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于厪教授仙逝十年了,他的道德、文章、学术业绩令人无限景仰。特别是他在宏大 艰深的世界通史领域,广蓄博搜、综合比较,创建了崭新的学科框架体系,成为举国公 认的一代宗师。当前党中央一再强调“创新意识”,一再提倡建立“中国的创新体系” ,吴老无疑是在人文、社科界进行大型学科创新的先行者和杰出楷模,他的学术创新精 神应该当做我们的学魂来珍视和崇奉。下面想就此进行粗浅的评述。 一 1947年,吴老“应武汉大学周鲠生校长之邀,放弃了在美国优厚待遇”(注:《著名学 者吴于厪教授逝世》,《人民日报》1993年4月17日。),欣然回武汉大学历史系任教 授,时年方三十四岁。吴老早年为学热衷于“西方史学思想和比较研究东西方历史”( 注:《吴于厪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423,433、 427,433-434、450,449,414-415,20,22,2,570-572,571,531、4,3-52,15、 8,23-25,42、43、44、45、46、49、50,96、98、107、111、110,114-190,148-15 2、186-190,114、185,141,175、178、180、182、184、185,329-330,113,50,2 23页。),但回国后却能服从需要,“勉承其乏”,承担了世界古代史的教研任务。当 时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条件十分薄弱,起点很低,语言障碍,资料稀少,人才奇缺,理论 基础更是贫乏。但吴老却能仰仗饱满的爱国热情,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在武大开拓 了这一新的教研领域,辛勤耕耘十余载,不仅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而且写出不少创见 迭出、新意盎然的科研著述。如《古代的希腊和罗马》、《略论亚历山大》、《格拉古 改革》、《希腊城邦的形成和特点》、《希腊化时期的文化》、《埃及和巴比仑古代文 化的世界历史意义》等。 在这期间,最值得称道的是,吴老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领域有重大突破的两篇论文 --《略论关于封建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几个问题》和《从中世纪前期西欧的法律和君 权说到日耳曼马克公社的残存》。关于前者,大家知道:封建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研究 中古史的核心基础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的“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又远未成熟,“不论 在理论或历史方面都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力”,一直是中外史学界和理论界争议的热点 (注:《吴于厪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423,433 、427,433-434、450,449,414-415,20,22,2,570-572,571,531、4,3-52,15 、8,23-25,42、43、44、45、46、49、50,96、98、107、111、110,114-190,148- 152、186-190,114、185,141,175、178、180、182、184、185,329-330,113,50 ,223页。)。为此,苏联史学界最高权威刊物《历史问题》,曾在1953-1955年间组织 了一次大规模的专题讨论,许多苏联知名史家和经济学家都发表了重要论文,编辑部最 后还作了讨论总结。一般来说这就应视为经典,毋庸再议了。五十年代初,中苏关系融 洽,全国都在“一边倒”,对老大哥提异议实在是绝无仅有。但吴老作为一位博学广识 、刚正不阿的史学家,在重大学术是非面前,首先考虑的是历史科学的认知规律,另外 也决不能违背学者的智慧和良心。经过审慎地辨析和艰深地探究之后,吴老终于在三个 主要方面(封建主义生产目的、封建地租率、手工业地位)勇敢地向《历史问题》的结论 提出了自己全新的不同见解。这在当时,对于一位欧美留学归来的非党专家来说,是需 要何等的胆识和勇气啊!如今将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吴老当年的卓识仍在散放着夺目的 光辉。在论文中,吴老旗帜鲜明地反对教条主义研究方法,认为“和资本主义作简单类 比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主张“用具体分析封建生产关系特殊性的方法”,来研究“封 建主义的生产目的”。经过大量列举史实和深入论理分析,吴老深刻地写道:“不仅生 产地租不能概括封建生产的目的”,而且即使对封建主而论,“生产地租的本身也不是 他的终极目的,生产地租是为了消费”。这“是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制度”决 定的,因此决不能用资本主义为利润而追求利润的生产目的,来生搬硬套地类比封建主 义生产目的。