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统系、重纲常、讲劝惩的史学宗旨 在史书中判别各个政权是否属于“正统”的地位,是明代中后期愈演愈烈的风气之一 ,魏显国亦未脱此窠臼,他要在史著中建立一个评判历代政权的体系。《历代史书大全 凡例》首列“统系”,直截了当地申明:“盘古至帝挚为上古皇帝之正统,唐虞至夏商 周为中古帝王之正统,汉唐宋为间世帝王之正统。秦、晋、隋、元为变统,三国、六朝 、五代为无统,如周秦、汉晋、隋唐之间,正变统系不续,亦谓之无统。如夏羿、浞, 汉吕后、王莽,唐武后之类贼臣篡位、女主干统而不及传世者,为篡逆。”这样的“统 系”观念,是将历来聚讼纷纷的正统论加以综合,汲取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丘浚《 世史正纲》在正统问题上的处理方式,探讨出一套层次明晰的考量历代政权地位的模式 ,即提出正统、变统、无统、篡逆四个等而下之的不同名分,以示褒贬。这在思想体系 方面没有新的突破,而在形式上多少具有一些新意。 明代中后期,强化纲常伦理规范与华夷之分,是史家撰史、评史关注的焦点,万历年 间,随着民族矛盾与社会矛盾的尖锐,在正统问题上排斥“夷狄”政权,在史书中讲求 贯彻纲常伦理的“书法”,已成为明人的共识。魏显国的《史书总论·史法论》强调“ 尊君父而讨乱贼,崇正统而抑僭伪,褒名节而黜邪佞,贵中国而贱夷狄”,符合当时主 流的史学思想。《史书述略》贬斥元朝为“夷虏之朝,大纲不正”,声称“其封建宗支 ,名号难稽,不容不略。列传遗臣杂职,十去七八。若华人儒学、循良,不忍少遗,无 非贵华贱夷之意也。”《历代史书大全凡例》绝大部分的内容是阐明该书的“书法”, 例如对一国君主的书法就大有讲究:“夏商周曰王,汉唐宋袭秦之称曰皇帝,其不成君 者曰某主某,谓仗义承统而不能成功者若汉更始之类。僭称帝者曰某主某,僭称王者曰 某君某,篡逆曰某直书其名以别之。”这就将历史的“统系”观念与纲常伦理思想结合 一体,通过书法体现褒贬、劝惩的史学宗旨。魏显国认为:“史书系万世鉴戒,无法则 乱,何以辨邪正而儆将来也!考之史法有二,曰劝曰惩。”他表示在《历代史书大全》 中,“凡诸史谬误、谀曲者详为改订,而历代鉴戒仅明矣,庶儿其无乱乎!”(注:魏显 国:《史书总论·史法论》。)而所要“详为改订”的内容,多为涉及“统系”、纲常 伦理问题,如批评《史记》为项羽立“本纪”、《汉书》改为列传都是错误的,将之“ 附入秦、汉纪中互见其恶可耳!”(注:魏显国:《史书述略·秦史书述略》)主张“其 游侠、货殖、刺客、日者、龟策、方伎、恩幸诸传,无关国体,或戾正道,并削其类” (注:魏显国:《史书总论·列传论》。)。为了纯化劝惩的史学宗旨,而不惜放弃这部 “大全”的全史标准。耐人寻味的是,当时有学者却对《历代史书大全》提出建议:“ 虽《帝纪》之外别有《列传》,似亦无妨,然不须每代如此之夥也,愿足下更思而裁之 ,何如?”理由是历代历史人物“足为百代鉴法者,不过数百人而尽”(注:许孚远:《 与魏古渠学博论史书》,载《明文海》卷174,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似乎史书仅 仅为了提供“鉴法”,因此要大加削减历史人物。因此,我们不必过分责备魏显国历史 观念的陈腐,但须从中透析明代史学的社会思想氛围。 正统的历史观念、纲常伦理思想及从劝惩出发的撰史宗旨,堙塞了魏显国通史著述内 容的广度与认识的视野,但《历代史书大全》并未因而尽失尊重史实的客观精神,魏显 国虽将秦朝、元朝归于“变统”政权,却明确提出:“盖前而三代之制,秦变几尽,后 而汉唐宋三朝御世最久者,其制多袭秦旧。盖以其因时更创,有不可废者。”元朝“如 起海运、穷河源、广屯田、制历象,至今不可废者,皆用当其材为之也。”(注:魏显 国:《史书述略》之《秦史书述略》、《元史书述略》。)古今史家政治观点各异,唯 不故意窜改史实,应是共同的史学评判的底线,以此而论,魏显国的史著可以得到基本 的肯定。 (三)魏显国的历史编纂学思想 内容与体例的协调、安排,是历史编纂学中最重要的问题,在通史史书的撰写中,尤 为关键。魏显国在《史书总论》的《史体论》、《史法论》中,认为史书主要有编年、 纪传两种体裁,编年史如《春秋》,便于“记乱世之事”;纪传史源于《尚书》,适合 “记治世之事”。两种体裁皆不能很好地记载历代全史,“夫以治史体书乱世事,辟之 结绳于叔季也;以乱史体书治世事,辟之清庙明堂而斗击、金馈玉版而戈楯也,其失埒矣”(注:郭子章:《史书大全序》。按:此言乃解释魏显国的撰史意旨。)。魏显国的设计是“兼法左、马、《纲目》,参校诸家,集为《史书大全》”(注:魏显 国:《史书总论·史体论》。),即兼取《左传》、司马迁《史记》和朱熹《资治通鉴 纲目》的优长,参考众史,创新体例,就是上文提到的《帝纪》、《列传》加上“四考 ”。许孚远将这种写法解说为“书法仿于《春秋》、《纲目》,而叙事取于迁、固诸家 ,既详编年,复兼纪传,故称‘大全’也”(注:许孚远:《史书大全序》。)。 其实,《历代史书大全》仍是改造了的纪传体,改造的主要之处是《帝纪》。魏显国 扩大《帝纪》的内容与篇幅,大体以年代顺序完整地叙述史事,囊括了“四考”之外的 各种典章体制、历代诏令、奏疏策对等等一应大事,总之是“间摭传、志诸书有关朝廷 之公者,悉入纪中”(注:魏显国:《史书总论·帝纪论》。)。明代后期,以编年体形 式撰写的通史层出不穷,大多为几十卷篇幅,连上起上古、下至元末的官修史《历代通 鉴纂要》亦仅92卷。《历代史书大全》的《帝纪》达107卷,已经可以担当起独立、完 整地讲述通史的功能。 古代纪传史中本纪向来以帝王年号纪年,魏显国批评说:“《史记》以下诸史不载甲 历,殊乖纪体”,《历代史书大全》则“首纪甲历,详定分注,推广《纲目》之例”( 注:魏显国:《史书总论·帝纪论》。)。就是将《资治通鉴纲目》在政权分裂时期首 “首纪甲历,以别正统”的方法推广为所有时代,在甲历即干支纪年之下,或大书统一 天下政权的年号,或小书分裂时期非“正系”政权、篡位政权的年号,这在《历代史书 大全凡例》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干支纪年对于古代各个朝代而言,类似一种“公历”, 将其置于首位,并且不分正统、变统,皆以大字书写于干支之下,一定程度上冲破了严 辨正统的思想藩篱,是纪年方法的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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