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现代资产阶级政党一般都是围绕选举产生的,而美国又是选举方式应用非常广泛的国家。因此,美国两党制度的形成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美国选举程序和方式等的影响。 在众院议员的选举中,美国实行的是“单员选区制”(Single-member Districts),也可以称之为“小选举区制”或“多数代表制”,以与“大选举区制”或“比例代表制”相区别。(32)它的一般方式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由得票最多者当选。不管他得票是否过半数,不管他得到了40%选民的赞同,还是得到了90%选民的赞同,结果都是一样的。这种偏爱胜利而歧视失败、或者说赞助强者而压制弱者的选举制度,不仅没有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所有选民的意愿,而且对美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其制定者们预想不到的结果: 第一,它使政党组织的地理分布成为关键因素,有利于大党的形成。 在这样一种选举制度下,一个政党只要建立起和维持住自己在每一个选区里的相对多数,就可以构成在全国内(反映在议席上)的绝对多数,从而取得对国家政策的发言权。这就迫使参加竞选的政党与更多的地区和选民求同存异,结成更广泛的政治同盟。结果是促成了跨地区、跨行业的全国性政党的出现。杰斐逊共和党和杰克逊民主党最初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第二,它使选票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有利于大党的胜利。 这种偏爱胜利、歧视失败的选举制度造成了这样的情形:即使选民看到,如果他把选票投给弱者,那他的选票有可能随着弱者的失败而贬值,甚至“一文不值”;如果投给强者,则肯定是“增值”。因为得胜的强者就是该选区全体选民的当然代表。这就迫使选票流向势力雄厚的大党,损害和孤立了竞争能力差的小党,从而消除了小党图强的可能性。 第三,这种偏爱大党的选举制度对两大政党同样有利,并由总统的选举方式得到强有力的补充,从而抹煞了第三党长期存在的可能性。 “单员选区制”并没有使在全国议会选举中获胜的第一大党否定第二大党的存在。因为作为第二大党,它可能在某一地区是第一大党(南北矛盾的长期存在和不断激化提供了这种可能性),而在另一地区它又有可能把反对第一大党,但又不甘心把选票投给小党的选民吸取过来,给他们以取代第一大党的希望。这便增强了第二大党与第一大党相抗争的能力,因此我们说,这种选举制度在偏爱第一大党的同时,同样也维护了第二大党对第三党、第四党的优势地位,因而促进了美国两党制度的形成。 由于美国的区域性利益非常明显,既使在同一区域内部,也还有着更低一级的地区性差别。所以单员选区制也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以相同的偏爱程度,促成一个地区性的第三党,来削弱第一、二大党的选民基础,进而促成多党制。由此看来,第三党不仅可以产生,而且还似乎可以长期存在下去。但四年一度的总统选举却从另一个渠道堵死了这条地区性政党、或者说多党制的活路。总统大选是美国政治的焦点,它在某种程度上比议会选举更为有力地影响着政党组织的兴衰存亡。最初的政党,尤其是杰斐逊共和党与杰克逊民主党,就是围绕着总统选举而组织起来的。美国的总统选举采取间接方式。即先由各州选出总统选举人,然后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团选出总统。选举人(其数额与各州议员的数额相等)选举采取“赢家全得”(Winner-take-all)的原则。即在一个州之内,获得多数票的政党即获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的席位。在全国,总统则由超过选举人票半数的多数党的候选人担任。这实际上是把众院议员选举中“单员选区制”的原则推广到各州和全国来了。这就决定了任何一个政党要想赢得总统选举,必须进行跨地区的联合。一个纯粹性的地方性政党,永远也不会赢得一次总统选举,因而必然是短命的。(33) 建国之初,美国的选举制度一经确立就迫使各种政治力量向已露端倪的两大政党靠拢、演进,促成了两大政党的形成,消除了小党图存的可能性。历史表明,美国两党制度兴起、改变或消亡的可能性不在于第一大党能否吃掉第二大党,而在于第二大党能否维持住对第三党或其他小党的优势地位。美国选举制度的作用恰恰就在于促成和维护了这个优势地位,因而是美国两党制度形成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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