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苏格兰启蒙运动
利用在格拉斯哥大学进行学术交流的机会,有幸认识了克里斯托弗·J.贝瑞教授。贝瑞教授为格拉斯哥大学荣休教授、英国皇家艺术学会会员、苏格兰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员、国际著名的政治思想史和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学者,他出版了《人类自然状态研究》、《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社会理论》、《奢侈的观念》、《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商业社会观念》和《大卫?休谟》,另外主编《论亚当?斯密》等多部著作。由于格拉斯哥大学曾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发源地,贝瑞教授又是研究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著名学者,因此笔者萌发了进行关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访谈,以便了解和传达最新的学术信息。 1.问:苏格兰启蒙运动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被许多学者“发现”之后,便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a]缘何如此多的学者关注苏格兰启蒙运动,其影响因素又是什么?[b]与法国启蒙运动相比,学者所指称的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般特征和独特之处分别是什么?[c]近来学者们对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研究都集中在哪些论题上? 答:[a]这里有一个简单的社会学方面的答案,即二战后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者数量激增,从而需要更多的研究主题来拓展学术事业。更为思想性的回答,最初则指向如下两个相关因素:一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发展(它发源于德国,而在英语世界则是由帕斯卡尔[Roy Pascal]于1938年首肇其端),以及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和它与斯密的关系。这种研究使人们“发现”斯密及其同伴持有一种生存方式(mode of subsistence)的观念,并从生存方式里、进而从财产所有权和政治权力中发现了历史发展的变化。这种解释后被认为是对斯密及其同伴所持观点的误解。二是斯密早已确立的“经济学之父”的地位导致了第二种相关因素的出现,也即意识到,对斯密而言,经济学只是其广阔视野的一部分。这就引发了“亚当?斯密问题”(最初由德国学者提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似乎不太一致。但是,这种思考同样超越了亚当?斯密本身,并将研究触角延伸至斯密的苏格兰同侪,以及他们思想的更为宏阔的社会历史背景。其中,最为重要的著作当属布赖森(Gladys Bryson)于1945年发表的《人与社会》(Man and Society)。在其中,斯密等苏格兰学者被视为社会科学家的开路先锋,并与其道德哲学相关联。正如我们在莱曼(W. C. Lehmann)1930年论亚当?弗格森的书中所看到的那样,这本身又引发了学界对社会学起源的兴趣。除了这两个初始因素之外,我们还可以列举其他两个因素来解释人们何以会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产生兴趣:首先,哈耶克对于自由主义的捍卫(这种捍卫现在变得非常流行),正是在这种捍卫中,哈耶克将其所视为正确的传统植根于苏格兰;其次,对休谟哲学兴趣的增长,致使学者将其置于一种苏格兰的思想语境之中。最终,斯科特(W. R. Scott)在其论述哈奇森思想(1900年)的书中自然而然地提到了苏格兰的启蒙运动。尽管中间存在着时差,但鉴于斯科特思想之宏富和文化影响力之大,他确实播下了种子:如在法国和德国存在着启蒙运动一样,同时代的苏格兰也存在着启蒙运动。 [b]我会将法国启蒙运动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差异留待此后的“问题三”再作回答,这里仅提及一些社会差异。