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确处理农民问题和资产阶级问题的历史成果 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对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的研究,需要和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私人资本政策联系起来加以考察。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的重要特点:一是正确解决了农民问题,即党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领导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军队,通过土地改革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实现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的觉悟和组织程度,主要依靠工农联盟的基本力量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取得全国胜利。二是正确处理了资产阶级问题,即清醒地认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不笼统地反对一切资产阶级,而是严格区别民族资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政治上同民族资产阶级联盟,使之参加革命或者保守中立;经济上保护民族工商业,使资产阶级同盟者获得经济利益,至少不损害其利益。换句话说,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取得胜利,首先在于中国共产党成功地组织动员了全国人口中占最大多数的农民;同时在相当程度上又取决于党的政策有效地团结、争取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影响的一大片中间群众倒向革命一边,彻底孤立反动统治集团,加快了革命胜利的进程。 中国革命的这两个基本特点,历来是密切关联,互为影响的。在革命的进程中,如果不能率领广大农民向封建阶级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革命就不可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同样,如果不能坚定地实行联合或中立一切可以联合或中立的社会力量的政策,不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为目标,则不仅会损害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且必然要损害劳动群众的利益和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利益。因此,在革命走向全国胜利的大转折时期,党中央、毛泽东把政策和策略提到党的生命线的高度,以极大的努力克服党内“左”的倾向,一方面坚决地纠正农村土改中侵犯中农利益、打击开明绅士等偏差,严肃批判主张从小农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亦即民粹主义思想;一方面抱着“宁右勿‘左’”的态度去接管城市(注:参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05页。),坚决纠正打击资本家、破坏工商业等冒险主义错误。正是在正确处理农民问题和资产阶级问题的交互作用下,中国革命超出那个时代一切人们的想像,迅速到达胜利的彼岸。 这样的历史结果,应当归结于民主革命时期党对资本主义的认识所达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高度。集中地说,这就是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阐述的:“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鉴于“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七大“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的方针,指出“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是无害有益的”(注:《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55~56、100~101页。)。从来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己任的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这无疑是富于历史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彻底性的观点。由此,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了“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1页。)的基本方针。 七届二中全会首先确认了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领导地位,在此前提下,明确把私人资本主义列为新社会经济结构的组成部分。如毛泽东所说,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工业中的第二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同时确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农业、手工业在基本形态上还将是分散的、个体的。由此确定新中国的经济制度是多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这种中国式的经济制度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结构,从某种程度上讲,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雏形。 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夕作出的“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6页。)的制度安排,承继了民主革命时期正确处理农民问题和资产阶级问题的全部历史成果及一整套相应的政策。这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尽可能地利用私人资本主义这部分近代生产力,渐次扩大现代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此情形下,新中国成立后有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仍将一如既往地同党如何认识资本主义、采取何种私人资本政策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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