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苏格兰启蒙运动(5)
16.问:大卫?休谟曾说过:“我相信苏格兰正处在一个历史时代(historical age),同时苏格兰也是一个历史民族(historical nation)”,考虑到18世纪的苏格兰所哺育的历史学家的数量和才华,休谟的这种说法不失为公允之词。那您能否告诉我们,是什么因素造就了这些才华横溢的历史学家,他们的历史意识(historical consciousness)又是来自何处?这些历史学家又是如何勾勒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历史进程的?现代的自由体制又是如何逐渐产生的? 答:其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在于苏格兰人意识到他们生活在一个快速变动的社会中,在斯密时代的格拉斯哥,其人口翻了一番,另一方面在于他们还意识到,与英格兰人相比,苏格兰人较为落后,而在苏格兰,低地地区又较高地地区落后。正是这种意识促使苏格兰历史学家们开始通过历史研究来探究变革的要素。尽管在“进步的观念”这篇论文(附在1769年的《查理五世史》前)中,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声称“没有什么能比详细探究欧洲大陆各王国的法律和习俗更能展示英格兰宪政的进步”,但英国史仍然是其中的一个重头戏,它不仅是休谟和米拉的大部头历史著述的重心,同时也是凯姆斯和斯图亚特等人篇幅较小的历史著述的重心。可能更为直接的因素,源于苏格兰人的这样一种认识:商业社会是一种独特的生活模式,这种生活模式不仅与采集狩猎者、牧民和农民的生活模式相区分,而且也与商业化城邦的生活模式截然不同。而要理解他们所置身其中的商业社会极其独特的生活模式,要衡量未来社会改良的过程和方向,就必须理解社会变化(变迁)。而只有通过对这种变化的动力机制进行因果性的研究,我们才能对社会变化获得必不可少的理解。这无疑就是苏格兰理论家们从事历史研究的强烈动机。正如凯姆斯所反诘式地评论道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将其阅读范围局限于当代,那么其知识想必是非常不完善的吧?”(《对于法律的历史探究》[Historical Law Tracts])《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商业社会观念》一书中对此有详细的论述 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人类从蒙昧到文明的历史进程是多维的。对于苏格兰人而言,自然史是社会人的历史,他们的行为、观念和礼俗在其中得以发展和改善。社会从具体和简单的世界发展成抽象且复杂的社会。在发展初期,简单是所有社会的共同点。它们具有米拉所说的“在品性和礼俗上所表现出来的极大一致性,即便是那些天涯远隔的国家也呈现出这种显见的一致性”(《从历史的观点看英国政府》第4卷,第8篇论文)。但当社会发展后,由于对必然性(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掌控的日益强化,社会就变得多样而复杂,并最终发展为商业社会。在商业社会中,产品“成千上万”的批量生产就像制作一件羊毛外套那样简单,在斯密的《国富论》可见到相关例子。 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叙述中,宪政自由的发展至关重要。例如,对于休谟而言,在他的《英国史》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是“普遍而规范地执行法律”。然而,这一过程源于两个历史进程。在第一阶段,封建贵族为了追求私人消费品,大幅度地削减他们的家臣侍从,从而致使他们失去了地方化的权力根基,并进而为中央权力扫除了主要障碍。第二阶段又分为两个时期,最初,随着封建贵族的衰落,国王利用有利条件建立了一种“近乎绝对的权威”,这种自由裁量权在英格兰出现太早而没有被“法律的规范执行”所限制,但后来因下议院的产生遭到削弱。下议院由社会的中间阶层组成,他们主要生产和分配国内消费品,所以他们的财富是伴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增长的。处于中间阶层的这些商人“渴求平等的法律”,因为如果没有一致且可预测的法律所带来的安全,市场就会陷入混乱状态(参见休谟的《技艺的精益求精》一文,1752年)。这个中间阶层追求“平等法律”的故事被苏格兰人反复讲述。在米拉看来,制造业和商业的进步标志着财产拥有者人数的不断增多,这极为有利于法治之下的自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严格执法的美德被不断地推广,以至在“富有和文明的国家中”,“平等和规范的政府”建立起来,“不偏不倚地执法”几乎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之事。 17.问:正如您所说,“苏格兰启蒙运动”在一定程度意味着一种“文明化的擘划(civilized project)”,也即将高地人(Highlanders)文明化。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历史和社会发展理论中,高地人扮演着何种角色?而众所周知,在苏格兰启蒙思想中,高地人最初一直被视为未开化的野蛮人,但在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后期,他们的服装、抒情诗、生活方式以及非商业化的特征则被重新发现并得到了积极的评价,甚至推崇,为何会有如此大的转变?此外,您对由《奥西恩诗集》(Ossian Poems)所产生的论辩有什么样的看法? 答:启蒙运动中的苏格兰人通过把高地人视为他者来界定自己的说法,实属夸大之辞。1746年,英格兰在卡洛登战役中结束了詹姆斯二世党人的叛乱后,制定了旨在摧毁苏格兰高地地区政治分立的政策,并通过了一系列法令:包括收缴武器,解散地方法院,没收叛乱者的地产并随后转卖。其中,转卖地产所获得的收入被用于“文明化”高地人,“在他们中宣传新教、良好政府、勤勉和制造业。”由于这些政策公开宣扬改良的价值,它在很大程度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擘划不谋而合,最为显著的是凯姆斯(Kames)是为实施这些政策而建立的各种委员会中的成员。尽管如此,一些人仍对这些政策持有异议。其中休谟和斯密对于由国家主导的这些新方案能否成功表示了怀疑,同时也对一些压迫性措施深感不安。毋庸置疑的是,这些政策改变了苏格兰人的文化意识。1822年,乔治四世对爱丁堡进行了一次著名的访问,此后,苏格兰成为一种时尚。正是在这一时期,有关苏格兰的浪漫观念得以形成,而由苏格兰裙、氏族和风笛等所表征的“苏格兰身份(认同)”也得以发明。 尽管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小说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围绕着《奥西恩诗歌》之真伪所产生的辩论其实渊源有自。麦克弗森(James Macpherson)声称他发现了一本本土的、以传统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下来的诗集,并已将它抄录和翻译出来。从一开始,《奥西恩诗集》的真实性就广受质疑,认为它是出自麦克弗森自己之手。麦克弗森是阿伯丁的布莱克威尔(Thomas Blackwell)的学生,他撰写了一本关于荷马的著作。奥西恩被一些苏格兰人视为是苏格兰人或盖尔人的文化象征。随后,以布莱尔(Hugh Blair)为代表的一些人急切地为麦克弗森或奥西恩辩护,这种举动不仅是出于“智识上”的原因,诗集可以作为研究苏格兰礼俗的资料,也是出于一种文化自豪感,认为苏格兰不是一个落后的地区。而以休谟为代表的另一些人则对麦克弗森伪造诗集表示蔑视。此外,对于《奥西恩诗歌》至今仍存有争议,但在如下一点上学者们似乎达成了共识,也即麦克弗森虽然取材于原始资料,但这本诗集基本上是他自己所写。尽管如此,《奥西恩诗歌》在欧洲浪漫主义运动中的确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德国:一方面,它挑战了对法国人在品味上的霸权地位,即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传统,另一方面,它又引领了本土民间故事的勃兴比如格林童话中的民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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