另外,“在封建主义的农业生产中,除地租而外,农民有他自己的生产目 的,是无可置疑的”(注:《吴于厪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第569,423,433、427,433-434、450,449,414-415,20,22,2,570-572,571 ,531、4,3-52,15、8,23-25,42、43、44、45、46、49、50,96、98、107、111、 110,114-190,148-152、186-190,114、185,141,175、178、180、182、184、185 ,329-330,113,50,223页。)。至于封建地租率的增殖问题,吴老同样反对“简单类 比法”,反对“从资本主义利润的增殖来推论封建地租的增殖”;而且认为“经济外强 制”对地租率增殖起作用,又加上史料残缺、“论据不足”,故而吴老认为“封建主义 基本经济规律的定义中,似不应列入封建地租率随着地租形态的转换而递增或递减的概 念”(注:《吴于厪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423, 433、427,433-434、450,449,414-415,20,22,2,570-572,571,531、4,3-52 ,15、8,23-25,42、43、44、45、46、49、50,96、98、107、111、110,114-190, 148-152、186-190,114、185,141,175、178、180、182、184、185,329-330,113 ,50,223页。)。对于城市行会手工业,吴老认为“不仅本身具有封建主义生产的属性 ,而且……对全部封建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最后又演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 驱”(注:《吴于厪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423, 433、427,433-434、450,449,414-415,20,22,2,570-572,571,531、4,3-52 ,15、8,23-25,42、43、44、45、46、49、50,96、98、107、111、110,114-190, 148-152、186-190,114、185,141,175、178、180、182、184、185,329-330,113 ,50,223页。)。如果按苏联学者们的观点,把它摒弃于封建生产之外,吴老认为是违 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的。总之,在文章中吴老显示了非凡的理论勇气和深 厚的理论功底,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创 新理论观点。 吴老的第二篇宏论,对恩格斯著名史著《马尔克》进行了深入的发掘和拓展,乃早年 史论代表作。文中旁征博引了古代西方政法、君权方面的大量史料,极大地增强了论理 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全文注释85条之多,乃吴老论著征引之冠。文章用无可辩驳的大量 历史事实,详尽论证了恩格斯的著名论断:马克公社在中世纪的西欧继续残存,“保存 了它那种自然形成而为整个氏族制度所特有的民主性质,……从而在被压迫者手中留下 了一种武器,直到现代还有其生命力”(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8页。)。与此同时,吴老 还天才地发现问题“另外的一面”,即“中世纪各霸一方的封建诸侯也利用了这些东西 ,来限制君权的集中和增长,从而保持封建主地方自主的权力”(注:《吴于厪学术论 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69,423,433、427,433-434、450, 449,414-415,20,22,2,570-572,571,531、4,3-52,15、8,23-25,42、43、4 4、45、46、49、50,96、98、107、111、110,114-190,148-152、186-190,114、18 5,141,175、178、180、182、184、185,329-330,113,50,223页。)。这无疑极大 地丰富和发展了恩格斯的“马尔克”思想,从法律和君权的高度进一步深刻剖析了马克 公社的残存,给人以历史事实和历史哲学的双重启迪。西欧中世纪长期未能形成强有力 的中央君权和法制,正好也从史实的层面,为吴老的论断做出了确凿注释。 这里应着重指出的是,吴老两篇大作均涉及马克思、恩格斯史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文 中不仅大量征引了马、恩、列、斯原著,初步统计有《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 的起源》、《法兰克时代》、《马尔克》、《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 以前各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反杜林论》等,而且还成熟和创造性地运用了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至于欧美进步的文化成果,吴老也能批判借鉴,兼收 并蓄。我们完全可以从著述中看到:一位西方学术圣殿学成归来的学人,融汇中西,渴 慕新知,再铸魂灵,奋发创新的足迹和身影。这当然会为吴老日后驾驭大型世界通史学 科的教学和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会为吴老的学术创新提供巨大的理论 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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