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自注是史书作者对其所撰之书作的注释,是史书体例之一。中国传统史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严肃的学术规范,一些史家撰史唯谨,在撰述历史的同时随文或专篇为自己的著述作注,说明自己的撰史意图、材料来源及作者的思想倾向,成为良好的治史风范的一种体现。本文对史书自注的起源、发展、兴盛的过程、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自注、自注的历史编纂学价值和现实意义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能丰富中国史书体例研究。 一、史书自注的产生和发展 史书自注,开创于司马迁的《史记》。《史记》的许多地方有“语在某纪”、“语见某传”,属于自注,章学诚说:“太史叙例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权舆”即开始,司马迁以《太史公自序》“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1](《史注》),体现了史家的别识心裁。章学诚认为《史记》是最早采用自注的著作,“史家自注之例,或谓始于班氏诸志,其实史迁诸表已有子注矣”[1](《史篇别录例议》)。近人杨树达指出,“古人行文,中有自注,不善读书者,疑其文气不通,而实非也”,他列举了《史记》中许多夹有自注文字的事例,如“《史记·田叔传》叙田仁事云‘月余,上迁拜为司直,数岁,坐太子事。时在丞相自将兵,令司直田仁主闭城门,坐纵太子,下吏诛死’。上文既云‘坐太子事’,下文又云‘坐太子事,下吏诛死’,‘时左丞相’四字者也。……愚以为当时太史公于此等处,必有标乙之号,后人辗转传写,遂脱之耳”[2](《文中自注例》)。班固继承了司马迁的撰述方式,在《汉书》中多次使用自注,如《地理志》每述一郡、县,在名称之后注明其建置、沿革等,《艺文志》则于所著录书名之下注明著者姓氏、书的起讫年代、所述内容、存佚情况等。《汉书·项籍传》中有“于是梁乃求楚怀王孙心,在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这句话读起来不通畅,杨树达认为“在民间为人牧羊”[2](《文中自注例》)是注明前段所求得之处,属于自注文字,这种分析很有道理[3]。 自注虽然在两汉时期已经出现,但当时尚处于自发的萌芽阶段,没有形成一种有章可循的体例。到了史学多途发展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撰史和注史之风甚盛,有史注30余种、1000卷上下,著名的有《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郦道元《水经注》等。这些史注对于帮助人们理解史书内容,提高历史认识大有裨益。自注是其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著名的有司马彪《续汉书》自注和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自注等。西晋司马彪吸收了汉代史书自注的经验,在《续汉书》中大量使用自注,刘昭在为其作注时将司马彪的自注称为“本注”,如《汉书·百官志》二:“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据笔者的统计,《百官志》中“本注曰”达203条。《郡国志》继承了《汉书·地理志》的编纂方法,在郡、县名称之下以细(小)字作自注以扩充正文的内容,刘昭说:“唯郡县名为大书,其山川地名悉为细字。” 刘知几在《史通·补注》中注意到魏晋南北朝时的自注,在文中列举了这一时期自注的名作:“亦有躬为史职,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偌,列为子注(注列行中,如子从母),若萧大圜《淮海乱离志》、羊衒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刘知几所罗列的几种,除《洛阳伽蓝记》之外大多已经亡佚,无法窥其面目。《洛阳伽蓝记》自注也在传抄中被混入正文,但从书中保留下来的“衒之按”还是可以看出其自注的一些特点,如卷五“惠生”条最后说:“衒之按,惠生《行记》文多不尽录,今依《道荣传》、《宋云家纪》,故并载之,以备缺文。”说明了前段材料的来源和引用这些材料的目的,对人们理解卷五的内容很有补益。清代学者为澄清《洛阳伽蓝记》自注的面貌花费了不少心血,吴若准的《洛阳伽蓝记集证》、唐晏《洛阳伽蓝记钩沉》等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自注的面目,使其自注内容和特色得以彰显[4]。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的发展,除了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之外,还与当时佛教译经的子注盛行有关。东汉以降,佛教东渐,佛经译本纷纷涌现,为了更好地阐发经义,注经者以一种译本作为母本,在经文中引入其他译本作为子注,以便于研寻,这种注经方法被称为“合本子注体”。支愍度在《合维摩诘经序》中说:“余是以合两令相附,以(支恭)明所出为本,以(叔)阑所出为子,分章断句,使事类相从,令寻之者瞻上视下,案彼读此,足以释乘迂之劳。”史家在作自注时汲取了合本子注的优点,结合前代的经验将大量注文融入史书中,提高了自注在史书中的地位和作用,使自注上升为一种史书体例。魏晋南北朝时期史书自注的表现形式及其在史书中的分量较汉代有很大的提高,已成为一些史家著史中的自觉行为,其成功的经验鼓舞了后来的史家,为此后史家作自注开启了可资借鉴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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