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历史发展与史学特点(6)
隋唐时期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在数量上更有所增加。裴矩《西域图记》、许敬宗等《西城国志》、李仁实《戎州记》、李璋《太原事迹记》、张文规《吴兴杂录》、吴从政《襄沔记》、林《闽中记》、袁滋《云南记》等,几乎涉及到东、南、西、北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方面,感唐与中、晚唐各有高潮和特点。感唐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成就,集中反映在唐初史家关于前朝史的官修正史之中。如鲜卑族宇文部统治者建立的北周史《周收》,如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统治者先后建立的“十六国”史《晋书·载记》,是这方面很有代表性的撰述。中、晚唐的民族史撰述大致有两个侧面,一是关于中原与“四夷”的关系史,一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其中也涉及到这些地区同中原之关系的历史。前者如贾耽《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李德裕《异域归忠传》、高少逸《四夷朝贡录》;后者数量多、方面宽,其中以关于云南地区社会历史的撰述最为突出,如韦齐休《云南行记》、李德裕《西南备边录》、窦滂《云南别录》和《云南行记》、徐云虔《南诏录》、卢携《云南事状》、达奚洪(或作宏、通)《云南风俗录》、樊绰《蛮书》(一作《云南志》)等。这些书,大多撰于晚唐时期。自南宋以后,这些著作多已亡佚,流传至今的只有樊绰的《蛮书》。《蛮书》10卷,其各卷内容依次是:“云南界内途程”,记当时由内地进入云南的交通及其途程;“山川江源”,记云南境内主要山脉河流的名称方位或流向和其他自然条件;“六诏”,记六诏的由来及其与唐的关系;“名类”,记云南境内其他各族概况;“六睑”,记云南各州概况;“云南城镇”记主要城镇的建置、布局、兵防,以及居民、交通、自然形势等:“云南管内物产”,记农时、耕稼方法、手工技艺、特产及其分布;“蛮夷风俗”,记云南各族的服饰、仪容、婚俗、节日、度量、房舍、丧俗、葬式、语言等;“蛮夷条教”(一作“南蛮条教”),记南诏的政治、军事制度;“南蛮疆界接连诸番夷国名”,记与南诏毗邻的地区之概况。这是一部包含云南地区的历史和现状、自然和社会的内容丰富的民族史著作,而书中关于唐朝与南诏的关系史的叙述则占有突出的位置。 诚然,这里所说的地方史、民族史、它们在内容上有时是交叉的,如《华阳国志》中包含了西南民族史的丰富内容,它的卷1至卷4,不但记载了30多个少数民族或部落的名称与分布,而且对其中重要者如巴、蜀、氐、羌、臾、濮、夜郎、哀牢等的传说、历史、风俗及同内地皇朝的关系,作了较多的记述,有许多记载是其他史籍中所不曾见到的。同样,在《蛮书》中,也包含了丰富的地方史内容,民族与地域的关系本十分复杂,我们自亦不可作简单的看待。 --创新意识与批评意识的增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在封建皇朝的历史意识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史学家的主体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史学家的创新意识的增强,一个方面是史学家的批评意识的增强。在创新意识方面,如陈寿撰《三国志》,以一书叙三国史事而特别显示出来的总揽全局的史识;袁宏撰《后汉纪》,创“言行趣舍,各以类书”之法,扩大了编年体史书的容量;范晔撰《后汉书》,特重史论,刻意于此有所创造并取得了成功;裴松之注《三国志》,以“上搜旧闻,旁摭遗逸”之方法,以“务在周悉”为宗旨,走出了一条注史新路。《五代史志》(即《隋书志》)汇南北于一体,综五朝为一书,总括了梁、陈、齐、周、隋五个朝代的典章制度;《晋书》承前人所创而灵活运用,予以发展,以“载记”记“十六国”史,写出了完全意义上的两晋时期的历史;李延寿继承父志,贯通南朝史与北朝史,撰《南史》、《北史》,使各自成编而史事互见,删南北相互诋毁之词以张一统之格局,是继《三国志》后历史编篡上的又一杰作;中唐史家佑以明确的经世目的、严密的逻辑思想,博采五经群史,前人论议,通叙历代典制,撰成巨著《通典》,创立了典制体通史,开拓了历史编纂领域等等,都是在创新意识趋动下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反映出了这一时期史学发展的生机勃勃的局面。在批评意识方面,西晋张辅论马、班之忧劣。从史文烦简、述事原则、价值标准、“造创”与“因循”等几个方面,以比较的方法,评论了《史记》、《汉书》,开这一时期史学批评之先河;南朝梁人刘勰以文学批评家的身份,视史著为一文体而加以评论,撰《文心雕龙·史传》篇,涉及到自先秦至东晋的史学发展的历史、史学功能、信史原则等,论述之中,于人于书,多有批评。张、刘都不是史学家,但他们的史学批评思想对启迪这一时期史学批评意识有重要的作用。其后,北周史官柳虬论述史学功能与直笔形式的关系,抨击了史官“密为记注”的记事方法;《隋书·经籍志》史部大序及各类后序,对史官的职责与要求,史学功能,以及各类史书的源流与得失,多有评论,在史学批评的理论和历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史学批评家刘知畿承史学发展的丰富成果,受扬雄《法言》、王充《论衡》、应劭《风俗通》、刘劭《人物志》、陆景《典语》、刘勰《文心雕龙》的启迪,面对“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的状况,乃“商榷史篇”,“辨其撮归,殚其体统”,撰成有系统的史学批评著作《史通》,把中国古代史学批评提高到更加自觉的和更富有理性的阶段。中、晚唐之际,李翱提出历史评价应“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的命题;皇甫对“良史”提出理论性认识,认为“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柳宗元指出,史官的职责是“宜守中道,不忘其直”,批评人们对史官职守的不正确认识。这三人,虽非一般史家,但都跟史学有许多联系,他们的这些认识在中、晚史学批评上占有引人注意的位置。所有这些史学批评上的成就,反映出了中国古代史学在理论方面的进展,是中国古代史学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注释: ①参见白寿主编《中国通史纲要》第16-1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11月第1版;拙文《唐代谱学简论》,《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1期。 ②见《稽古录》卷13“臣光曰”。 ③《唐大诏令集》卷81。 ④《晋书》卷107《石季龙载纪下》后论。 ⑤《晋书》卷113《苻坚载纪上》。 ⑥以上均系隋文帝语,见《全隋文》卷1。 ⑦《资治通鉴》卷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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