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把《汉书·五行志》中的错误归纳为四科二十目,所谓四科,即: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试一一作个分析。 其第一科引书失宜,又分四目:“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我们不需再引内容即可看出,这一科主要是批评《汉书·五行志》引用古书叙述不清的问题。 其第二科叙事乖理,又分五目:“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他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这一科的第一、二、三目所着重批评的是班固只记灾异不记应验。如《班志》记左昭十五年晋叔向说:“(周)王其不终乎!”但未记七年以后,周王死,王室乱。这就是“徒发首端,不副征验。”又《班志》记左襄二十九年晋汝齐对智伯说,齐高子容、宋司徒均将不免于祸。但后面只记了齐高子出奔北燕事,而未记宋司徒奔陈事,这就是“虚编古语,讨事不终”。又《班志》记载谷永谏成帝置私田于民间,说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以后却未记成帝是否改正,谷永之言是否应验。这就是“直引时谈,竟无他进”。从以上所引的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刘知几所批评的只是《班志》记事不够完整的问题。 其第三科释灾多滥,又分八目:“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三曰敷衍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曰但申解释,不显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嘿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这一科虽是就《五行志》内容立论,但所批评的或是所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是牵强附会;或是灾象与征应相违背;或是只记征祥,未说出后应;或是虽述妖灾,而了无解释。 其第四科古学不精,下分三目:“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从所列各目中不难看出,这一科所批评的都是属于编纂学方面的问题。 从上面所列四科二十目,不难看出,这篇文章主要针砭的是史书编纂方面的问题,大多数属于编书体例,其中虽有一部分涉及五行灾异内容,但所批评的也不过是论证不够周延不够充分,或记了灾异未记应验等问题。 《五行志杂驳》共十五条,一事一议。从其内容看,是刘知几根据《班志》所记事件的史料来源,事件发生的形势、时间先后、地理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以驳斥董仲舒、京房、刘向、班固等在推论记述五行灾异占验时所产生的种种牵强附会,自相矛盾。如:《春秋》文公元年,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应在后晋灭江。刘知几驳道:“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今云晋灭,其说无取。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晋处北方,去江殊远。称晋所灭,其理难通。”这是记载与事实不相符的问题。又如:《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弑君。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公子遂后二年杀公子赤,立宣公。刘知几驳道:“按遂之立宣杀子赤,此乃文公末代,辄谓僖公暮年,世实悬殊”。这是时间上的错误。又如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预示其后田氏纂齐,六卿分晋。刘知几说,田氏纂齐,三家分晋,上距星孛之岁都在百年左右,这种推论岂不过于疏阔?他分析产生这种错误的原因,在于“汉代学者,唯读二传,不观《左氏》,故事有不周,言多脱略”。 根据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刘知几所写《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两篇,并非从道理上驳斥五行灾异之虚妄,而是从史料上、方法上纠谪其叙事不周、自相矛盾、牵强附会等错误,以及在编纂方面不够缜密、不合体例的缺点。如果因为刘知几写了两篇批判《汉书·五行志》的文章,便认为他不信灾异,甚至把他看成个唯物主义者,那是不符合实际的。 3.对于某些明明是灾异,但却没有出现应出现的咎征情况,他感到迷惑不解。例如,武王伐纣前,占卜吉凶,结果“龟焦蓍折”。武王不为这种凶兆所惑,一举灭商。又如南朝宋武帝刘裕讨卢循,誓师之时,军中大旗杆折断,幡沉水中,这是不吉之兆。刘裕不顾这些,依然出兵,终于打败了卢循。又,古人认为枭鸟主凶,但前凉张重华率兵击石虎将麻秋时,夜间有枭鸣于牙中,他没有改变计划,照常进军,大破麻秋。鹏鸟在古代也被看作不祥之鸟,贾谊在长沙时,有鹏鸟飞入房舍,他非但没有遭殃,不久,反被汉文帝召回京师。刘知几对这些“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锺”的现象大惑不解,只得说是“愚智不能知,晦明莫之测”,把这些现象推之于“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的不可知论中去了。 4.提出“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的正确命题,他举下列记载进行论证,司马迁在《魏世家》中说:“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刘知几对司马迁的这个命定论观点大不以为然。他说:“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杂说》上)他又说,晋惠公被秦国俘获,是由于惠公拒谏;秦国之灭,是由于胡亥无道;西周的衰败,是由于幽王被褒姒所惑;鲁君之被遂,是由于鲁昭公不听从子家的劝告。这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秦败晋于韩,狐突早知先兆;亡秦者胡的说法,秦始皇早就知道;“{K18703.jpg}弧箕服,实亡周国”的童谣,早在宣王厉王时即已流传开了。“快征集裤子与内衣,送给外奔的昭公”的童谣,在鲁文公、鲁成公的时候已经有了。按照这些预兆、童谣的说法,可说是“天孽难逃”。而事实证明,以上四君的不幸遭遇,都是自己在才德方面缺欠而造成的,是人事决定的。假如上述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国之将亡是这样,国之将兴也一样。例如,陈公子完刚到齐国的时候,其筮曰:八世莫与之京。晋国封毕万于魏,以为大夫时,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周族初迁岐下时,有凤鸣于岐山。刘氏还只是沛县丰邑中阳里的普通百姓时,就有蛟龙降于丰泽。这些都是先有祥瑞出现,后有福禄来钟。但是如果这四君德才均不及人,那是否一定能登上王者的宝座呢?假如只是他们命该为王,那还何必歌颂他们的智德神武呢?他对这种“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的作法,是不敢苟同的。 刘知几为何会既信灾祥又重人事呢?这是不是矛盾的呢?对刘知几来说,又矛盾又不矛盾。说它矛盾是因为灾祥符瑞是由于天命的决定,是唯心的,而重人事则是强调事在人为,强调人本身的作用,是反天命的。这样说来,怎能既信灾祥又重人事呢?说它不矛盾,是因为刘知几虽然不是一个唯物论者,但却是一个忠于事实、忠于历史记载的史学家。他限于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水平,不可能摆脱灾异祥瑞等迷信荒唐说法的影响,特别是不能摆脱自战国以来形成的以阴阳五行为核心的天人感应说的思想桎桔。他只能识别那些不能自园其说的牵强附会自相抵牾的迷信说法,而不能识别那些说来有头有尾象似真实的无稽之谈。但历史毕竟是客观的,史学本身是要求实事求是的。一个正直的史学家不能无视历史事实。他从大量的历史事实中看到决定国家兴亡、政治良否的是人,不是天命,决定战争胜负的也是人不是天命。他热爱历史,热爱祖国,热爱生活。他看到了人对历史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决定性的作用。这是刘知几史学思想的正确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 我们评价刘知几的史学思想,不能离开中国思想史的传统。班固作《五行志》的目的,在于“告往知来”。唐房玄龄等撰《晋书·五行志》,把天人感应、休咎之征的作用概括为三条: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日,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刘知几接受了这个传统看法,他相信汉儒们推衍阴阳五行灾异之说,是为了“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诫将来”(《五行志错误》)。他和传统的看法一样,认为天对人发出谴告是根据人的活动。这种思想是从自古以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思想发展而来的。我们认为阴阳五行灾异之说,在迷信外衣掩盖下有着合理的内容。它的积极因素,表面上是天命决定论,实际上还是肯定人事是主要的。我们说刘知几在《史通》中虽然摆脱不了灾祥迷信说法的影响,但重人事仍是主要的方面。所以我们把这看做《史通》经过曲折表现出来的求实精神,其求实精神的局限性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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