在法国,知识分子将自己定义为既有现状(这些现状包括法律和社会领域内的牢不可破的不平等,分配给天主教会的角色和权力,以及普遍的审查制度)的反对者,他们大多数是独立的文人墨客,如伏尔泰和霍尔巴赫男爵,而有些人则像孟德斯鸠那样在地方上的法律和行政机关任职,有些人,如杜尔阁、魁奈,甚至偶尔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声势煊赫的角色。与之相较,在苏格兰,知识分子,当地称之为文人(literati)集中参与国家生活,他们大多是大学教授如斯密、弗格森、米勒、里德、罗伯逊等,其他人,特别是凯姆斯勋爵,也在一个拥有独立法律体系和普遍政治认同的社会中充当举足轻重的法定代理人。他们是塑造宗教制度的领导者,而且均与当地拥有土地的精英阶层交往甚密。 [c]学者们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研究兴趣各不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界关注的兴趣点包括其历史唯物主义(见上文的问题1a);现代自然法理论的作用和影响;其在社会思想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其在何种程度上服膺于共和主义“美德”。最近,关于斯密《道德情操论》的研究性著述大量出版。而弗格森除《文明社会史论》(1767)之外的其他著作也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与之相伴随的是人们对苏格兰人所使用的Civil Society的意涵与这一术语的现代用法之间的关系也给予了足够多的关注。在过去的十年中,还没有出现苏格兰启蒙运动方面的全面性或综合性的著述,赫尔曼(Herman)所写的非学术性的畅销读物《苏格兰人如何发现现代世界》(How the Scots invented the Modern World)除外。 2.问:如何理解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起源?为什么苏格兰启蒙运动会突然出现在18世纪的苏格兰? 答:这是一个有着激烈争论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诸如屈尼丝(Chitins)、艾伦(Allan)、爱默生(Emerson)认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渊源可以上溯至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之前。甚至对于改良的关注都可以追溯至17世纪后期;神学传统激发了社会行动,也是“无意图后果”这一核心理念的来源;而以艺术能手(virtuosi)和个体学者形式存在的苏格兰本土智识传统一直延续至18世纪。然而,另一些学者,如特雷弗?罗珀(Trevor-Roper)、菲利普森(Phillipson)及其他人等,强调合并如何证实了苏格兰经济上的落后,并为研究苏格兰如何能够实现现代化(也即改良)提供了动力,并进而证明既有政治机构的缺席意味着知识精英掌握了地方领导权。我个人的看法是苏格兰确实有一些追赶措施,而这关键体现在知识界对于改良和商业的关注上。这种共同的自我意识,即意识到他们正投身于至关重要的社会经济转型之中,如人口、城市化和贸易的快速增长,使苏格兰启蒙运动不同于苏格兰此前的任何事件。这方面的一个例证,是苏格兰人历史著述的一个中心焦点关涉到不列颠,关涉到不列颠是如何摆脱封建束缚并逐步走上现代的独立和自由之路的。这进一步强化了苏格兰人对于改良、对于转型——也即自己所处的社会从落后向新式文明社会的过渡,而后者作为一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被概括为商业社会——的关注。毋庸置疑,相关制度必须与之相配套并予以革新,如大学课程、教会组织等均相应地有所变化。 3.问:格拉斯哥大学缘何一度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发源地?请您为我们解释一下相关原因? 答: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大学起了很大作用,其中两个最为重要大学的分别是格拉斯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斯大学贡献较少,而两所阿伯丁大学则富有思想活力,里德(Reid)的“常识”哲学也由此发展起来。爱丁堡拥有旧首府的优势,并依然保持着法律和教会管理中心的地位;而格拉斯哥的优势在于:它不仅经济增长最快,而且是当时的商业中心,它超越了布里斯托尔成为与美洲殖民地进行烟草贸易的主要港口。与爱丁堡大学一道,格拉斯哥大学围绕着自然科学及其教学方法的最新研究成果来重组大学课程。