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次转用事”,是说“五行”按“相次”的顺序“转”相“用事”,转到哪一“行”,便用哪一“行”之“事”。其所谓“事”何也?《管子·四时》和《吕氏春秋》“十二纪”之文颇可用作参考。 《管子·四时》所论乃是“务时而寄政”的四时教令思想,要求君主发布各种政令必须合于“四时阴阳之大经”,并按照东南中西北与木火土金水相配的程式,依四时之序,详细规定了不同的季节应发布的各种政令——“事”。具体如下: 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其事:号令修除 神位,谨祷弊梗,宗正阳,治堤防,耕芸树艺,正津梁,修沟渎,甃屋行 水,解怨赦罪,通四方。 南方曰日,其时曰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其事:号令赏赐 赋爵,受禄顺乡,谨修神祀,量功赏贤,以助阳气。 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其德和平用均,中正无私,实辅 四时。 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阴生金与甲。……其事:号令毋使 民淫暴,顺旅聚收,量民资以畜聚。 北方曰月,其时曰冬,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其事:号令修禁 徒民,令静止,地乃不泄。断刑致罚,无赦有罪,以符阴气。 这就是说,春季木德(星德)用事,夏季火德(日德)用事,秋季金德(辰德)用事,冬季水德(月德)用事。至于土德,虽然没有在一年中占据明确的位置因而没有相应的“事”,但作者却使它居于中央,赋予它辅助、协调甚至统领其余四德的功能作用。到了邹衍手中,则明确地使中央土德成为与春夏秋冬四季并列的一个季节,称为“季夏”(讨论见后)——尽管这个“季夏”只是一个为了凑足五行之数的虚设。而此五德的用事,是按照五行相生的顺序依次进行的,它符合一年中四季推移的顺序。这便是《四时》所谓“务时而寄政”,此种学说在战国时代是相当流行的。可以想见,邹衍《主运》所谓的“五行相次转用事”,其具体内容大概也就是这一套。“务时而寄政”的四时教令思想,是稷下黄老之学的一大创造,最早见于《黄帝四经》,《管子》又有所发展,一直影响到《吕氏春秋》、《礼记》、《淮南子》和董仲舒。 《吕氏春秋》“十二纪”中的四时教令思想比《管子·四时》更为详尽、细密、严整,并将这一思想由每一季具体贯彻到每一月,是对《管子》四时教令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吕氏春秋》“十二纪”的四时教令思想极为繁杂,兹不具引。 邹衍的四时教令思想虽已随《主运》的亡佚而不彰,但据其前的《管子》和其后的《吕氏春秋》的有关思想仍可推知,这大体上不会有错。 再看“随方面为服”。 “随方面为服”,显然是指与五方相配,“随”五行的运转而改换方位,转到哪一“方面”便“随”哪一“方面”“为服”。这种转移也是以四时相随即五行相生为序的。其所谓“服”何也?我们亦可据《管子》和《吕氏春秋》的有关材料推知。 《幼官》篇是《管子》中阴阳家言的代表作品之一,其四时教令的思想与《四时》、《五行》等篇所论略同,而其根据不同季节对君主的服饰、饮食、起居等诸种方物——“服”所做出的具体规定却为别篇所无。《四时》、《五行》只要求君主施政必须“人与天调”,《幼官》则进一步要求君主个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也必须与阴阳四时的运行相协调。如《幼官》称春季为“八举时节”, 对君主在此季节中的个人行为,从服饰到举火,都进行了具体的限定: 春季:“八举时节,君服青色,味酸味,听角声,治燥气,用八数, 饮于青后之井,以羽兽之火爨。” 《幼官》依此例对其他几季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夏季:“七举时节,君服赤色,味苦味,听羽声,治阳气,用七数, 饮于赤后之井,以毛兽之火爨。” 秋季:“九和时节,君服白色,味辛味,听商声,治湿气,用九数, 饮于白后之井,以介兽之火爨。” 冬季:“六行时节,君服黑色,味咸味,听徵声,治阴气,用六数, 饮于黑后之井,以鳞兽之火爨。” 四季外还有“五和时节”,居于“幼官图”的中央: “五和时节,君服黄色,味甘味,听宫声,治和气,用五数,饮于 黄后之井,以倮兽之火爨。” 《幼官》要求君主严格按照此图式中的各条目来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以求与阴阳四时的运行相协调配合。邹衍《主运》所谓的“随方面为服”,当亦不出《幼官》这样的套路。所谓“服”,实际上是以“服”某色为首的“味”某味、“听”某声等诸多规定。 《吕氏春秋》“十二纪”的五行图式比《幼官》更烦琐,又增益了“五日”、“五帝”、“五神”、“五臭”、“五祀”等名目,其文亦有天子春月“衣青衣,服青玉”,夏月“衣赤衣,服赤玉”、秋月“衣白衣,服白玉”,冬月“衣黑衣,服玄玉”等规定,此亦“随方面为服”之义。限于篇幅,兹不具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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