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贝托·梅洛蒂教授断定:“中国--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亚细亚’社会的最典型例子”。而据我们所知,马克思是以印度为典型。不同的是,马克思不仅没有否定印度文明的伟大传统,而且令人饶有兴味地说:“这个国家里的人民文雅,用萨尔梯柯夫公爵的话来说,甚至最低阶级里的人民……〔‘都比意大利人更精细更灵巧’〕;这个国家里的人民的沉静的高贵品格甚至抵消了他们所表现的驯服性;他们看来好象天生疲沓,但他们的勇敢却使英国的军官们大为吃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251页)从这里似乎也可以辨别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完全没有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否定任何民族文明的伟大传统。 翁贝托·梅洛蒂教授将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学说称之谓“传统的单线图式。”并且认为:“如果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学家接受这种教条的话,他就面临一项自相矛盾的任务:不是去发现历史,而是要根据已经一劳永逸地作为真理而接受的一种先验的模子来‘重新发现’历史。这是马克思所加以反对的态度!”如前所述,我们认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确立的“传统的单线图式”,并非“相当不恰当地把西欧的历史发展提高到‘普遍性’模式的地位”(《马克思与第三世界》第21页)相反,如果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学说不具备“‘普遍性’模式的地位”,唯物主义历史观就不成其为科学了。 不仅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学说对于认识人类社会历史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就是马克思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也不是仅指亚洲或“第三世界”。马克思在1868年3月14日给恩格斯的信就说:“我提出的欧洲各地的亚细亚的或印度的所有制形式都是原始形式,这个观点在这里(虽然毛勒对此毫无所知)再次得到了证实。这样,俄国人甚至在这方面要标榜其独特性的权利也彻底丧失了。他们所保留的,即使在今天也只不过是老早就被他们的邻居所抛弃了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43页)足见欧洲各地也曾有过亚细亚生产方式。尤其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在给“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所加的注指出:“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同时,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同上,第23卷,第371 页)马克思这个注释对我们的重大意义在于他明确指出了只有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即亚细亚生产方式解体以后,才能出现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者,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从而证明,亚细亚生产方式和古代的生产方式是先后相继的关系,并不是并存、平行的关系。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实质就是土地公社所有制。在马克思的晚年,1881年3月在《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草稿--三稿》中,马克思指出:“如果您仔细考察西方社会的产生过程,那你到处都会发现土地公社所有制;随着社会的进步,它又到处让位给私有制;因此,它不可能在俄国一个国家内免于同样的遭遇。”(同上,第19卷,第448页)可见, 多年来国内外学者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亚洲或东方所特有的生产方式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 至于说同意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学说,用以指导历史研究,就成为“不是去‘发现’历史,而是要根据已经一劳永逸地作为真理而接受的一种先验的模子来‘重新发现’历史。”完全是违背事实的指责。如果拜倒在翁贝托·梅洛蒂教授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亚细亚’社会的最典型例子”的结论之前,不也是接受“一种先验的模子来‘重新发现’历史”么?力求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历史研究的人,几乎都铭记着恩格斯教导的:“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同上,第13卷,第527页)也正因为这样,在中国史学界, 中国史分期问题几十年仍没有解决。如果将“传统的单线图式”当作“先验的模子来‘重新发现’历史”,中国史分期问题早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了。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公社所有制的农村公社。中国史学界对于中国古代是否有农村公社,还没有定论。本世纪五十年代末,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就曾指出:“到了奴隶社会,邑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把它看作行政单位还可以,解为‘公社’,借以确定社会性质,就未必适当了。不但不宜于古,而且不宜于今,因为这容易和我们伟大的人民公社发生混淆。”(《奴隶制时代》第2版,第263页)到了八十年代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主要在于其本身是不科学的。……又是夹杂有西方偏见的,因而是不能接受的。接受了,不仅要否定中国文明的过去,而且会否定中国社会主义的未来。”(《古代社会形态析论》,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111页)我们的历史研究采取的是“唯物主义的自然历史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54页), 没有必要接受任何一种“先验的模子”。不论是“传统的单线图式”或翁贝托·梅洛蒂教授提出的“多线发展图式”,以及据以作出的中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亚细亚’社会的最典型例子”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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