。如兰开夏郡的普雷斯顿,其主要市场区域约为半径7-12英里(注:威兰:《英国内地贸易》,曼彻斯特1976年版,第69-70页。)。较大城市如德文郡城艾克斯特的商业腹地约为半径25-35英里的区域(注:科娃勒斯卡:《中世纪艾克斯特的地方市场与地区贸易》,第284-286页。)。相比之下,首都城市伦敦的商业幅射半径则在100英里以上,腹地面积多达4000平方英里(注:奥洛德:《城市供应:评“一个中世纪的首都和它的粮食供应”》(David Ormrod,“Feeding the Cities Review to A Medieval Capital and its Grain Supply:Agrarian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in the London Region c.1300”),《城市史杂志》(Journal of Urban History)1997年第4期,第469页。)。马斯切尔在研究不同层次商业中心的经济功能时,曾指出:在英国13世纪的大约600个城市中,50个是存在某类商人阶层的大中城市,在这些城市里销售者是商人,购买者是市民消费者;而在其余550个较小城市里,购买者主要是商人,销售者是农民。两类城市的市场性质大不相同,小城镇主要体现了地方经济的交换性质(注:布里特纳尔:《评商人、农民和市场:1150-1350年英国中世纪的内地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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