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活动的主体是人,但古往今来,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留芳遗臭、默默作为的,绝没有孤立的个人。从七千年前茹毛饮血、风餐露宿,活跃在西安半坡浐河东岸的仰韶居民,到今天千里迢迢、奔赴太空探索宇宙的宇航员,无不身系于一定的团体、组织之中。群体的力量胜于个体。在复杂而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单枪匹马的个体只会四处碰壁,为社会所排挤、淘汰。以某种共同性为基础,个体之间通过不同形式的组合,形成不同性质的群体,并以各种团体、组织为外部表现方式,跻身社会,干涉现实。这是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途径。 中世纪的西欧,庄园与教会及农村公社是封建制度下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每一社会成员皆被圈划进不同的组织之中。封建社会的中国,村社、门阀,尤其是宋代以后普遍建立健全的宗族,构成封建政权下基本的社会组织。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造成社会结构及组织功能的重大区别:西欧——教会与庄园分别作为容纳社会个体的精神群体和经济、政治群体;中国——宗族一身二任,同时具有群体的精神与物质两种功能。所有这些,又使得东西方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各具特点。 一 公元8世纪上半期,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实权派查理·马特实行采邑制改革,改变过去国王无条件赏赐教会和世俗贵族土地的旧方法,代之以新的有条件的采邑分封。9世纪,采邑制的内容出现两个重大变革。首先是采邑逐渐转化为世袭领地。受封领主死后,由其生前所指定的继承人占有领地,而不是交还封主重新分封。其次是国王被迫推行“特恩权”,承认领主在自己所辖地区内享有政治、司法权。封建主在其领地内把政治统治权与土地占有权合而为一,封建割据加强,中央王权被削弱。 与采邑制紧密相联的是庄园制。封建主以庄园作为自己辖地内的基本组织形式。一方面,它是基本的经济单位,封建领主委派自己的管家,以庄园为单位,具体地管理农业生产和手工劳作。庄园内部,领主的自营地与农奴的份地按比例存在。庄园管家主持生产,监督劳动,并在庄园上设仓库、马厩、喂养牲畜,兴修水利等。自营地收获也以庄园为单位,由管家上交给领主,或者就地贮存,供领主来庄园时消费。另一方面,庄园又是基本的政治单位。当时西欧各国,王权式微,司法混乱。法兰克时,握有实权的伯爵主持地方法庭,9世纪后,加洛林王朝衰落, 领主势力日盛。国王推行特恩权,将一些司法权赐给封建领主,地方割据的司法制度确立。领主在自己的辖地内,以庄园为司法单位,设立庄园法庭,主持对庄园内部纠纷以及庄园与庄园冲突的处理。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机体内部不同的组织和器官担负着不同的功能,以维持有机体的存续。哲学家把世界分为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社会学家则把社会组织的基本功能划分为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具有经济和政治二重性格的庄园,构成中世纪西欧社会的物质单位,实现社会有机体的物质功能。①而其精神功能则由声名显赫、势力巨大的基督教教会承担。 5世纪日耳曼人入侵,摧毁了古罗马帝国, 灿烂辉煌的罗马文化也在日耳曼骑兵方阵杂乱的铁蹄下碾得粉碎。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大幅度下降,乡间居民更是孤陋寡闻、愚昧无知。而基督教会却奇迹般地被保留,并成为中世纪文化知识的垄断者。与封建等级制相对应,教会有自己的教阶制。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构成严密的精神统治系统。即使是最小的乡村,也设教堂、置教士,布经讲道,宣传教义。参加教会活动成为人们寻求精神寄托、提高文化素养的唯一途径。 庄园与教会是中世纪西欧基本的社会组织。大部分农民皆同时成为这两个组织的成员。一方面,王权衰弱,拥有小块土地的自由农民得不到国家法律和王权的保护,而封建领主又恃强尚武,互相征战不息。自由农处于多股领主势力的倾轧绞杀中,不得不投靠某一领主,寻求“保护”。其条件是交出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再以佃农身份将土地租回耕种,并交付地租,履行义务,成为领主庄园一分子。与这种佃农同时存在的是大批农奴。农奴身系于土地,人身自由受限制,没有独立的人格,随土地被分封给领主,是领主庄园的当然成员。庄园的所有成员接受领主统治,服从庄园法庭的审判和仲裁。另一方面,中世纪文化是彻底的基督教文化,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政治学等,都匍伏在神的脚下。浓厚而单一的宗教意识充斥于人们的头脑。做礼拜、唱圣歌、参加各种宗教仪式,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会文化活动。庄园从经济、政治两方面实现对农民的剥削与压迫,教会则从思想上钳制农民。两个组织、两种职能,却又殊途同归,共同维护着封建秩序。 二 古老的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人类文明史上的灿烂篇章。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既是生产力发展、皇朝更替的历史,也是各种社会组织的演变史。 封建社会,总是伴随着连年不断的社会动乱。割据战争、农民起义、自然灾害等,走马灯似地折腾着社会。独家经营的个体小农无力应付变幻莫测的世界,希望置身于某个群体,以求得精神寄托和实际帮助。皇权主义思想是中国农民群体意识的第一表现形式。他们希望有一个强盛、统一的皇权,自己则作为温顺服从的良民,获取皇权对自己生命与财产的保护,同时也形成自己精神上的依赖。然而,天高皇帝远,“真龙天子”对百万小民的直接“保护”毕竟是微乎其微。如果遇上战乱,皇帝及其官吏更是自顾不暇。因此,除了皇权之外,农民还需要另外的精神寄托和物质依赖,需要置身于一个近在眼前的群体之中。 西汉文景之治,轻徭薄赋,获利者首先是地主阶级。南阳大地主利用逐渐形成的豪强势力,夺取政权,建立东汉。各地豪强地主纷纷建立田庄,收容自己的同姓宗亲。一些破产农民和无业流民也寄身田庄,接受剥削,成为豪强地主的宾客、部曲。魏晋南朝,豪强势力继续扩张,占夺流民,隐匿私民,整个社会的部曲、佃客和奴婢的数量猛增。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又推波助澜,出现一大批门阀世族。北朝异族入侵,十六国混战,一些汉族大地主聚族而居,割据一方,扩田庄,筑坞壁,收容同姓宗亲及其他部曲佃客。北魏统治者因势而治,承认坞壁统治的合法性,确立“宗主督护制”。大批国家编民脱离户籍,改投宗主门下,成为私属私民。隋唐两代,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在政治、经济制度上有诸多变革。隋废九品中正制,开科取仕,堵绝了产生门阀士族的一条主要道路。唐中后期,中央政府注意压抑、打击豪族地主势力,破坞壁,毁田庄。唐末农民起义、藩镇割据,五代时小国征战,整个社会再次陷入极度混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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