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历史发展与史学特点(3)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历史的发展,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显示出极鲜明的特点,玄学的兴起和儒释道的合流,是这一特点一先一后的突出表现。 在这样一个总的历史环境中发展着的史学,一方面受着前代史学和史学传统的影响,一方面受着当代社会的启迪、要求和推动,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和风貌: --从私人撰史的兴盛到官方修史的发达。魏晋南北朝时期,私人撰史趋于兴盛,成为中国古代史学上一大壮观景象。察其原因,主要有三条。第一,是史官制度的不健全,担任修史的人往往任非其才,以致促使私人撰史的发展。《隋书·经籍志二》大序说:“自史官放绝久矣,汉氏颇循其旧,班、马因之。魏晋以来,其道愈替。南、董之位,以禄贵游,政、骏之司,罕因才授。故梁世谚曰:‘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如何则秘书。’于是尸素之俦,盱衡延阁之上,立言之士,挥翰蓬茨之下。”这很形象地概括了当时官史、私史不同的发展情景。第二,是门阀政治与门阀习气的推动,《隋书·经籍志二》杂传类后序援引《周官》古义说:“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者,族师每月书其孝悌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义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显然,作者是以此来说明魏晋以来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及其影响下的品评人物的社会风气,于是,“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同书谱系类后序称:“晋世,挚虞作《族姓昭穆记》十卷,齐、梁之间,其书转广。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从“晋世”至南北朝,重家传、尊本望、撰谱系,成为时尚,著者蜂起。第三,是史学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的推动,魏晋南北朝时期,《史记》、《汉书》已是“师法相传”;梁、陈至隋,“《汉书》学”已经形成,为世所重。编年体史书也有类似的情况,不少学者“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如荀悦《汉纪》,“言约而事详。辩论多美,大行于世。”即便是《楚汉春秋》、《越绝书》、《吴越春秋》一类的杂史。“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11)可见,史学自身的影响,是推动这一时期私人撰史之风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私人撰史,多有名家,如魏之鱼豢,西晋之王铨,南朝宋之范晔、齐之臧荣绪、梁之吴均,以及北魏之崔鸿,皆声名卓著。这个时期的史官也涌现出一批人才,刘知畿举魏晋时的华峤、陈寿、陆机、束、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南朝时的徐爰、苏宝生、沈约、裴子野等,都是“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他论北朝史官,于北朝提到崔浩、高闾,于北齐、北周则称“若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独步关右”,“亦各一时也”。(12)这表明,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史也有了相当的发展,而从私人撰史的兴盛到官方修史的发达,中间经过两个转折。第一个转折,是隋文帝于开皇十三年(593年)下诏明确宣布:“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13)隋皇朝表明:官方不仅要垄断修史,而且要垄断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却使私人撰史成为畏途,史学发展不能不受到严重阻碍。第二个转折,是唐太宗于贞观三年(629年)设史馆于禁中,正式成立了修史的专职机构,并在20年中修成了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纪传”和《晋书》,奠定了官方修史走向发达的基础。唐代历朝皇帝的起居、实录以及贯通的国史,都由史馆撰写出来。李延寿撰《南史》、《北史》共180卷,刘知畿著史学评论著作《史通》,杜佑著《通典》,李吉甫著《元和郡县图志》等,这些名作虽出于私人撰述,但都跟史馆或官方其他机构所提供的条件有直接关系。今存《二十四史》,有三分之一撰成于唐代,足以表明这一时期官方修史发达的程度。宋、元、明、清等皇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在官修史书方面不断做出了重要的成就,而私人撰史也相应地得到发展。这一转折,在中国史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史书种类与数量的迅速发展。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书在数量上有很大的发展。这可以从《隋书·经籍志》同《汉书·艺文志》各自著录的史书的比较中,从《新唐书·艺文志》序提供的数字同《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史书数量的比较中得其大体;《汉书·艺文志》撰成于1世纪末,它以史书附于“《春秋》类”之后,著录西汉时人的历史撰述6种343篇。《隋书·经籍志》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上去班固去世之年(92年),凡564年,其中前120余年是东汉中后期,后60余年是隋与唐初,中间的370年左右是魏晋南北朝。《隋志》史部后序说:“班固以《史记》附《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它著录史书817部,13264卷;通计亡书,合874部,16558卷。(14)它们约占《隋志》所著录四部书种数的五分之一弱,卷数的三分之一强。这些史书,除极少数是东汉人及隋朝人所撰,绝大部分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到了隋唐,这种发展更为明显。《新唐书·艺文志》序称:宋代以前,“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其著录者,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15)如以唐代学者所著书平均分配于四部,史部应得7100多卷。这是唐朝开国以后大约100年间的成就。以这个数字的年平均数,同魏晋南北朝370年间史书著述的年平均数相比,则多出一倍左右。这是盛唐时期的情况,中、晚唐时期可能会有些变化,但不会相去太远。这就证明,隋唐时期史书在数量上的发展,又超过了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书的品种、类别也增多了。南朝梁武帝时阮孝绪撰《七录》,有经典录、记传录、子兵录、文集录、技术录、佛录、道录。阮孝绪考虑到“史家记传,倍于经典”,特“分出众史”,立为记传录。记传录包含“众史”又分为12类: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等。史书不仅需要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而且必须按其所记内容进行仔细分类,这是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隋书·经籍志》史部分史书为13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这大致确定了中古时期史书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刘知畿著《史通》,以“正史”同“偏记小说”相对待,认为“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他说的“近古”,主要指魏晋南北朝。他把“正史”以外的“史氏流别”概括为10类: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16)这也足以表明史书种类的增多和史家视野的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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