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作为通过某些证据(史料)对人类过去的活动进行阐释的一门科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受到时间和空间诸因素的限制。罗素曾这样论述这一问题:“人类与神学家的上帝不同:人类的时间和空间总有个‘此时’和‘此地’。凡是属于此时此地的事物都是清晰分明的,事物越是遥远就越变得模糊不清。”接着他指出:这种“此时此地”绝不是孤立的不变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⑤从历史认识主体这一方面说,要想克服获取知识过程中,时空差所带来的困难,主体必须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科学的思维方法以及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可能的获取信息等条件。这三个因素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相辅相成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法极大地影响和制约着主体在何等程度上结合与同化外部信息。这三种因素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直接关系,受到历史时期的限制和地域的制约。希罗多德的《希波战争史》与司马迁的《史记》从体例到结构,从研究方法到史实的叙述都大相径庭,这是由那一时代的历史地理环境所决定的,这与后来中西方史学方法与理论体系的差异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人类的认识有着连续性和继承性。从孔夫子、司马迁到范文澜、郭沫若,两千多年里,中国史家层出不穷,他们对中国历史的认识构成了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前一代历史研究者的认识总是要转化成某种信息符号为后一代历史研究者提供一定的知识、观念、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后一代历史研究者则通过信息和知识的转移,在前一代史家创造和提供的知识、史料、史学观念、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的基础上建构和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方法即历史认识主体的认知定势。历史研究者通常就以这种认知定势为规范和准则,接收和加工处理信息,完成对历史过程的新的认识。由于这种认知定势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逐步确立和完善的儒家文化造成了中国人所特有的传统认知定势。在这种大的传统文化氛围中逐步形成的史学观念,是历代史家包括当代历史研究者认知定势中最稳定、最难以改变的心理积淀。建国以来,史学工作者开始普遍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历史。毋庸置疑,这对传统的史学观念和理论框架是一个有力的冲击。然而,由于来自斯大林的对马克思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僵化的、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阐释和运用的影响;由于象文化革命这样的政治运动对学术民主空气的残暴扼杀;更由于传统史学观念的超稳定因素,而使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研究与应用走入了僵化与形而上学的死胡同。人们往往利用经典作家的只言片语来解释纷繁复杂的历史问题;用经典作家的个别词句作为自己观点的理论基础。用这种教条主义与简单化的方法来研究历史,结果使得对社会历史分期问题、农民战争性质问题、历史创造者等问题的论争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结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论争本身的意义和价值。传统的史学观念和理论框架作为认知定势中的超稳定因素又影响着历史认识主体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和科学的思维方式。目前,我国一些史学研究者对现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成果了解不多,甚至对许多与历史研究关系极为密切的社会科学新学科也没有触类旁通地去掌握。他们往往把自己局限在一个狭小的研究领域,按照传统的选题、研究模式和思维方式去进行那些价值不大的重复劳动。传统的史学观念和理论框架总是迫使人们不由自主地沿着这种认知定势去选择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于是形成了认知定势结构的僵化、功能的衰竭以及主体意识的淡化。所有这些,妨碍了历史认识主体思维空间的开拓,扼杀了人们在认识历史过程中主体意识的弘扬和创造性思维的产生。 柯林武德曾指出:“历史学家不仅是重演过去的思想,而是在他自己的知识结构之中重演它;因此在重演它时,也就批判了它,并形成了他自己对它的价值的判断,纠正了他在其中所能识别的任何错误。这种对他正在探索其历史的那种思想的批判,对于探索它的历史来说决不是某种次要的东西。”⑥这就是说,史学家有什么样的知识结构,有什么样的思维模式,他对历史过程的创造性重构的深度和广度就能达到什么程度。三十多年史学研究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历史认识过程中决不能拘泥于原来的认知定势,必须改变我们陈旧的知识结构和僵化的思维方式,克服来自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对于主体自由创造性的禁锢,以实现认知定势的重构。在20世纪80年代的今天,“传统史学日益证明它不能理解在高度技术化社会中的复杂进程及其伴随而来的社会事物。”⑦这表明,我们不可能用传统的认知定势去认识工业现代化的今天,同时我们不具备新的知识结构和新的思维方式以及与今天的科学技术水平相一致的考察手段和操作程序,不去大胆地解放思想,让历史学家的主体性和主体意识充分地发挥,就无法站在时代的高度去研究、认识和总结人类以往的历史。只有顺应变化发展着的外部环境和时代精神,历史认识主体才能不断地把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革世界的最新成果纳入其认知定势,建立新的理论框架,创造出标志着当代历史认识主体对人类以往历史认识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大大超过前人的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二 历史认识客体和与其相对的历史认识主体构成了相互连接与相互对立的两极。历史认识客体是确实存在过的以往一切人类史,它是一个从时空观念上已经消失了的过程。在历史过程这一大系统中,又可以划分出无数子系统,它们在相互作用、相互矛盾与相互转化中发生信息、传递信息和接受信息。这样一个大的信息系统把人类历史的过去和现在紧密联系起来,并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未来的发展趋势。应该指出:这种信息系统不仅仅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人的思维和劳动所创造的物质都是这种信息符号的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它作为历史认识系统的中介,直接或间接地,真实或虚假地反映了客观历史过程。 柯林武德认为:“因为历史的过去并不象是自然的过去,它是一种活着的过去,是历史思维活动的本身使之活着的过去,从一种思想方式到另一种的历史变化并不是前一种的死亡,而是它的存活被结合到一种新的包括它自己的观念的发展和批评在内的脉络之中。”⑧我们不能把历史认识客体简单地等同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因为只有纳入与历史认识主体相对的认知系统,它才具有客体性质。我们是从历史认识主体的能动性方面去理解客体的。由无数个子系统构成的历史过程,由于产生、传播、接收、遗留和保存信息的质量与数量的不同,这就限制和规定了历史认识主体对客体的选择和建构。由此看来,对于历史规律的认识,对于历史阶段的划分,对于历史事件性质的判定,都不应是一成不变的。那种把历史发展规律、社会发展阶段神秘化、绝对化、永恒化的作法,一方面贬低和扼杀了历史认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它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本否定了历史认知系统是一个不断运动、不断变化的动态系统这样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把某一历史时期的某一人物的某一观点奉若神明,作为亘古不变的真理阐释和解决人类历史过程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这不仅在理论上会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困难,同时在实践上也是很难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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