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颅骨化石研究脑进化,可以进而推测语言和思维发展程度。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的发展反映思维水平。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词,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凭借语词的概括作用,人类才有可能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之类的思维过程。国外有关研究文献认为,人类最早的语言是手势语言,与此相应的思维是动作思维,语言发展下一阶段是分节语,在分节语阶段产生出形象思维,原始群社会处在手势语言到分节语,动作思维到形象思维的转化过程中。⑧并且,手势语言和动作思维占主导地位,直到旧石器晚期声音信号才压倒手势信号。⑨因此,蒙昧人不可能有抽象思维能力。蒙昧人在劳动操作过程中,起初总是带着本能的、随机的性质。不知经过多少万年之后,由于实践的连续、动作的无数次的重复,蒙昧人逐渐掌握了一些特定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才形成了“工具-一动作-一对象”结构的相对稳定形式,这就是所谓动作思维。动作思维过程中,认识和实践还是浑然一体,具有主客体不分性质。只是后来随着实践的反复进行,由于活动中动机和效果的对立重复出现,才产生了动作中的目的和手段,主体和客体的分化。但即使到表象思维阶段,思维仍局限于最近的、感觉所及的环境,人们还长时间不能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别开来。总之,在主客体不分的浑沌状态中,人类社会中肯定是不存在所有制关系的,更不可能产生所有制观念,因为蒙昧人没有能力在主客体之间建立起联系。 2、从没有宗教观念推论无所有制 正如“哲学最初在意识的宗教形式中形成”(10),所有制观念最早也产生在原始宗教中,表现为一切都是自然神所授予。宗教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但它又具有特殊性,从这个特殊视角可以证实原始群社会不存在所有制。 原始宗教是原始人类对周围世界的一种虚幻的反映,反映人类对自然力的屈服。原始宗教发展经历了由自然崇拜、灵物崇拜、到图腾崇拜三个发展阶段。最古老的崇拜对象是自然力。但是,并非人一经产生就有自然崇拜。尽管蒙昧人在自然面前软弱无力,但他们并不知道崇拜自然力,还处在类似“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懵懂状态。因为原始宗教的思维方式是形象思维,即以表象作为元素进行非逻辑的联想。蒙昧人只具有动作思维时,尚没有这种假设和幻想的能力,因此不可能有宗教观念产生。考古资料也证实了这一点,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宗教遗迹是旧石器中期的尼安德特人墓葬。(11)一直没有发现旧石器早期任何反映宗教信仰的遗迹。没有宗教观念的原始群社会,也不可能产生所有制观念。由于观念是现实的反映,因而又可推论判定原始群社会不存在所有制关系。 3、从无性禁忌推论无所有制 在研究原始社会所有制关系中,马克思特别重视婚姻血缘关系对所有制的作用,强调以家庭形式变化为线索去考察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虽然马克思提出的有关原始社会早期婚姻形式的个别观点并不正确,但他提出的这个方法论原则是科学的。这个方法论原则的科学根据主要有两点:第一,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始终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社会关系,越是古老的社会,性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占有越重要的地位。第二,由男女性关系的重要地位所决定,性禁忌是产生最早的调节社会关系的规则即行为规则。所有制本质上也是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规则,它无疑产生于性禁忌之后。这样,根据马克思方法论的启示,我们可以从性禁忌方面推论原始群社会不存在所有制。 原始群社会中,严格地说不存在婚姻关系。所谓乱婚实际上指两性之间无限制的性交关系,既没有兄弟与姐妹之间的限制,也没有上下辈之间的限制。人类社会最初存在着这种乱婚状态,把它看作人类脱离动物状态之后的必然发展阶段,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没有什么争议。由这种性关系所决定,蒙昧人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比较松散的群体。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也曾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人从出生到能够自食其力相比动物而言在时间上要长得多,幼儿在很长时间内依赖母亲生存,因而产生群体社会。卢梭此说不无道理。不过,这种乱婚状态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性交与怀孕生育之间的关系,蒙昧人是搞不清楚的;要认识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智力发展到较高水平。只是在自然选择规律的作用下,经过数百万年之后,人类方得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12)的经验认识。不管乱婚原因如何,乱婚的存在表明社会生活毫无禁忌。既然不存在性禁忌,也就不可能存在所有制。乱婚是同无所有制相适应的。 4、从经济关系看也不存在所有制 在生产力极其低下和自然环境极端险恶的条件下,食物对于蒙昧人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食物不仅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而且还是维系群体组织和决定经济关系性质的主要因素。由于生产力低下,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生活必需品,没有剩余产品;由于环境险恶,单个人离开群体无异自杀,人们必须依靠群体力量才能生存。(13)在这两个条件约束下,食物的共同生产和平均分配就成为最重要的和基本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首先,蒙昧人的生产过程与食物消费过程具有直接同一性。蒙昧人的经济属于一种攫取型经济,采集和狩猎完全是为了获得食物。并且,获得食物后马上进入消费过程,取得多少就吃多少,没有贮存和积累。同时,他们的生产工具大多也是消费用具。从出土的旧石器可以证明,砍砸器既可用来打击野兽,又可用来劈裂兽骨吸取骨髓;尖状器既用来挖掘根茎,又可用来切割兽肉。其次,分配食物的具体方式同时也是消费食物的具体方法。如爱斯基摩人打猎获得一块肉后,所有的人都围着这块肉,每人从上面割下只能放进口里的一小块,然后传给下一个人;下一个人也做同样的动作,大家轮流割一块吃,一直循环到大家吃完或不吃为止。第三,蒙昧人食物分配的原则是“见人有份”。动物界通行的抢吃食物的优势规则,已通过原始禁忌和群体力量被制止。蒙昧人这种分配原则和分享食物的遗风,在当代许多原始部落和落后民族中,还以不同形式存在着。考古学家在肯尼亚西北部库彼福勒遗址的发现,也证实了在160-一170万年前东非人获得野兽后共同分吃。美国人类学家格林·洛萨克在研究这一发现后指出:“食物分享行为是理解过去两百万年左右以来人类历史的一条极重要的原则。”(14)总之,蒙昧人在整个经济生活中,从生产到消费,都是以食物为中心的。食物是决定性的因素,而非生产资料的占有。他们的食物分配具有原始平均主义性质,但绝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平均分配。而在这种食物共同生产和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占首要地位的原始群社会,是不可能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