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哈奇森(1729-1746)通过以英文而非拉丁文授课在这方面起着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大学的贡献主要在两个方面:自然科学的重要工作主要是由医学教授布莱克(Joseph Black)和库伦(William Cullen)来完成的,他们两人也同时教化学。随后,为了赚取更多的薪水,他们转至爱丁堡大学任教,就像里德从阿伯丁国王学院来到格拉斯哥大学一样。这种科学工作延伸到课堂之外。库伦与凯姆斯勋爵就化学肥料问题展开了长期的通信,不仅如此,库伦还购买了地产,将自己的原则付诸实践。库伦还进行了亚麻的漂白实验,从而使麻纺织业成为苏格兰仅次于农业的重要行业。詹姆斯?瓦特以数学仪器制造者的身份受雇于格拉斯哥大学,与教授们互动频繁,他认识到自己的“蒸汽机”需要一个单独的冷凝器,并最终从库伦那里获得了这种冷凝器。同时,布莱克的潜热理论也使他得以计算要达到有效的冷却需要多少水量。另一方面是亚当?斯密的工作,他是政治经济学俱乐部(Political Economy Club)的成员,并和格拉斯哥商人交往密切。于1759年面世的《道德情操论》大量借鉴了其在格拉斯哥的讲座。尽管《国富论》刊行于1776年,但我们从现在依然存世的其学生的笔记(以《法学讲演录》为名发表)中得知:在格拉斯哥大学任职期间,斯密对《国富论》中的诸多重要的主题都进行过思考,他当时的讲稿涉及了“那些有助于生存和财富积累,并在法律和政府方面产生相应的变革的艺术”。斯密的得意门生米拉(John Millar)之后成为了民法教授,他的《阶层的起源》(Origin of Ranks,1771/1779)是整个启蒙运动时期探讨社会分层问题最详尽无遗的著作。像斯密一样,他是自然的(natural)、推测的(conjectural)历史学家,正是在他们的著述中,社会发展的“四阶段论”理论才得以提出。 4.问:康德曾经阐释过启蒙运动,当代学者亚历山大?布罗迪也曾解释过苏格兰启蒙运动,您能否谈谈您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总体看法,也就是说什么是苏格兰启蒙运动? 答:在我看来,启蒙运动是对科学革命的继承。科学革命发端于哥白尼和伽利略,并在牛顿那里臻至顶峰,它渴望在社会科学或道德科学方面能取得跟自然科学相媲美的成就,这种渴望成为它发展的动力。实际上,启蒙运动本身是培根擘划(programme)的广泛运用。培根认为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知识的运用不能仅为己用,还要用于人类生活的改善,这实际上是对无知的攻击,是对巫术、酷刑、奴役以及迷信习俗的反对。无知是一种不自由的形式,而启蒙运动是一场利用知识来摆脱这种不自由形式的战斗。它还是一场广泛的运动,超越了地区或民族的界限。但是,不同国家仍有一些差别。特别是与法国的启蒙运动以及英国的启蒙思想相比,苏格兰启蒙运动对理性在启动社会变革方面的效能持一种更加审慎的看法,他们愿意承认习俗在人的行为中所具有的力量,并敏感地意识到如下事实,也即许多进步只是眼下的即时关切的无意图后果,详细的内容可参看我前面的回答。在我的新书中,我将指出,苏格兰人特别发展了社会的观念,而非政体类型的观念,他们认为社会是一套复杂的、相互关联的共时性体系,而且只能被理解为历史形塑的产物,即历时性。 5.问:您曾提到过“人的科学”这个概念,这是否意味着苏格兰启蒙运动强调科学,或[a]怎样理解科学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所发挥的作用?[b]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更注重于情感(感觉),如何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将两者保持平衡?[c]这与法国启蒙运动中的理性又有什么不同? 答:[a]休谟在其《人性论》的“引论”中用了人的科学这个短语来总结他的主要论点,也即正确理解人性是逻辑学、道德学、批评学和政治学的关键。对人性的这种正确认识是通过实验方法获得的,是牛顿原理在社会科学上的实证应用。这种诉诸证据的信念(没有任何形而上学的余地)是启蒙运动的普遍观念。斯密的《国富论》只是这种观念的一个范例。他们都服膺于弗朗西斯?培根的教导,哲学旨在改善人类生活。 [b]在问题5里我会详细回答,这是经验主义的一部分,对人类动机的研究表明:动机是激情(欲望和憎恶)。道德也不例外,是非善恶的判断不是经理性直觉和公理演绎而判定的,而是通过感情和情绪来判定的。一种道德科学的提出并非前后矛盾,这就如哈奇森、凯姆斯、斯密、休谟认为:尽管他们所从事的研究存在着意见分歧,但他们都认为理性是无效的、惰性的(not effective),而霍布斯对激情所做的极端自我中心主义的解释也不为证据所支持,因为人类确实会做出正直无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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